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开魏夜风,林晓欢迈着大步继续往回走。
魏夜风虽然强壮,但大包小包的,追起她來,还是很费劲的。
于是,他干脆定在原地,在拥挤的美食街里,嚣张地喊道:“林晓欢,我可以认为,你是在承认你是我媳妇儿吗?”
林晓欢身形一颤,在缓过神來之后,连头也沒回,干脆红着脸跑掉了。
魏夜风站在原地,脸上瞬间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从欧洲來到a国,即使他拼命地重温母语,也无法理解过多的精髓。
比如说‘媳妇’。
他的字典里,有情人,有未婚妻,有妻子。却单单沒有媳妇这个词。
他知道它的含义,却无法将任何一个女人和这个字联系在一起,除了林晓欢。
他曾经的女人,或高贵,或雍容,却沒有灵魂。
魏夜风发现,他一瞬间喜欢上了这个称谓。尤其出自一位淳朴的大妈口中时,听起來暖暖的。
媳妇,林晓欢,媳妇,林晓欢……
想想就开心。
“媳妇儿!等等我!”
……
为了防止魏夜风得了便宜还卖乖,林晓欢决定,干脆晚上宅在宾馆里算了。
魏夜风听了她的建议,诡异一笑,并沒有反对。于是两人在风风火火地扫荡完小吃街后,便乖乖地回了宾馆。
林晓欢发现,她今天很失败。
本以为魏夜风这种暴发户不会带现金,他却带了整整一沓的红钞大币。
本以为魏夜风会受不了游乐园的拥挤,可他却表现得超乎寻常的有耐心,还大有乐此不疲的趋势。
林晓欢让魏夜风出糗的幻想全都破灭了,连步伐都蔫了起來。
魏夜风却始终精力充沛,见她走不动了,还热情地揪着她的衣领,连拽带托地把她‘请’回了房间。
林晓欢真的无颜面对宾馆大厅里,所有人诧异而诡异的目光了。
一对儿男女,这么迫切地回房间,能干什么?
咳咳,现在的人,怎么思想都那么不纯洁呢……
不过,相比于不忍回忆的‘过去’,此时此刻的林晓欢倒很信心满满。
猫在房间里,空气里各种飘香,浓重纷杂的味道,几乎沁散到了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
如果是从前,魏夜风这个有轻微洁癖的男人,一定嫌弃地将她和食物通通丢出去。
很难得的是,今天的他不但不嫌弃,还屁颠屁颠地为她端來餐桌,坐在她旁边,准备和她一起享用。
这,这真是太阳从东南西北一起出來啦!
很明显,魏夜风对于自己拿回來的食物十分茫然。
坐在那里,看看这里,打量打量那里,沒有一点开动的意思。
而林晓欢本着大仇未了,此时不报更待何时的想法,麻利地给了他一盒河粉。
“吃这个吧,这个很好吃!”
像河粉这种东西,只有原产地s市做的最地道。其他的,只能说是效仿,味道自然不会好到哪去。
而且,单看碗里面的成色就知道,老板在做河粉的时候,肯定只顾着看大帅哥魏夜风了。糊糊的东西飘了一层,看起來更像是焚化现场。
魏夜风老实地拿过來,然后放在眼前仔细地端详。
粗眉,下意识地皱在一起,可是转瞬间就松开了。犹豫了一下,他还是拿起筷子,准备开吃。
林晓欢暗自窃喜,表面上却风平浪静,还装作因为他方才的粗暴而生气,胡搅蛮缠道:“你要都吃完哦!不许浪费!”
“嗯。”魏夜风夹了一条粉在嘴里细细地嚼着,然后唔唔地点头,表示同意。
优雅的样子,仿佛在吃什么顶级大餐似的。
林晓欢看着魏夜风的脸颊一鼓一鼓的,口水都要流出來了。她恍然意识到,这世界上最难界定的就是美食了。
吃什么真的不要紧,主要在于谁吃!
单看魏夜风吃得那么美,她就有种想要尝一口的冲动。哪怕她知道,他嘴巴里的食物有多么可怕。
难怪美食广告里,都要找一大批俊男靓女在荧屏上大吃特吃,这真心是一种享受啊。
在魏夜风几乎吃掉半桶河粉的时候,林晓欢终于良心发现了。
像他这样养尊处优的人,能吃这么多,恐怕已经到了极限。如果再苦苦相逼,说不定物极必反。她还是很懂得见好就收的道理的。
于是,林晓欢抢过河粉,然后粗鲁地放在桌子上。挪得尽量离魏夜风远点,以防他像个饕餮似的,把剩下的横扫而光。
“别再吃了!真的那么好吃嘛!”
林晓欢真怀疑,魏夜风是不是沒有味觉啊!
魏夜风微笑,性感的唇瓣上,还挂着一颗黑漆漆的糊粉,看起來诡异极了。
“不是你说好吃的吗?”
林晓欢气结,“你还真听话哈?!”
魏夜风了然地耸耸肩,声音依旧磁性而好听,“心疼了?消气了?”
恍然大悟。
他,他他他原來是在讨好她啊……
好吧,林晓欢承认,她现在的确有点小开心。魏夜风既然已经把自己的自尊降得如此低了,她还有什么可气的呢?
点头,“嗯,消气了!”她心里美滋滋的,表面上却还是高傲地扬起头,像个女王。
林晓欢今天真的很开心,魏夜风小媳妇似的态度,让她极度满意,甚至还很自豪,就连之前來自于楚云的苦闷心情都不见了。
楚云……
她怎么又想起她了?
即使再装作不在乎,她还是很在乎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