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正文部分)/p
正文契子:/p
深夜,我被淅淅沥沥的雨声给吵醒了。/p
又也许是整晚都没有睡着,意识迷迷糊糊间,我听见雨滴打在玻璃窗上的声音,在静谧一片的夜色里,这点小小的声音也显得巨大无比。/p
我下了床,到客厅接了杯水,脚步虚浮得差点摔了一跤,喝完水清醒了一些之后就再也没有一点睡意。/p
向淮远曾经花了三个月来帮我调整作息时间,他每晚都帮我放好热腾腾的洗脚水,并给我煮助眠的牛奶,然后在十一点准时收走我的手机,催促我上床睡觉。他自以为一定有用,其实效果甚微。/p
大多数时候我的睡眠都是雷打不动的固定在两三个小时以内。那三个月里,没有手机的时候我就闭着眼睛一直冥想到凌晨四五点,感受到有困意才会睡过去,我的睡眠极浅,八点的时候闹钟根本不用响,凭着生物钟的本能我都可以立刻醒来。/p
偶尔有时向淮远会忘记收走我的手机,我也不会有任何欣喜的感觉,不过是等待睡着的过程中我可以用它听听音乐而已。/p
刚开始的时候向淮远还兴致勃勃,到后来发现这些对我根本没有用以后也败了北,不再折腾那些没用的,而我依旧整夜整夜的失眠。/p
长此以往下来,我的胃口变得极其不好,吃东西也变得挑剔起来,向淮远曾经不止一次的吐槽,他好好一个翩翩公子,愣是充当起了我的厨师一职。/p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角习惯性的往上挑,眼睛折成了一个好看的弧度。/p
他的相貌生的是极好的,一双狭长的丹凤眼,看人的时候十分有神,鼻梁高挺,唇瓣很薄,大多数时候都是轻抿着的。他肤色天生冷白,偏又不苟言笑,老是装出一副苦大仇深,假清高的模样。/p
店里经常会来一些双眼冒着红心偷看他的小姑娘,都被他这副生人勿近的样子给唬的话都说不明白。/p
我和他来到这座不大不小城市已经五年了,在地带最繁华街道的一个很不起眼的小巷子里,开了一家小店。/p
一家温暖的小店。/p
我给它起名为光。/p
类似于现代人们所说的当铺,不过二十平米左右。里面收藏了一些很有价值的东西,听了来来往往的路人讲了许多故事,也正在源源不断的接收着新事物的到来。/p
向淮远问我为什么喜欢这种小店,我告诉他,如果哪一天我们回到了自己的家园,我会把这个小店封锁起来,包括那些珍藏的东西,很多很多年以后要是被人发现了,会不会成为一个古老的博物馆呢?/p
哦,是的,我在二十一世纪,在科技发展如此飞速的时代,在繁华的街头,在一条幽深的巷子里,开了一家自己的小店。/p
我想听很多很多故事,我想有很多很多的收藏品,我想等到以后我不存在在这个时代了,它可以变成一个博物馆。/p
就当是我和向淮远曾经来过的见证。/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