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的傍晚,他们终于见到了人烟,这是一处还算可观的集镇。
“去定州啊,要是马儿跑的快,四个时辰就能到……下一城?这中间没有城池,都是村镇,大多时都是荒野,离的最近的是谷城……”
“你们从应州来啊,奇了怪了,好好的大路不走,怎么跑这边了?”
田陌间,小初在问话,刚刚收割完的庄家的农夫扛着镰刀,如此回答。
不远处的李道捂了一把脸,卧尼玛,果然走错了路,这里他娘的是大麓山余脉啊,大半个月的时间,白白浪费了。
小初问完话,转身回来,到得马车前,给李道说着这些。
那农夫刚要走,朱耽将他拦住,问道:“问你个事情。”
说着话,递给对方一颗判子。
“客气了不是?”
老农一瞧,连忙接过,笑道:“这位老哥想问什么?”
朱耽神色立马一僵,被一个五六十岁的农夫称之为“老哥”,怎么听怎么别扭,心里一阵腻味。
但也忍了下去。
长长呼了一口气,道:“这镇上哪家的宅子最大,我家恩主身份高贵,不得受得苦,想借个舒适所在住下。”
“烦请老兄指道明路,且放心,借宿之次资丰厚,必不会少了他家的,老兄你也能得个好便宜。”
老农夫上下打量了一番,喃喃道:“这话怎么听着这么耳熟呢?”
便也不去计较,随后道:“这镇上,最大的宅子,是镇东边的周家,他家有三进的宅子,镇上的田最多,富的流油。”
“不过呢,昨天来了一伙人,不知是何来历,总之威风的不得了,借他家宅子住下了,我当时瞧见,那个什么少主人的还吐了血。”
“也没敢打问……反正那周家的宅子被他们占了,你们才几个人,肯定是争不过他们的。”
“除周家外,镇上还有一个富户,便是栾家,他家不如周家有钱,但也有二进的院子……”
吧啦吧啦,老农在得到朱耽的第二颗判子后,满意的离开了。
朱耽有些苦恼的来到李道面前:“原想着,好好给老板恩主做些好吃的,未曾想那最富之家被人占了。”
江婉哼的笑了一声,满不在乎的道:“把他们赶走不就得了,小门小派的。”
小初用力点头,道:“让他们知道知道,什么是侠义精神。”
李道无奈笑道:“没有必要,何必得罪人呢?行走江湖,最重要的是交朋友,正所谓多个朋友多条路,跟人家无冤无仇的,何必呢?和气生财不是。”
“我们只是路过,也不需要跟他们有所交集,徒惹麻烦,井水不犯河水便好,去那栾家借宿便好,把银钱给足,老板我又不差钱……”
三人听得这话,也不多说什么,赶着马车进入小镇。
……
镇子名叫水湾镇,大约两百户人家。
周家宅,主人已经去了旁的地方,不敢在这里住下。
某一间堂屋内,十几名医护进进出出,时不时会端出一盆血水来。
有一老仆在屋外急得团团转,扯住一个刚刚出来的医者,问道:“七少怎样了?”
那医者惶恐道:“七少……七少他心肺被人斩开,医者无求,能活到现在,已是奇迹了,我……我等正在尽力……但,福爷,咱们也要做好最坏的打算……”
老仆愣愣的松开了手,呆呆的不知该怎么办,过得许久之后,哇的惨嚎一声:“大少啊,七少还未长成,你便这般将他丢到这里吗?”
“老奴……老奴有愧,未护七少周全,被人暗算……老奴,随七少去了!”
言落下,缓缓的抽出腰间长刀,准备放在自己的脖子上。
一只手突兀出现,按住刀身。
一个年轻人自屋内走了出来,他的面色苍白,容貌平实普通,苍白的脸上带着憨厚的笑容,胸堂上的衣襟被鲜血染红,。
“福……福伯……我还没死呢,你殉葬个什么劲儿?不管怎么样,也要等我死了以后再说,不是吗?还有,虽然伤的重,但我觉得我肯定死不了,我一向都很命大。”
老仆愣了愣,眼晴泛着湿润。
“咳!”青年重重的咳了一声,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放心,没事的。我现在感觉自己挺好,刚刚吃了药,伤口也处理好了,走,我们去镇上走走,看看有没有漂亮女孩子。”
“少爷……”
……
三辆马车行驶在集镇不算宽敞的街道上,两边是货郎此起彼伏的叫卖声,还有为数不多的几家店铺。
一名老仆跟随在自己少爷身边,少爷左顾右盼,正巧与马车队伍交错而过。
便在这时,当头的一辆马车上,小初无意间向着旁边扫了一眼,只是略略的瞧了瞧,也未多关注。
但片刻后,她反应过来,再次瞧向那边,看了一眼,又一眼,随后惊喜叫道:“七哥?”
那一边,正在与老仆逛街的年轻人,听到这个声音略有些熟悉,忍不住转目瞧去,皱眉头头,疑惑的打量着马车上,那衣着不凡的圆脸少女。
感觉好像在哪里见过,但一时又想不起来,没有冒然开口。
小初连忙从马车上跳下来,高兴的跑过去道:“七哥,是我呀,叶箛尘!”
年轻人瞪大眼晴,仔细瞧了半晌,不可置信的道:“小初?你是小初!?”
小初见他这样,难免有些不高兴道:“就是我呀,怎么七哥才一年多,你就把我忘了?”
这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