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非所眯起眼睛,右手食指的指关节敲了敲面前的桌面,面无表情地看向宋廷川:
“不想进事务所了是吗?行,后会无期。”
说着,陆非所便起了身。
而宋廷川却没有丝毫的慌乱,十指交叉枕在脑后,整个身子往后靠在了椅背上,浑身上下透着股让人很不爽的慵懒气息。
偏偏这人还在笑,不紧不慢地出了声:
“陆大律师可别忽悠我,咱事先可是说好了,我能在三天之内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就可以进事务所,您可不能言而无信。”
陆非所的脚步顿住:
“所以你给我的答复是?”
“我不接就是对您最好的答复。”
陆非所像是来了兴致,重新坐了下来,“哦,是吗?”
宋廷川伸出了自己一只手,晃了晃食指:
“第一个案子,百分之百打不赢,根本达不到客户的诉求,根本没有接的价值。”
那种时候说的话根本算不上律法上的有效合同,再加上小丽是自愿,对方也构不成qj罪,要帮她要回网友给她承诺的那十万块简直痴人说梦。
“第二个案子,百分之百会赢,但是利益很小不值得去做。”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那人确实借了小明的钱没有还,要通过合法途径要回来必然是百分之百能赢的,但问题是只是十块钱而已,根本没那个必要。
“第三个案子,能做,但是违背了律师的价值观点。”
利用自己对于律法漏洞的熟练掌握去帮老赖逃脱司法的制裁,这不是一个律师应该做的。
“第四个案子,也能做,但是特别麻烦,浪费律师的时间。”
这个案例是最难的,但其实也是最简单的。因为这个难度说白了已经是陆非所给他的明示了,就是要他不要接。
案例本身其实是有夸张的成分,说白了就是告诉宋廷川,如果是特别费劲的案子就不要给自己找事。
“第五个案子,案子能做,但是客户不靠谱。”
谈跨国并购案很难,但难不是不能做,问题在于懒羊羊的客户是灰太狼,摆明了对方不怀好意,就别浪费时间了。
说完,宋廷川打了一个响指:
“综上,您是想通过这几个案子告诉我,作为一个律师,要爱惜自己的羽毛,彬哥急功近利,什么活都接,到头来吃力不讨好不说,还给自己热了一身腥。”
陆非所扬眉,“这么看来你也不是太蠢,还是有那么一星半点的可塑性的。”
宋廷川呲牙:
“那么,我可以进律所实习了是么?”
陆非所露出一个狐狸般的微笑:
“并没有,这个考验你通过,只代表我给了你一个进律所的可能,至于你最后能不能进,还是要看你自己的本事。”
宋廷川脸上的笑容一僵:
“……那么您说的这个‘可能’指的是?”
“指的是你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向律所递交简历,参与笔试以及面试,如果你过了人事部的考核,那我自然没话说咯。”
宋廷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