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铮这一睡,就直接睡到了下午。
醒了之后,他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起来,只觉得神清气爽,精力充沛,仿佛身上有着使不完的劲。
同时,腹中隐隐传来饿意,陆铮这才想起了自己遗忘的事情,赶紧把那半头马鹿提到院子中,准备收拾。
说是收拾,其实主要是腌制和风干。
这头马鹿是那群马鹿之中个头最大的那个,宋渊之前已经将其剥皮掏去了内脏,给陆铮的虽然只有骨肉,却有着大半头之多,重量起码超过100斤。
条件有限,陆铮先将屋里的桌子搬出来,然后将大半头鹿尸放在上面,用刀开始切割分类。
鹿是山中宝,骨肉筋各有价值,根据宋渊昨天的嘱咐,他细致的剔除骨肉,抽出筋腱,然后把肉切成长条状,用粗盐简单的腌制了一下。
这个偏远城寨中自然是不产盐的,和丝绸一样,这些东西都是寨主石龙武手下的商队从外界交换而来,而寨民们都得以粮食向城寨换取。
陆铮有的这点粗盐,还是夜巡队发放的抚恤。
很快,大半头马鹿切割完毕,在桌子上堆成了一座小山。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皮毛和马鹿的头角不在,但是宋渊却把鹿鞭留给了陆铮。
“这大小,都快赶上我了。”
最后切完肉以后,陆铮带着暧昧的笑容,将这这割下来的一大坨放到了一边。
其实相比马鹿的皮毛,鹿鞭的价值也丝毫不差,具有补肾精、壮肾阳、强腰膝的功效,可以说是每个中老年男人的救星。
这玩意儿陆铮自己虽然用不着,却是可以拿到城寨里面交换,而且价值不菲。
切割基本完成,他用麻绳把一块块长条状的鹿肉穿起,然后挨个挂在了屋檐之下,晾晒风干。
这些做完以后,时间已经接近黄昏。
紧接着,陆铮搬开铁锅,生起炉灶,烧起柴火,等柴火烧的差不多以后就将明火熄灭,然后将几串鹿肉吊在灶台里面,搞起了烧烤。
这主要是因为他这里除了粗盐以外基本上没有什么调料,无论烧还是炖都难以做出什么美味,还不如烤制。
很快,也就是二十几分钟的功夫,红彤彤的生鹿肉被烤成了金黄,滋滋的冒着油脂,同时一股烤肉香气从灶台里面冒出来,令人食指大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