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花簇的火球散发着带着温度的光芒,映红了她的绝美的脸庞。
甚至在红光下能看见眼睛耀着的泪光。
“在福利院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跟我同龄的孩子都喜欢欺负我,撕烂我的衣服,对我泼冷水,我在那样黑暗的童年里慢慢的长大了,直到有一年,院长带我去拜访他的亲戚。”
“你知道吗?我从来没有穿过一件新衣服,对一个爱美的女孩子来说,没有漂亮的新衣服是什么感受?院长的亲戚家里有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子,所以院长的亲戚拿了几件那个女孩子的衣服给我。”
说到这里,秦芳华突然抽噎了一下,用手背擦了擦温润的眼泪。
“当时你不知道我有多么的开心,那是一件白色带着蕾丝花边的公主装,但是就在我穿着那件衣服欣喜不已的时候,衣服原来的主人站在门口看着我,我当时脸突然就红了,我永远忘记不了她的眼神,不屑,嫌恶,甚至是同情。”
“从那以后,我发誓我不能再当穷人,我一定要当一个有钱的。”
苏正终于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将雕刻到一半的石头放在脚旁,抬起头,一双星辰般眸子淡淡的看着她,“所以,你后来跟秦百达了?”
“他来福利院收留孩子,当时一共收留了十个女孩子,他让人教我们琴棋书画,诗词礼乐,还有怎么服饰男人,然后让我们帮他做事,我最好的姐妹青青因为帮他对付一个北方来的大佬,最后被别人抓起来,轮了,然后从楼上扔下来,死了。”
“你不恨他吗?”
“恨,但是又不恨,如果没有他,我依然会在福利院,望着趴满蔷薇的墙砖外的孩子,他们有父母,有小汽车,有漂亮的衣服和玩具,而我就仿佛生存在一滩充斥着腥臭烂泥里的蛆虫。”
说完,秦芳华眼睛通红,俯在膝盖上,泣不成声。
“幸运的人总是千篇一律,不幸的人则是各有不同。”苏正皱着眉头,轻轻叹了一口气郑重道:
“如果天空总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如果发出声音是危险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觉无力发光,那就蜷伏于墙角。
但不要习惯了黑暗就为黑暗辩护,也不要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不要嘲讽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的人们。我们可以卑微如尘土,但不可扭曲如蛆虫。”
秦芳华娇躯轻轻颤抖了一下,眨着修长的羽睫怔怔的看着苏正。
她很难想象,以苏正的年纪会说出这样的话,他不应该是一个生活快乐富足的富二代吗?
“秦百达安排你在我身边,是为了让我帮他对付血手?”苏正换了一个话题问道。
秦芳华摇了摇头,“不止是血手,海天门其实早就不是秦百达的,他不过和我一样,是别人的傀儡,海天门早就已经被一个叫罗修门的门派控制,今天你杀了的四公子就是罗修门的人。”
“罗修门?金太保、金武杰、四公子、还有我杀死的老婆子,他们应该都是罗修门的吧?我倒是想亲眼见见他们背后的那个人是谁。”苏正嘴角慢慢勾起一抹诡异的弧度。
秦芳华目光灼灼的看着苏正,“我知道我身体已经很脏了,你不喜欢我。”
“我不喜欢任何人。”苏正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女人的画面,立刻稳定心神,将脑海中的画面驱散。
“我可不可以靠着你睡觉?”秦芳华带着哀求的目光望着他。
“随便你吧。”苏正淡淡的说道。
秦芳华的眼睛里露出一丝的欣喜和泪光,缓缓的将头靠在苏正的肩膀上,火球映照着两人的脸庞,苏正依旧埋下头,捡起石头继续再上面雕刻阵纹。
漠北石窟,某一座山峰的洞口里。
这是一条幽暗甚至显得有些诡异的甬道,石壁上雕刻满了各种造型庄严,古朴的佛像,往里面走便能看见两排如黄豆大的金黄色火苗。
这些火苗在石壁两侧,约莫几百盏。
在这些灯火的映照下,洞窟里面站着一名穿着袈裟,带着佛珠,双眉垂吊到脸颊的老者,此时他的脸上肌肉紧绷,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在众多燃烧的灯盏上,已经熄灭了两盏。
“六长老,忘天是和欢喜师伯一起出去的,好像是去了尼雅河,说是找连心玉扣。”一名穿着青衣的小沙弥走上前来,双手合十,有些惧怕的说道。
“我早就告诫过他不要去死亡之河,那里不是我们可以冒犯的地方,不过杀了我孙子的人,我一定会找出来,将他挫骨扬灰,抽筋剥皮。”老者低声喃喃,众人却感受到了一股冰冷刺骨的寒意。
“六长老,您不是给过忘天公子一颗金色佛珠法器吗?”突然有人开口说道。
白眉老者摊开手,手中赫然有一颗佛珠,正是前日被苏正用雷霆打中的那一颗,只是佛珠上面金光惨淡,已出现了裂纹。
摇摇头道:“佛珠受损,上面根本没有记录下是谁杀了我孙儿,不过不管是什么门派的人,敢杀我们隐门的人,只有死路一条,你们安排人手下去调查,我一定要找到凶手。”
“是,长老。”众人声如洪钟,在洞窟里震天价响。
而此时,夜月孤星。
在北方一座山上最隐秘的地方,一名穿着西装,带着金丝眼镜的男子单膝跪在地上,左臂无力的垂在身旁,他一言不发,但是却不敢抬起头。
突然一道黑风刮了过来,直接将男子打飞出去七八米远,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