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知愁稳稳站住,右手一抬指在他鼻子尖,示意男女授受不亲。
“唐突了,唐突了。”予辉察觉到举止粗鲁,赶忙闷着头道歉,一边往后退。
与此同时,不知怎么得,予辉脚底居然一滑,直挺挺跌倒在洒满了地的水面上。荷包在莫知愁手里,予辉当然浑身湿透了。
莫知愁香叹一声,无限忧愁似的,居然比风临城最温婉的女子还要柔美几分:“你这也浑身弄湿了,可该怎么办。我瞧着刚刚借来的衣裳都是女式,不如你先换下这身,等我换好了,出去帮你借一套?”
予辉只觉得自己今天走了大运,天底下哪儿去寻找美女主动扑怀的好事?他舍不得推辞,当即答应下来,转过身去解开外面短衣。再一看眼借来的衣服虽是花衣裳,可做工稍粗,根本不配莫知愁的美貌。
“我知道你不喜欢湿黏黏,风临城就是这种天气。要不我给你多置办几身吧?我出海时间太久了,海上也不需要什么银子,所以这几年攒了不少。只是都在二叔那里存着。我带你去风临最好的成衣铺子,那里的衣服不管是款式还是面料都是风临城最好的,你随便挑……”
莫知愁毫不留情给背过去的予辉一手刀,打了个他昏天暗地。
梁上的貂儿跳进女主人怀中,吱吱笑到断气。这小家伙看戏看得上瘾,小胡须一翘一翘,四只小爪到处扒拉,翻嬉闹个不停。
刚才还展露在脸上的迷人气息,瞬间收敛成沉沉杀气。
莫知愁弯刀挑开予辉除了一半的外衣,嘴角翻出冷笑。
你个死鬼——占我便宜?想、得、美!
予辉昏厥,四仰八叉倒在地上,脖子上就架着莫知愁锋利的胡刀,她可以轻松割开男人的脖子,从此除掉这个烦死人的家伙。
但是,莫知愁并没有下刀,反而饶有兴趣打量着。
白貂忽然吱吱叫起来。
原来这家女主人的二层小楼全是用杉木盖起来的,容易招来啮虫,而刚刚进来的这一群啮虫恰恰是入城的百虺百毒虫中的一小部分,不仅啮咬木材,一般碰到人类的皮肤,会迅速引起严重的红肿。
莫知愁是完全不怕的。隔着靴子和衣服,啮虫不容易直接接触皮肤,可倒在地上的予辉,就说不准了。
白貂望望着女主人,等候命令。莫知愁想了一想,点头道:“吃吧。”得了命令的貂儿欢快地一伸舌头,把木板里钻出来的啮虫全部舔了个干净。
要杀了他么?
莫知愁迅速做出决断。
在干掉该死的师侄之前,本想解决一个先热热身,不过刀下没必要夺走傻蛋的性命,比如这个予辉。
她收起腰刀,无聊地环顾四周,觉得经手的所有猎物,除了追捕不到的师侄,个个都无趣不刺激。
既然不准备杀,也不想白白放了,不如玩个痛快。
“把你扔在地上,再有虫子过来咬,可怎么办?”她假装挺贴心的。
三下五除二,一番动作之后,莫知愁得意的看着自己的“大作”,手里拿着从予辉哪儿抢来的小荷包。这饰品居然遇水不湿,也算奇特。只见缎面细滑,针脚整齐,绣的几朵不知名的花,可谓栩栩如生,轻轻一闻还有淡淡的香气。莫知愁本以为会在荷包上看见谁的名字,以示荷包主人身份或要送给的情郎是不是予辉,翻了半天都没找到。她心里想,不如试上一试。于是,抬手扔荷包到水桶里,可真是奇怪,果然如同予辉说的一样,这荷包沾水不湿。莫知愁连连称奇,想不出来究竟能在什么样的地方寻到这般宝贝。联想予辉特意点明,戴荷包在身上,全身都不会湿透,她立刻把荷包挂在了腰间,果不其然,荷包上身的刹那间,她浑身衣服变得干爽,雄黄酒的黏腻消失了大半。
“可真是个好东西!”今天不算一无所获,至少不用再忍受风临湿润气候带来的一身黏腻。
莫知愁心情大好,用胡刀碰了碰昏迷不醒的予辉:“这东西不错。我留着用了。今天暂且饶过你。”
她施展轻功,飞身跃上屋檐,黑猫一样悄无声息,回头朝着自己的杰作得意一笑,轻声道:“可惜了一身雪白肉。”
腾出空楼阁的大妈见莫知愁和予辉上去半天没有下来,听了听也没动静,忍不住猜想两人在做什么,大妈十分谨慎地敲敲楼梯口,喊几句话都没人应,心想如今城中毒虫数量太多,可千万别发生什么意外,赶紧走上去查看情况。
接下来发生的事风头迅速盖过天璇阁变、百虺入城一事,让整条街道的人家津津乐道好几天。
大妈“非礼非礼”高声尖叫刺破街坊邻居的耳膜,男人们听到呼救,抡起棍棒接连冲上来。
空空的阁楼不见黑衣女子,她就好像幽灵神出鬼没一样,消失了个没踪没迹。
眼前有翻倒的水桶、一地的水、浸湿的衣服,剁成八块的毒虫,还有……
被扒光衣服吊在横梁上昏迷不醒的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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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零零一架车子,前没有马,也没有车夫,停在了西北城门外。围绕马车三丈之外的鱼头金早已经清理干净,可三丈之内的圆形地带,也就是更加靠近马车的地方,仍然撒满了灿灿黄金。
马车停靠在鱼头金子上,这景象可得有多么诡异。
西北城门已经被士兵给封锁了,完全禁止旁观,以免在人群中制造更多的恐慌。守城将士驱散并扣押了几个见钱眼开的城民,把他们捡到的金子集中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