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和之前在书店看到的那些书籍的排版以及字体大小都大不相同,是诗歌?也不像。这一整本书也得有好几十页,诗歌应该也不会有通篇这么长的,尤其也没有明显的小标题和断篇。
照道理来说,有印刷技术后,一般都是无需用这般大字体的,何况之前看的好些手写书籍也没有这样,那么,必定就是特殊需要了。这种书就是得用这么大字体,醒目,让人一眼就能看明白。
冯时夏又翻了翻这本书,有点像字帖,这就说得通了。然,再仔细看,里面的横竖撇捺又看不出什么特殊的风骨。
那如果不是字帖,这么醒目就只是单纯为了认字了吧。冯时夏一拍脑门,瞧这智商,如果这里真没有铅笔、圆珠笔、钢笔、水性笔这些,写毛笔字的时代,初学者可不就是要这么大的字样才能辨识清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