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七想了片刻,很快就做出了决定,呵的笑了一声,道:“回想当初,卷沙镇的时候,给小初报仇,我一个人杀入马匪群。”
“面对那样的选择,我有九成会死,但我接了,后来活着回来了,老板你告诉我什么是血气,什么是勇气。”
“在墟荒里的那段日子,我不知经历过多少生死。那里面,活命的机会连一成都不到,可以说必死之局,但我走了一千六百里,活着回来了。”
他轻轻笑了笑,拿起一筷子,在碗边敲了敲,长生一叹,道:“墟荒,真是一个锻炼人的地方。”
“神葬之地,有着美丽的风景,有着让人难已想像的恢弘宫殿,瑰丽的让人忍不住去朝拜,但也有可怕的诡异。”
“我曾经捕获了一只兔子,只是普通的兔子,并非相忘涧那里的凶兽,饿极了,将它杀了,准备吃掉。”
“然则当我刚刚吃掉第一口肉时,体内的经脉便如同被狂风在撕扯,全身喷血,那是我面临的第一次生死攸关,但……活了下来。”
“谢谢了,老板,你的功法保住了我的命。”
说到这里,他微笑的放下了手中的筷子。
这便是已经做出了选择,而且还是轻描淡写的做出了选择,他选择那两成的活命几率。
李道不无感慨,即便纯良憨厚如阿七,也是出自明堂的,就算平时再如何温和,再如何瞧着傻气,但这果绝的心性,却是随了第六房的。
也难怪洪大会如此看中他。
想着这些,李道轻微颔首,点了点桌案,道:“行吧,你已经做出了选择,那就这样吧,生死由命。”
“其他的就不说了,这里是镇州,大枪的大本营,而郑八命三次会盟将近,那么我们不如搞一搞事情。”
他这话说完,众伙计们纷纷坐直了腰板,听着他下一步的吩咐……婉儿更是将那扣入壕沟的手掌一把拍开。
说正经的呢,这些事情晚上再说……
吧啦吧啦,李道说了一些按排。
“……基本情况就是这样了,阿七你要做好心理准备,接下来,咱们哥俩儿去会一会你那小酒馆里的相好,称一称她的份量!”
……
辰时末,近午时,镇州,大枪总坛,旦郸城。
城南某一间院子的大门打开了,一个青衫白衣的佳公子,与一名满脸大胡子的虬髯汉子走了出来。
两人随意在街上逛着,佳公子随口与汉子说着什么,大汉哈哈大笑,瞧着十分要好。
不知不觉,他们来到了城西,仿佛是走累了,瞧见一间不大的小酒馆,便就这样堂而皇之的走了进去。
小酒馆的老板娘是个寡妇,二十多岁,生的也是颇为美貌,正是熟透了的好时候。她丈夫几年前死了,也无留下一儿半女,平日里便是经营这家小酒馆过日子。
其间也有人过来窥探过她的店面,但因她每月给大枪门交十五个判子的税,算是光明正大的做买卖,有大枪门给她撑腰,别人便不敢再为难她了。
也因她很的美貌,嘴角边的那颗痣,更是引人遐想,凭添了几分魅力,多少人求而不得。
可她却是个刚强的,打算一生为亡夫守节,是个顶顶的正经女子。
前段时间,有一富家公子看上了她,听说那公子很有势力,连郑八爷也不敢得罪。
周围的邻居都以为冯小娘子,以后应是跟那大人物过好日子去了,却未曾想,那公子最后来了一次之后,便不见了踪影,也不知道去哪了。
冯小娘继续开着她这家小酒馆,倒是让左邻右舍们替她感到惋惜。
……
佳公子与大胡子走入小酒,随意的要了几个菜,两壶酒,一个伙什连忙下去准备,不多时,酒菜上来。
大胡子自顾自的倒了一杯,一口饮尽,长声一叹道:“真是好酒啊。”
贵公子笑道:“我记得你以前很少喝酒的。”
大湖子道:“没办法,口味被养出来了,一般的酒很难喝下去,在边荒时醉过两次,一次是老板你的送别宴,另外一次则是我活着回来了……”
两人随口谈着这些,宛如好友一般,周围的一切都很热闹,该吃吃,该喝喝,吹牛皮的也有很多。
便在这时,那身为老板娘的俏妇人注意到了他们,本能的感觉到了一阵危机,这两个人她并不认识,但她知道,他们是冲着自己来的。
但她没有害怕,更没有想着逃跑,哼,既然来了,那便留在这里吧,她如此想着。
在招待了一桌客人后,俏妇人拿着一壶酒款款走来,给贵公子与大胡子每人倒了一杯。
“二位客官,小店的酒菜可还如意?”
她这般说着,小意的坐在了边上。
贵公子轻笑,道:“酒不怎样,菜也一般,很不对我们的味口,所以我们不打算给钱了。”
“公子这是想要吃白食?”
“哟,这都被你看出来了。”
李道淡漠的随口一说。
那俏妇人立时怒了,叫道:“你以为你吃定了我!”
一声过后,厅堂内所有吃饭喝酒的客人们纷纷停下了举动,转目看向这边,那眼神逐渐变得极为诡异,诡异中又带着强烈的杀意。
洪七有些紧张,手中不自觉的攥住一柄飞刀,他最近练习的兵器就是飞刀。
“又是‘孢子’?能有点新花样吗?这样很无趣的,给点惊喜好不好?”
言落下,无数的“织丝”在李道周身的毛孔蔓延开去,很自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