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都市现代>枭雄之路>第一百二十章:敲诈

没有我想象中的戒备森严,狼群的基地简陋的令人发指,里面就是一排排错乱的帐篷。也有房子,多是木头做的,除了正中心的位置有几座破楼之外,竟再也没有一点像样的建筑外,门口有一群扛枪守卫的雇佣兵,耳朵上夹着烟,围成一圈打扑克牌,我们就直接这样开着车进来,竟然没有一个人盘问。

萨姆哈拍了拍我的肩膀,将车里的枪械丢给王伟雄。然后自己跳下了车:“不要担心,很少有人知道狼群的具体位置,我们有很多线人,接任务都是通过他们,基地之所以建设简陋。那是因为我们居无定所,有的时候不安全了,一年要换好几个地方,所以呢,帐篷当然是最好的住所。”

王伟雄把枪抗在肩上,说道:“走吧。我们带你去挂个名,然后领装备。”

我跟着他们走在营地里面,不少帐篷的口都是开着的,沾满泥巴的大脚丫子伸在外面,人则是睡得毫无知觉,鼾声很响,王伟雄告诉我。这些人刚执行任务回来,都累坏了。

一边往前走,我一边整理着自己得到的讯息,没有规矩,营地混乱,警戒差劲,再加上很不科学的休息方式,果然是跟正规军不一样,能打得过人家就有鬼了,不过。到底也是在战火里磨砺过的,这些光以实力而论,还是胜于所有的黑帮的。

到了一顶绿色的帐篷外边,萨姆哈直接脱掉绿色的球鞋,然后甩了进去,他一根根的掰着指头数数,到第三根指头的时候,帐篷里面传来了愤怒的咆哮:“见鬼,又是你这个该死的混蛋,萨姆哈,你每次打招呼的方式可以不是丢鞋子吗?”

帐篷里冲出来一个头发乱糟糟的外籍男子,鼻梁上架着脏兮兮的金丝眼镜,手里提着萨姆哈发着恶臭的鞋子,一脸的嫌弃,萨姆哈打了个哈哈,一把夺过鞋子套在脚上,然后将男子搂进怀里,用力的把他的后背拍打的砰砰作响,萨姆哈一副很热情的样子:“老约翰,咱们这么多年的友谊了,我还不了解你,白天在睡觉,晚上在喝酒,叫醒你的方式,除了丢鞋子我实在是找不到第二种。”

说完,他不顾在他怀里不断咳嗽着,想要挣脱他“蹂躏”的老约翰,对我说道:“这位是我的好朋友,狼群营地里的医生,兼军事爱好者。”

兼军事爱好者,这是什么意思?

我诧异的看了萨姆哈一眼,他却是使了个眼色,让我不要说话,这个时候老约翰终于从萨姆哈的怀抱里挣扎了出来,他咳嗽了一阵,张开双手挡住帐篷:“你这个贪得无厌的臭虫,我不是你的好朋友,今天你休想从我这里混走一颗子弹!”

王伟雄凑到我耳朵跟前说道:“老约翰是营地里的医生,跟我们的关系还不错,但这个从德国过来的家伙,却是一个狂热的军事爱好者,不会开枪,却偏偏爱好收集好枪好刀,这老家伙跟着人在战场上混了不知道多久,整理遗物的时候手脚不干净,碰到自己中意的好东西,都给藏了起来,你说这人脑子有病是不?你又不打仗,你藏那么多好装备干什么?我们这次过来,就是要给你弄几件好装备。”

我看着老约翰这幅誓死守护的模样,怎么看怎么也不像他会交出东西:“不就是枪么,随便找一把给我就行了,不需要难为人家。”

王伟雄压低声音说道:“枪可是战场上的第二条命,最亲密的伙伴也比不上手里的枪,你敢说随便找一把?放心吧,萨姆哈不是头一回干这种事情,他有办法。”

果然,萨姆哈丝毫不理会老约翰的表情,而是脸色阴沉下来:“中国有句古话,敬酒不吃吃罚酒,老约翰,今天我就只有一个兄弟,你只需要给他一把好枪,再来一把锋利的匕首就可以了,我绝对不难为你,不然的话,我让我所有兄弟每天什么事都不干,就来你的帐篷里脱鞋子,我倒要看看你怎么喝得下你那美味的鸡尾酒。”

老约翰气得发抖,目光恶狠狠的放在我身上,指了指帐篷:“你,给我进来!”

萨姆哈冲我使了个眼色,我赶忙走了进去。

老约翰放了一句狠话:“萨姆哈,你给我记住,这是最后一次。”

我进入帐篷之后,简直被惊呆了,难以想象这会是一个医生的帐篷,到处都挂着枪,步枪,短枪,甚至狙击枪,还有匕首,刺刀,军刺,我咽了口唾沫,忍不住去摸,刚进来的老约翰就像是被踩到了尾巴的猫,大叫道:“住手,不许你动我的宝贝!”

他恶狠狠地看着我:“你只要告诉我,你需要什么样的枪就是了。”

既然萨姆哈厚着脸皮给我要了这次机会,那么我也不能让他失望,再说,王伟雄说得对,你一个医生,弄这么多好枪干嘛?我眼也不眨,自动忽略了老约翰只让我选枪的意思,说道:“一把步枪,一把手枪,一把军刺。”

步枪跟手枪不用多说,军刺主要是我觉得这个东西比较厉害,其实还是第一次见。呆狂贞技。

老约翰被我的狮子大开口吓了一跳:“不可能,我只答应萨姆哈给你弄一把枪!”

我摇了摇头:“可他跟我说的分明是一套齐全的装备,我只要两把枪跟一个军刺,已经是很照顾你的情绪了。”

老约翰咬着嘴唇:“我最多给你两把枪跟一把匕首,军刺不可能,给你用不了,看你这小身板,如果被人近身了,不用格斗,我估计你就要死了,就不用浪费我这里的好军刺了。”

这话说的倒也有几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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