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科幻未来>末世烽烟>第四十三章 高空跑酷

下午的时光,霍也先是和编辑部协商了新书发布会的事宜,并说起会有校内报刊记者采访的事宜,对于这种免费的宣传,编辑部自然不会拒绝,况且以霍也的身份,他们也不敢拒绝。

之后,霍也决定继续锻炼自己。

异能和战斗的锻炼是必须的,但这些会在课程上进行,霍也并没有急于求成,霍也需要的是强化自身。

速度,爆发力,反应,柔韧性,抗击打能力,应变能力甚至是受到创伤后的恢复强化,这都是他需要通过身体锻炼进行强化的地方,而有着子级干细胞的帮助,这些将比寻常异能行者事半功倍。

霍也换上了紧身的运动装,坐在某一栋高怂建筑的楼顶,双膝盘踞,闭目冥想。

墨色雷电伴随着呼吸在他周身不断起伏,闪电刺耳的杂音“噼哩噼哩”地闪动着,仿佛雷神降临凡间。

忽然只听仿佛灼热铁块被淋上冷水,气流的声响来的莫名,霍也身上的雷电消失不见,随之而来的,是楼顶猛烈的旋风。

霍也狠狠吐出一口气,那气息混杂着白色的烟尘,让他的呼吸都清晰可见,霍也的头发与掌心都燃起黑色火焰,却丝毫没有灼伤他的身体。

火焰瞬间熄灭,以霍也为中心,周围极广的地面,甚至是楼顶的墙面都冻出了一层薄薄的黑冰。

霍也临空挥出一拳,拳劲竟如隔山打牛般在远处墙壁上留下深深的拳印。

霍也吐出一口气说道:“雷,风,火,冰,空间,很好,一切都很正常,一直藏着不用也是会憋坏人的啊。”

暗黑兼容,霍也的天赋,也是他的最大底牌,人类前所未有的能力,原本一直在家中训练,可以在训练场中肆无忌惮地使用七大属性,可如今在学院却要装作一个普普通通的暗黑系,这就好像一个舞蹈表演者在床上躺了两个月后,浑身僵硬,筋骨不畅,难受至极。

“社团大战,两个月后,就在那时候吧。”霍也给自己定下了暗黑兼容展现的最佳时刻,要想夺得社团大战第一位,他需要战胜谭萧,谭萧和他基本出于同一实力水平,想要赢,目前为止聚集到的人,他自己,爱丽丝,上官玉蝶,雷里米,江枫,以及实力不知具体水平的风间琉璃,剔除风间琉璃,也只有霍也能够与谭萧一战,而且必须全力以赴。

“异能确认无事,该锻炼ròu_tǐ了。”霍也起身,吐出一口浊气,然后抬腿直冲向楼顶边沿,那广袤的天空。

当脚步他在楼顶最后一寸地面时,霍也猛然发力,高高跃起,飞跃宽阔的街道高空,直奔对面的高楼。

高空跑酷,一种游走在生死之间的极限运动,要求运动者有极强的心理素质与灵活性,也是霍也最习惯的,超越自我的方式。

想当初在贫民窟,因为爱丽丝天生丽质,总是有人企图骚扰她,霍也身为兄长自然不会容忍,与人大打出手后被一群人追杀是常有的事。

若对方也是异能行者道也好说,但贫民窟出来的异能行者,多半也不会甘于生活在那恶臭的泥潭当中,早早地就出去谋生路,剩下的都是些一辈子浑浑噩噩的臭虫。

但臭虫也总归是普通人,法律规定,异能行者不得与普通人发生正当防卫以外的任何暴力冲突,若是使用异能造成对方伤残,甚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当初霍也最多也只是用格斗技放翻几个混混,然后就因为不能再下死手,只能选择跑路。

凡事都是熟能生巧,跑路跑多了,霍也就发现只要翻上房顶基本就没人能追上他,因为他实在是太灵活了。这样就导致如今,霍也见到房顶就想翻上去看看,都成为习惯了。

街道之上,一对情侣共享着同一支冰淇凌,一阵风吹过,男孩抬头说:“今天天气真不错啊,风儿甚是喧嚣啊。”

女孩也说:“是啊,天空真……”

女孩话说到一半,就止住了话头,因为她看到一个人影从一侧高楼之上飞出,跳的是那么毅然决然。

“卧槽,有人要跳楼!”男孩大吼道。

可当街边所有人都惊愕地抬头去看时,空中却连一只飞鸟都没有,天空蔚蓝,干净澄澈。

只有他们自己看清一切的情侣,面对路人们的怒目相视,心中仿佛奔过万千只羊驼,这尼玛,为什么那个人要在两栋大楼之间跳来跳去啊?

霍也的速度有多快?他自己也从未测试过,但至少在没有异能加持的情况下,他的极限时速是三十六公里每小时,也就是刚好一秒十米。

毕竟是在外面,霍也并没有使用风驰电掣,否则还可以借以异能术将异能逐渐与细胞融合,进而增强基本的身体机能,这是独属于他们霍尔斯家的秘法。

想当初艾迪身处贫民窟,父亲早逝,好不容易觉醒成异能行者,却不会自力更生,整日饥肠辘辘,瘦骨嶙峋,若非自己学会用异能催动身躯硬抗,恐怕艾迪早就饿死在了街边。

当身处绝境之时,若是毫无出路,便自己开辟出一条出路,这就是艾迪从地狱走到如今地位的方式。

风刮在耳畔,身遭的景物飞速倒退,霍也忽然觉得自己的视觉竟然跟不上奔跑的速度,这样的情况其实并不少,以前使用风驰电掣的时候,霍也就总是这样。

风驰电掣,是用雷电刺激肌肉与神经,让身体可以飞速运动,再辅以风系异能尽可能减小空气摩擦,让速度达到非凡的境地,但自从开发出这一异能术之后,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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