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大,我、我真是有要事,让我进去见郎君吧。”
翰墨擦擦额上的汗,不死心的再次跟门口守着的小厮商量着。
阿大是负责看守外书房的粗使小厮,十六七岁的年纪,个头很高,人也壮实,一看便是个会功夫的人。
他板着脸站在门口,执着的摇摇头,也再一次将崔幼伯的吩咐转告给翰墨,“郎君说了,他要静心作画,谁都不见。”
翰墨死死的盯着阿大好久,见他死活不肯通融,便有些气急,略带威胁的低喝道:“阿大,你别拿这些话搪塞我,我伺候郎君的时候,你还在市井间胡混呢。我告诉你,我确实有要事要见郎君,现在你拦着我,若是耽误了郎君的事儿,你担待得起吗?”
阿大听到‘市井’两个字的时候,板着的棺材脸上闪过一抹黯然,随即又恢复了常态,用力摇头,“郎君说了,谁都不见!你若真有急事,可先向前头的管事说,我确实是市井里长大的人,但却也懂得服从的道理。”
市井奴儿,是当下社会流行的骂人话。而在市井里长大的游侠儿或者泼皮,则更是世人唾弃、不屑的对象。
阿大和阿二一样都是崔幼伯外出游玩儿的时候,偶然发现的,因见他们生得魁梧,手里又颇有几分功夫,人品也不算太坏,便将他们带回了崔家。
所以,他们跟翰墨等几人不同,并不是崔家的家生奴儿。
不是家生奴,也有不是的好处,至少不会陷入那些乱七八糟的关系里。
在阿大和阿二的眼里,只有一个主人,那便是崔幼伯。而崔幼伯对他们也极好,每个月的薪俸也足以度日。所以他们也没有背叛主人的必要。
所以,只要崔幼伯发了话,不管谁来闯关,阿大和阿二也不会通融。
刚才崔幼伯既然说‘谁都不要打扰我’,阿大便绝不会让任何一个人进去骚扰郎君,其中也包括女主人萧南。
连彪悍的县主,阿大都曾经阻拦过,更不用说最近有点儿失宠的翰墨了。
翰墨恨恨的看着油盐不进的阿大,用力甩了下衣袖,狠狠的说:“好、好、好。好你个阿大,这是你说的,若是耽误了郎君的大事。你看郎君怎么处罚你!”
像所有被人打败、却只敢放狠话的泼皮一般,翰墨气鼓鼓的丢下一句狠话后,便悻悻的离开了书房。
阿二目送翰墨的身影消失在墙角后,略带担心的问着兄弟:“阿大,翰墨可是郎君的贴身小厮。更是崔家迎晖院二管事的小儿子,在崔家颇有几分人脉,你今日得罪了他,恐怕日后……”
阿大无所谓的撇撇嘴,道:“咱们兄弟虽跟了郎君,却并不曾卖身给崔家。还都是自由人。而那翰墨之流,不过是奴婢,如今又因做了错事。被娘子赶出了外书房……郎君如果真当他是心腹,又岂会不帮他说情……不过是个遭了主人嫌弃的奴儿,我惧他什么?!”
别看阿大表现得像个毫无心机的莽汉子,实际上,他一点儿都不笨。眼睛也够毒,一眼便看出了翰墨的颓势。
想想也正常呀。他如果真笨,也不可能在父母离世后,一个人在市井间平平安安的长大,还练就了一身的功夫,最后还能以自由人的身份进入规矩森严的崔家。
在阿大看来,那个翰墨绝对是个蠢的,竟然为了些许好处,明着得罪家里的女主人。
哼哼,报应来了吧,还不到一天的功夫呢,娘子便给翰墨安排了其他的差事,明升暗降的将他调到了辰光院的外院。
负责迎送宾客?
说着好听,听着也像个肥差(崔家来往的都是士族勋贵,贵客们也大方,手指缝里漏一点儿,也够那些负责接待的小厮吃喝不尽了。),但事实上却是个冷衙门。
因为,翰墨不是去崔家的前院宾馆当差,而是去了辰光院的中庭。
呵呵,别看着都是中庭的宾馆,两者的区别却很大——辰光院只是崔家十几个院落里的一个,平常来往的客人用手指头都数的过来,连袜子都不用脱。没客人,迎宾的小厮也就没啥事儿,想捞好处更是不可能。
其实吧,捞不到好处,对翰墨的影响并不大,他真正感到恐惧的是,自己去了中庭,也就变相了被主人流放,平日里根本见不到主人,没了主人做依仗,他又有什么前途可言?
熊事?
哼,与其当这样没有前途的熊事,翰墨宁肯继续跟着郎君身边做小厮。
只是……谈何容易!
原本,翰墨想利用木槿让他传的话,再次见到郎君,然后再趁机求求情,让郎君准他回来。
没想到,真是没想到,他竟连书房的门都没有进去。
都是阿大这个死贱奴,果然是市井里长大的狗杂种,不识抬举!
翰墨一边怏怏的往回走,一边在心里咒骂着阿大。
“翰墨,怎么样?小妹的信你转交给郎君了吗?”
范德志呆在崔家中庭的宾馆里,正无聊的一圈圈的转着,好容易看到了翰墨,忙快走几步赶到近旁,低声问道。
“郎君正忙着晒书,娘子也在,我担心被娘子知道,便没有说。”翰墨并没有告诉范德志自己已经调离书房的消息,他将早就想好的说辞说了一遍,随后见范德志眼中带着几分质疑,便故作无所谓的安抚道:“放心吧,范大兄,这事儿就包在我身上了,我一定会在哺食前把信转交给郎君。只是,郎君肯不肯去,我就不能保证了!”
嘿,大不了就告诉范家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