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逸仙来到方冉冉面前问道:“这位姑娘莫非就是玄天洞府的方女侠?”
方冉冉回答道:“萧公子,正是。”
“久仰方女侠风采,只恨无缘相见,今日一见,果然巾帼不让须眉。”萧逸仙说道。
“小孟尝的大名天下皆知,小女子对萧公子也是敬仰得很。”方冉冉说道。
朱万乾上前说道:“相请不如偶遇,既然今日大家聚到一起,也是缘分,不如去前面的太白居小憩一会儿,不知两位意下如何?”
方冉冉反正是和朱万乾一道来的,上哪儿无所谓,本来今日到长安坊就是打发时间,出来消遣消遣的,只是不知萧逸仙是否答应。
萧逸仙也是路过长安坊,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事要急着办,又是太子发话,还有绝色女侠方冉冉一起,这太白居必定是要去的。所以萧逸仙便也答应。
三人前往太白居,突然方冉冉似乎想起什么事情,悄悄地向朱万乾问道:“朱公子”,因为是在外面,人多嘴杂,不能以太子的称呼,所以朱万乾便让方冉冉称呼自己为“朱公子”。“朱公子,你身上毫无分文,这太白居我们如何能去?不会你又要将玉珏抵押吧?万一再碰到一位捕头,又是纠缠不清。”
“方姑娘,我是没带钱,但是没有关系,自然会有人结账的。”朱万乾边说边用眼睛瞟了一下萧逸仙。
萧逸仙笑着摇摇头,心里说道“就你太子爷的那点小心思,我还不明白,不就是口袋里没钱,想宰我一顿,明说不就行了吗。
方冉冉看见朱万乾和萧逸仙的表情,立刻明白这到底是什么回事,自己也微微笑了出来。
来太白居的人基本上都不是为了吃喝而来的,而是为了感受李太白的诗情画意慕名而来。整个太白居布置得像是一处精致的书院,走廊上,房间里的墙上到处都是李青莲的诗歌。尤其是在太白居进门的正对面是一面屏风,大约有一丈左右,上面一首将敬酒君不见的书法作品飘逸奔放,豪情满怀。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好诗,果然是好诗。”朱万乾一边念道,一边说道:“此等豪情也只有青莲居士自己才有,当真是神来之笔。”
“不仅诗好,而且字写得也好,这幅字笔走龙蛇,纵横开阖,气象万千,颇有唐朝草圣张旭的风格。”萧逸仙说
朱万乾三人在三楼的一个包间里落座,点了几个太白居特色的菜肴和一壶太白酒。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三人说话也就熟络起来,不似开始那般生硬拘谨。
“其实方姑娘的大名早已如雷贯耳,不是江湖所传闻,而是芸虔告诉萧某。”萧逸仙说道。
“萧公子与我芸虔姐姐的事情,我也略有所闻,芸虔姐姐经常夸赞萧公子才华横溢,武功盖世,只是。。。。。。”方冉冉说道。
“只是什么?”萧逸仙问道。
“对我姐姐忽远忽近,让姐姐实在难以捉摸。”方冉冉回答道。
萧逸仙只好苦笑着,没有回答,而是端起酒杯一个人一饮而尽。
“萧兄、我王弟和荀姑娘当初的事情那也是名震京都,现在事情都已经尘埃落定,也就莫要再提。方姑娘,萧兄,来,干一杯。”朱万乾说道。
萧逸仙又何尝不喜欢荀芸虔,应该是喜欢得不得了,萧逸仙知道荀芸虔也深深地爱着自己,可是自己总是在关键时刻,该说的话不敢说,该做的事不敢做,有时萧逸仙都怀疑自己怎么会如此的胆小,可就是不知道原因。
后来王爷朱万钧的出现,打破了这个格局,在萧逸仙的眼里,这朱万钧就是一个疯子,朱万钧在疯狂的追求荀芸虔,有时萧逸仙虽然很讨厌朱万钧这一套疯狂的操作,但萧逸仙也不得不佩服朱万钧能有如此的胆量做出这些事情。毕竟朱万钧要比自己年轻得多,年轻人就是可以任性妄为,我行我素,想到这里,萧逸仙忽然感觉到自己已经有些老了,虽然在年龄上自己要比荀芸虔大上十几岁,可是这一刻,萧逸仙却发现自己的心里上竟然有比荀芸虔大几十岁的感觉。年龄让萧逸仙显得沉稳。沉稳得无法说出荀芸虔想听的话语,荀芸虔便只有等待,可朱万钧却没有耐心等待,朱万钧是一个喜欢主动出击的人。
朱万钧将自己的后花园让人种满了玫瑰,并且为了能够保证四季都能有新鲜的玫瑰花,朱万钧特地制作了一座暖房,在暖房里种植玫瑰花,一开始人们都说这简直就是胡闹,没想到最后这玫瑰花还真的被朱万钧在暖房了给培植出来。
朱万钧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安排下人采摘一马车的新鲜的玫瑰花送到荀芸虔的府上。一年四季,风雨无阻,简直把荀芸虔差点弄得神经过敏,虽然觉得这王爷做事有点荒唐,但是细细品来也是蛮开心的。
荀芸虔与王爷朱万钧相遇也是非常巧合,那是荀芸虔在闯荡江湖之时,遇到一伙强人在烧杀抢劫,荀芸虔气愤不过,拔刀相助,只是对方人多势众,并且为首的几个功夫也都不错,所以眼看荀芸虔就要吃亏,这时,正好朱万钧路过,打跑贼人,救下了荀芸虔,结果只看了一眼,朱万钧便认定眼前的荀芸虔就是自己梦寐以求的女人,后来经过多方打听,得知荀芸虔乃是兵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