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青春校园>现在我想做个好人>第五百七十四章【叹为观止,完全超越】

出乎所有观众的预料,反派“小丑”竟然在蝙蝠侠之前出场了。抢黑帮银行的戏将他的智慧和不按常理出牌的性格展现的淋漓尽致。

哪怕带着一个头套,观众们也可以看出他和其他劫匪的不同之处。他的动作很敏捷,躲枪时一点不狼狈,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我的原则就是,杀不死你的东西,会让你变的……怪异。”当小丑摘掉面罩露出化妆后的面孔,有一个大特写,所有人都能从他的眼神和笑容中看出这是一个疯狂的人。

他只是第一次露脸,就有观众冒出了一个念头——梁坤演的小丑比尼科尔森的更好!

“神秘魅力”这个特质,只要梁坤不露真容,就能全方位的发挥作用。他还有“独特气质提升”和“会说话的眼睛”两项特质,同样给他的表演加分,完胜希斯-莱杰。

大众化的角色,特质的作用不大,甚至会起反效果。因为那会让他看起来没那么普通。

没有什么角色比疯子更有个性,在片场大家就觉得梁坤演反派很有魅力,在影院里大家更是这样认为。之前他的魅力提升30的话,现在得有40了。

大荧幕上的特写镜头可以让梁坤更好的把面部细节呈现给观众。梁坤自己看电影都觉得很棒,比小屏幕看电影的效果好多了。

故事转到了蝙蝠侠布鲁斯-维恩和双面人哈维-登特那边,有不少文戏。电影节奏推进的有点慢,此时很多人开始期待小丑再次登场。

布鲁斯和哈维拼桌吃饭,要给他募捐的情节过后,小丑再次登场了。

这又是一场精彩的文戏,小丑独自去了黑帮大会,说要干掉蝙蝠侠。

有人小丑是怪物,有人说他疯了。

“不,我没疯。不,我没疯。”

他舔了舔嘴唇,说了两遍。看眼神,他就是疯的。

镜头给了小丑特写,梁坤故意微微低头,从下往上看镜头,露出三白眼,似笑非笑。

仅仅两场戏,资深影评人们就决定在电影结束后写文章狂吹梁坤的演技。他的表演让人挑不出毛病,做为华国演员,他化妆后出演小丑也毫无违和感,完全不影响观影。

蝙蝠侠去香江抓刘先生的戏同样很精彩,观众们都觉得蝙蝠侠比上一部电影变强了。

一开始他就展现了黑科技,从高楼上一跃而下,滑行到刘先生的大楼。在撞破玻璃潜入后,贝尔上演了一场精彩的打戏。

梁坤虽然没有跟着去香江拍摄,但他帮忙设计好了打戏。蝙蝠侠的动作并不复杂,只是更快,完全符合蝙蝠侠要求的轻盔甲的性能。

这样第一场动作戏蝙蝠侠被狗咬,撞在墙上不那么酷的动作戏也可以解释了。原本的盔甲是笨重的,牺牲了防御力的新盔甲,可以让他变的灵活。

蝙蝠侠一个人单挑了十几个人,在黑暗中打出漂亮的连击。梁坤的魔改和原版有很大区别,这也是一段阿卡姆系列游戏风格的打斗。

香江的黑帮分子只有几把小手枪可以解释,华国和美国不同,对枪械管理的非常严。

电影的剧情非常流畅,角色也都有着吸引观众的地方。梁坤演的小丑靠的是演技,而蝙蝠侠靠的是动作戏。

在宴会厅的两场戏,让所有观众叹为观止。

梁坤演的小丑气势惊人,吓的女主角一副说不出台词的样子。蝙蝠侠出场后,使用了黑科技并“放无双”,打的比在香江更漂亮。不过小丑还是跑了,他让瑞秋坠楼,蝙蝠侠为救人也跳了下去,这段时间足够小丑离开。

蝙蝠侠用黑科技道具让反派们丢掉枪的表现大受欢迎,从天而降的出场炫酷至极。观众们不会管蝙蝠侠是怎么瞬间把小道具扔到所有人枪上的,他们只希望看到精彩的打戏。

就当他是扔飞镖一样扔上去的吧,细节不要在意。他就是这么准,和跳楼救瑞秋砸坏出租车毫发无伤一样,必考自爱慕白特曼。

两个主角初次交锋,战斗力的强弱分明。梁坤演的小丑只能打普通黑帮分子,打不了蝙蝠侠。不过他也有自己的优势,那就是不怕疼,行事不择手段。

观众小声聊天,谈论贝尔的时候都是聊打戏,谈论梁坤的时候则在夸他的演技。

“小丑真的是梁坤演的吗?太厉害了,和他平时的气质完全不一样。他和演《消失的爱人》时比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体型差距太大了,他瘦了不只60磅吧?”

“他这个角色应该获得奥斯卡,选角太成功了,难怪诺兰坚持要让他出演。”

“我觉得他的演技是影帝级的,比几个老演员演技都好,比贝尔强多了。”

贝尔就坐在梁坤旁边,也听到了观众的交谈,尽管早有心理准备,还是有一点尴尬。

其实贝尔的演技同样很出色,把布鲁斯-韦恩的三种状态都演到位了。他没有将蝙蝠侠面具下的人物演绎得让人讨厌,也没有像《佐罗》中那样,将面向大众的一面表现得那么没用。在面对阿福、卢修斯等知情人时,他又是一副模样。

可贝尔就是比不上梁坤,表演缺乏层次感,只有寥寥几个镜头灵光一闪。有些细节,还是他和梁坤商量后演好的。

比如布鲁斯和哈维拼桌吃饭时,他不能只表现出对哈维的欣赏,还应该表现出一点妒忌,吃醋等情绪。因为他喜欢瑞秋,青梅竹马的女友却和哈维在一起了。他找情敌拼桌,看人秀恩爱,就像是从蝙蝠侠变成绿灯侠,好绿的一个灯泡。

贝尔这段戏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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