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军事历史>群穿明末之荒海平波纪>118李律师的经典发言

“好了,好了,现在听我继续讲!”

此时妮可皱着眉头让大家把注意力转回来。

“刚才,成东说的很对,如果成东你想开公司成为铁路大亨的话,基本上就是你刚才说的那个程序,看来你已经理解了我的说法。”

妮可又抬手示意大家别插话,继续解释说:

“对了,最后再补充说一句,成东你别忘了,还应该把给国家的税收纳入经营成本,各位,当你们穿越并且发展起来以后,到了条件成熟的时候,就应该建立一个**来维护公共秩序......”

......

妮可的发言很快就结束了,没有拖泥带水,这与以往的会议进度很不一样。

首要原因是妮可的发言比较提纲挈领,而听众们也听得很认真很专注,大家只要稍微听一下妮可的讲话内容,会明白这里面每一句话的份量,所以打断插话歪楼的比以往的全体会议要少很多。

而且出乎全体与会者意料的是,当妮可说到关于财产所有权、股份制、股东权益的议题时,居然没有引起所有制的争论,看来一旦事关个人切身利益的时候,谁也不是傻瓜。

哪怕是一帮尚未踏入社会的高中生,哪怕这群被教育到思维可以条件反射的少年们,此时此刻也没有把这些财富充公的想法。

毕竟在座的各位从理论上讲,都已经是巨额资产所有者了,这些人已经不是无产者,当然不愿意本属于自己和自己子孙的财富变成所谓“公家”的。

很快,在孙老、赵西河、老王、老朱、巴枫田、顾晋、王雪等几个人的一致建议下,与会的全体男女老幼当场通过了一项决议:

再度委托李俊明大律师起草一份关于穿越者财产基金会的章程,其精髓就是妮可刚才的讲话和夏小鸥刚才的补充意见。李俊明愉快地接受了这个委托,并当场坐到夏大美女身边,冠冕堂皇地要求妹子与自己共同探讨那个基金会的具体章程。紧接着,李俊明当场表示,前一阵子大家委托自己搞的那个《红楼公约》已经正式成文,而且还针对对这个公约起草了一个纲领性的说明文字。

于是在会议差不多进行到尾声时候,李俊明律师应大伙的要求对基金会章程和先前的那个《红楼公约》的起草做了一个说明式的发言。

为此,李大律师再度在会议上滔滔不绝地发表了他的长篇演说,尽管时间已经快到中午了,但这一回听众们基本上没有听到昏昏欲睡的。

若干年后,李俊明关于《红楼公约》的起草和核心思想的发言被整理成一个正式文件放入了澳洲联邦国家档案馆,并成为一份脍炙人口的历史文献,流传于后世,当然这是后话。

以下就是李俊明的发言节选:

“......所以......那么,为了适应那个时代,我们肯定是要建立一个以保护我们的私有财产为法理基础的社会。

毕竟,当今世界的历史发展脉络已经证明,哪怕历史发展到到现在,保护私有产权也是绝大多数国家奉行的准则,这都是不需要争论,因为我们都是普通人,不可能超越时代、超越历史发展阶段。

所谓有恒产者有恒心,在我们准备穿越到的那个新世界里,就我们所掌握的各种优势资源而言,在座的各位每个人有望成为那个新世界上流社会的一员,因此我们肯定不希望自己的财产最终化私为公。因此我们在制度设计上要时刻警惕任何化私为公的企图,相信在座的各位是理解这一点的,因为各位已经不是无产者了。显然,如果没有一个像样的、基本的制度保证,我们恐怕将开启灾难之门!

毕竟在这个世界,有很多人希望自己不必劳心费力,就能跟他人共享社会财富,更有甚者,人们还天真地以为可以通过暴力剥夺别人财产的方式实现社会大同。

而然悲剧的是,在依靠暴力剥夺了别人的私有财产后,他们自己最终变也成了一无所有的奴隶,成为奴工大军中的一员。原因很简单,既然你们开启了使用暴力而非契约和法治手段来剥夺他人财产所有权的灾难之门后,那么,别人也可以用同样的方式对待你和你的子孙们的私有财产,正所谓天理昭昭,因果循环……(因为编撰者不想灌水,故以下省略李俊明的发言三千字。)

……但是别忘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历史的经验已经证明,如果是在一个差别待遇和等级遍布的社会,财富的最终的归宿就是专制皇权的所有者!

因此,如果我们没有建立一个有共识的根本性制度,那么我们的这个九十三人的小社会就是不稳定的。请问,我们这群人里谁能保证永远地团结和谐?永远地铁板一块?也许,我们这一代勉强能做到吧,但是,到了下一代呢?到时候我们的子孙们又该怎么办?到了那个时候,请问你们之中谁打算登基当皇帝?!或者说你们之中谁准备打算让自己的子孙登基当皇帝?!你们打算让自己的子孙们上演多少幕穿越版大型宫斗连续剧?细思极恐啊各位!(以上两段并没有见诸国家档案馆的文本,而是出现在《朱北国日记》里,编撰者注。)

所以,至少我自己,是希望生活在一个讲究人人平等并尊重私有产权的社会制度下,更希望我的子孙也生活在这样的社会制度下!因为,只有在这样的社会里,虽然财富可以多寡不均,但就产权本身而言,都是平等的。

至少,每个人的私人财产----无论多寡,都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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