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的十月,卷沙镇的天气依旧炎热,或者说整个边陲之地,不管在任何时候都处于炎热的状态,这里没有四季变化,有的只有黄沙与炽热,亦或是鲜血与仇杀。
白珠牵着大白骆驼走入卷沙镇时,心中颇为感慨。
看看街道上的人来人往,看着酒食肆子里的食客们。一别两个多月,再回到这里,让她有种即熟悉又陌生的感觉。
长长一声叹息后,喃喃念了句:“镇上的人好像变多了啊,比以前更繁华了。”
摇了摇头,向着白驼山庄的方向而去。
不多时,来到目的地,瞧着大门前那块歪歪扭扭写着“白驼山庄”四个大字的简陋牌匾,以及那简陋的篱笆墙,白珠的心里突然间升出了一股“回家”的暖意。
“老板,小初!我回来啦!”
经历过墟荒的恐怖,能再次回到人间的感觉,真的很好。白珠脸上带着得意且又开心的笑容,牵着大白骆驼,迈着轻快的步子,走进大门。
屋门开了,不是正堂屋,而是左边的屋子,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憨厚的笑容充满了惊喜,叫道:“小白,你终于回来了!?”
白珠略略有些错愕:“阿七?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接着她像是反应过来,呵呵笑道:“你比我早回来也是正常,毕竟你只是进入墟荒八百里,而我就不一样了,我可是走了足足一千二百里噢。”
如此这般说着,她松开骆驼的缰绳,走过去轻轻的抱了抱洪七,感慨而又欣慰的说道:“回来真好,回来就好。”
洪七被她这轻轻一搂,搞的面红耳耻,心跳加快。
索性他也明白,这个拥抱只是代表着故友重逢的喜悦,并没有其他别的什么意思——虽然他真的想有点别的什么意思。
为了掩饰自己的心情,洪安生故作豪迈的哈哈大笑,道:“你走了不是一千二百里,而是一千四百里!哼哼,我就不一样了,我可是足足走了一千六百里哟。”
瞧着他那副嘚瑟的臭屁样子,白珠却是泛起了些许疑惑:“你在说什么啊?”
就在这时,右边的屋门也被打开了:“有什么可炫耀的,一千六百里很厉害吗?若不是黎大当家的,你还有命回来?白姐姐——”
小初欣喜的跑了过来,嘻嘻笑着牵住白珠的手。
洪安生则是尴尬的笑着挠了挠头。
白珠与小初聊了几句,便立刻注意到,随小初从右边屋子里出来的,还有一个穿着大红衣衫的艳丽女子。
这女子真的很美,眉目柔和,带着让人琢磨不定的温婉之色,胸膛鼓胀,腰肢纤细,香臀翘而圆润,双腿长而笔直。
更难得的是,在这边陲之地,她的皮肤竟然还那么水嫩,简直就是个祸水妖孽啊!
一向自认相貌出众的白珠,见到她后竟然有种心里发酸的感觉,脸上却笑着问道:“不知这位是?”
小初连忙介绍道:“这是主人老板的新伙计,来了一个多月了,叫做慕容秋荻。”
员工啊,也对,老板那么贪财……心里的酸劲儿突然间就没了,笑道:“你好,我曾经也是老板的伙计,出身渝州琼华剑派,名叫白珠。”
一改“男儿色”的江婉眯着眼睛,上下打量了她一翻,笑道:“原来你就是我‘妹妹’慕容嫣啊,我是你姐姐,慕容秋荻。”
“头一次见到自己的‘亲妹妹’,没想到竟然长的这么好看。咯咯,我很奇怪啊,你为什么要跟我抢你姐夫,又为什么要赌气来这边陲之地呢?”
呃……
白珠立刻明白,这又是老板的恶趣味。
也不在意,笑着冲着对方拱拱手,道:“那慕容嫣就见过‘姐姐’了,抢‘姐夫’事情是我不对,还请姐姐见谅……对了,怎么不见老板?”
“老板啊,他去刀剑铺子找黎大当家商量事情了。”
洪安生一边说着,一边帮着白珠把大白骆驼身上的东西卸下:“估计要很晚才能回来,听小初说,最近一段时间老板很忙。”
“哼!小初只能老板叫,我叫叶箛尘!”
“好好好,叶箛小初尘……”
几人又笑闹了几句,白珠进屋子里洗了把脸,大家一起围着院子中央的那张桌子坐下。
白珠好奇问道:“阿七,你刚才说的什么一千二百里,一千六百里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洪安生道:“哦,这是黎大当家告诉我的,他说墟荒里的地理空间古怪错位,走几天到了这里,走几天又到了那里,很容易让人产生距离上的错觉。”
“不过虽然古怪,但这样的误差并不大,按照计算,就在两百里左右,把我们自己所走的路程,加上两百里,就是我们真正进入墟荒的距离。”
“这样啊。”白珠恍然的点点头,接着笑道:“你可以啊,竟然比我多走了那么多。”
洪安生摆摆手道:“嗨,别提了,也怪我莽撞,总想争一口气,在我大哥面前炫耀一番,证明我比他强。”
“结果差点被冻成冰人死在里面,若非巧遇黎大当家正好路过,只怕你就再见不到我喽。”
提起这事,洪安生依旧有种心有余悸的感觉。
“原来如此。”白珠笑着轻轻打了他一拳,“那你可真够幸运的,能遇到黎大当家,我就没你那么好命,实打实的走了一圈回来。”
“几次险死还生,现在想想都觉得后怕。不过,很奇怪啊,为什么我派长辈在我出来的时候,就没告诉过我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