因为弗格森怪阵的缘故,文胜对此印象颇深。
不过此时此刻吧,他希望自己能够起到那么一点点蝴蝶效应,能够改变这场比赛的结果,如果他们打平就好了,对后面的球队来说是福音。
后话嘛,文胜的期望并没有实现,他来到这个世界并没有改变这个世界多少,红魔枪手之战最终还是红魔赢了,弗格森的怪阵受到吹捧。
只不过文胜的四中后卫布阵让文胜捷足先登,英格兰的媒体们先吹捧了两天文胜的臭脚。
文胜认为他们是没话找话,事实上四中后卫,在左右的摩根和麦卡锡起的作用跟克莱因和希尔斯的功能并无太多的区别。
区别之处在于他们的移动能力没那么强,重心更加倾向于防守,进攻上文胜强调用阵地战的原因也来源于此,太快他们根本跟不上,而克莱因和希尔斯呢,他们速度快能上能下体能好,能够给前场策应,可以起球传中。
对阵布拉加的比赛,可以数一数,麦卡锡和摩根的传球次数和传中次数都少于平常克莱因和希尔斯的水平很多。
这就是文胜认为的唯一区别,其他的他自己都没想出来,所以吹捧是太可不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