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瘟疫和饥荒都会造成人口迁徙,因为欧亚大陆黑死病蔓延,原本不愿意到新大陆的移民也因为躲避疾病而离开了故土,爱尔兰人也因为1845年的饥荒而逃荒到了美国。
趋利避害是一种常见的形态,贵族则必须留到最后,伦敦瘟疫的时候斯图亚特王朝王室和有钱人逃走了,市政府的人留了下来,光荣革命的时候斯图亚特王室很合作就退位了,换句东方的谚语,叫识时务者为俊杰。
再不甘心放权也必须放手,又怕死不敢担当责任,又想死抓着权力不放,这世上哪有那么便宜的事。
满清的时候,中国的平民被当成“猪仔”卖到英美做劳工,这个国家从宋朝开始已经消灭奴隶制了,元朝曾经试图恢复奴隶制,不过被明朝推翻了,到了清朝又恢复了奴隶制。
满清在入关前,清朝的前身后金政权是不折不扣的奴隶制国家。而后金治下的汉人、朝鲜人,都系被女真强虏过来为奴的,其经济形态是一种奴隶制经济。女真贵族视俘获为其私产,而对“逃人”追查甚为严酷。
在乔治?托马斯?斯当东翻译的《大清律例》里,清楚明白得记录了关于“逃人”的惩罚。
逃人法规定,逃人逃亡前两次均处以“鞭一百”处理,第三次逃亡被拿获正法,也就是杀掉,窝藏逃人者正法、家产籍没,家人流、徙关外给八旗穷兵为奴,并于兵部之下置督捕衙门专司其职。
一次黥其右颊,鞭一百归主;二次黥其左颊,鞭与归主如初。三次则论死归刑部。还规定,窝逃正犯,照例拟绞,妻子家产籍没,窝家的邻居流徙边远。
整个旗人阶层都是寄食阶层,并不营生劳作,与奴隶主并无本质的区别。
而满清入关之后,其一系列的圈地、投充也都是后金奴隶制经济形态的体现。
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是人身依附的降低,唐及唐之前还有奴隶制,奴隶为贱民,属主家私产,宋代在法律上已废除贱民,奴婢跟主家不再是人身依附关系,而是经济结合关系。满元统治从草原带入主奴关系,满清入关,又再殖入主奴关系,“严分着主奴”,即使到晚清,满洲人内部仍保持着奴隶制。
如果不是孙中山发动辛亥革命,中国早就和黑人一样,人民成为奴隶被拍卖到世界各地了。
儒家思想的核心思想是忠孝仁义礼智信与廉耻,同时也有谦卑和服从。尤其是三纲五常,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是董仲舒提出的,在汉代以前的儒家思想里并不存在。这种思想很容易培养出“顺民”,特别适合奴隶制国家。
周朝也是个奴隶制国家,五千年前的人是因为认识世界的局限,而清朝则完全是为了方便自己奴隶制统治。经筵制度在清代发生了非常荒谬的变异,宋明经筵均是由大臣教化皇帝,比如崇祯皇帝想迁都,大臣们劝谏说不可以,清代经筵居然变成了由皇帝训导士大夫,当讲筵官讲毕,皇帝即发表一通御论,然后讲官们跪赞:“皇上圣学高深,发从前所未发,诚足羽翼经传,昭示万世。臣等不胜欣荣之至。”,满清统治期间将整个汉人官员阶级的思想都给扭曲了,他们无能到平民的公民权都没法保证,离开反而是获得自由了。
1906年旧金山大地震,大火烧了3天3夜,整个城市6英里范围内的码头,商业街区,工业区都化为了灰烬,旧金山市政府的记录档案也在这次大货中付之一炬。但这却为因1882年美国联邦政府《排华法案》在旧金山东躲西藏的华人移民看到了一线机会。
此前华人只能以前往美国经商的名义入境美国谋生,现在因为档案烧毁,华人便可以大张旗鼓的在白人证人的帮助下表示自己就是在美国出生的abc,要求政府补发因火灾“丢失”的本地出生证明文件,从而堂而皇之的成为了美国人。这些获得了美国出生证明的华人从此便有了公民权,拥有了美国国籍,不但不受《排华法案》的排斥,甚至可以自由的出入境,更是可以依据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可以为出生在美国境外的子女移民美国的权利,并不受任何的名额限制。
他们自由了,儒家思想是默认特权阶级存在的,并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满口仁义道德的“君子”们做得还没有王也领罪了,只是受刑的是他的老师而已。
清末的官员、百姓和“洋人”之间有个奇怪的怪圈,很多官员可以在老百姓之前耀武扬威,鱼肉乡里,但是在洋人面前则要低调许多,有事也是尽量求息事宁人,不敢得罪,甚至还要讨好一点。这种情况下当然没有办法维护司法公正了。
至于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更没有保障了,以当时的文盲率,还有那样的读书人领头,怎么可能明白“人格尊严”是什么,连“人格尊严”都不知道怎么去维护?
离开那样的国家,漂洋过海来到国外,反而能涨一涨见识,享受“奴隶制国家”不可能享受到的民主和自由。
中东地区还残留着奴隶制,那是因为教义的规定,一个一天大多数时间都在清真寺里,他没法从事劳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奴隶来负责劳动。
其实在汉朝的时候中国已经在消除奴隶制了,尤其是王莽,他颁布了法律,以后不会再有奴隶,已有的奴隶任其消亡,只是随着五胡乱华游牧民族入侵,丝绸之路上除了丝绸贸易还有奴隶贸易,原本已经逐渐消失的奴隶制又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