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如果碰到这种巨狼,人都会跑向有阳光的空旷地带,面对刺眼的阳光,巨狼十分惧怕,只敢躲在阴暗的角落里不断嚎叫,不敢寸进一步。
值得一提的是,大家还真的碰到了,当炎熵拿出战术匕首准备和几只巨狼搏斗的时候,这些就巨狼居然盯着炎熵的眼睛看了一会后作鸟兽散。
置身于不眠之林之中,楚辞没有一刻不是不提心吊胆的,而炎熵则敏锐的发现了一个事实。
刚降临到这颗星球的时候,楚辞的身体特别虚弱,动一动就累,一累就饿,一饿就困。
随着深入不眠之林,精神高度紧张后,楚辞的体力明显有了些许的提高,注意力和五感也比之前强了不少。
炎熵说出发现后,楚辞也搞不清楚怎么回事。
就这样,人一路惊险的赶路,终于接近了森林北侧外
不得不说,这次不眠之林之旅,虽然一直提心吊胆,不过一路走来还算是有惊无险,没有遇到太大的危险。
三人饿了就设下陷阱,捕捉那种会pēn_shè水箭的蛤蟆烤来吃,渴了就喝些露水和吃一些不知名的野果。
“楚辞大哥,炎熵大哥,我们已经到了森林北侧外围了,出了森林,再走一天就能回到部落了。”小乔治拉了拉楚辞的皮裙,似乎有些失落。
此时的楚辞早已经鸟枪换炮了,一身破破烂烂染满鲜血的迷彩作战服早已换成了兔子皮做的皮裙,一头乱糟糟的头发,也让炎熵割成了板寸。
棱角分明的五官又用泥土和兔子血混合后,在脸上画的横一道竖一道甚是吓人。
脖子上用兔子筋做了一条项链,挂满了有着森林第一弱逼之称的蹦跳兔的大门牙。
不眠之林里,楚辞唯一能打过的就是这种弹跳力巨好的肥兔子了,炎熵也最喜欢吃这种兔子。
此时楚辞看起来和小乔治的形象也有个七八分相似,除了身高没超过两米,倒像个矬子版的荒原野蛮人。
炎熵也差不多,不过这家伙比较骚包,非潜伏了一个多小时后弄死了一条大蟒蛇,扒了蛇皮做成了衣服穿。
在蛮族的认知中,兽皮裤衩子就代表着荣誉,除了祖传的外,用最凶猛的异化兽或者野兽的兽皮作为裤衩子,可以告诉同族自己曾击杀过什么样的敌人。
完全改变了形象的二人也是无奈之举,蛮族是个很排外的种族,俩人在蛮族的眼里,那就是个邪恶的人类,此举也算是形象上的加分吧。
随着这一路上三人的朝夕相处,楚辞越来越喜欢心地单纯善良的小乔治,这小子让他想起了嘟嘟女和三寸丁。
只不过随着离开森林的路程越来越短,小乔治的心事越来越重。
原因,楚辞心知肚明,就连炎熵都看出来了。
小乔治一路上都在和炎熵念叨他多么想拥有一只利爪树懒作为战兽伙伴。
小乔治单纯,但是不傻,知道能打的是炎熵,所以希望炎熵帮他驯化一只大企鹅。
这小子甚至都魔障了,说什么快出森林的时候分道扬镳,二人拿着信物去找老乔治,而这小子想要继续在森林里寻找大企鹅。
楚辞深怕小乔治死在森林里,只能忽悠道“这不是赶时间吗,这样吧,要是再碰到那群利爪树懒,我就和炎熵帮你,你驯服不了,我们就揍它,揍到让你驯服总行了吧。”
炎熵撇了撇嘴。
就吹牛b这种事,他只服楚辞。
炎熵有些后悔没将高频太刀带来了。
如果有高频太刀在,不眠之林里见到的所有异化兽,他都可以解决,没高频太刀光靠拳头的话,五五开都费劲,毕竟这些异化兽实在是太抗揍了。
至于楚辞的配枪,基本上就是个摆设,纯中纯背心防护能力倒是惊人,可到现在他俩还没搞清楚其作用和原理,不敢随便穿在身上,只能当护腿绑在膝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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