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吴大雄,陈义与汪洪父女告别,弃陆路改行船,逆流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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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吴大雄自魂穿以来,第二次踏在重庆市的山城街道上。
自有一番感慨。
吴明珠早早的就来码头迎他。
向吴大雄细述了事情原委。
"四川大军阀刘某某的亲侄子,三十岁出头。
平时就依仗刘家势力欺男霸女,作威作福。
坏事缺德事没少干。
在一次剧团演出时看上了吕清梅,扬言取清梅做他的姨太太。
天天给他跳舞。
并在大厅广众之下动手动脚。
吕清梅情急之下,咬伤了那个"浑不吝"公子哥。
要不是陈歌辛先生拼命护着,吕清梅险些吃了大亏。
最后走时"说什么瞧上你?是你的造化,别不识好歹。
哼,敬酒不吃吃罚酒!走着瞧……"
我赶到现场时,陈先生被打成重伤。
我于是打听一下,才知道那"浑不吝"是
四川王刘某某的亲侄子。"
他刘家势力之大,影响之广在四川省无出其右。
其族人有任地方高官大员的,有任蒋校长学生的,
各地方**,乡绅沾亲带故的不知多少?
甚至于我们军统中也……总之,刘某某这个人向来
与黑白两道不清不楚的,所以比较麻烦。
吴明珠详细介绍道:"关键是那个"浑不吝"就是个地头蛇。
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我们军统也不好直接插手此事。
再说了,被这种小人惦记上了总不是好事。
只有千日抓贼的道理,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我劝你接清梅回去算了,事不事业的,人身安全要紧,你说呢?"
"好的,我听你的。明珠,你也多保重。"吴大雄关切的说道。
说罢把吴明珠搂在怀里好好温存了一番。
"我去清梅那儿。"
"嗯。"
(全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