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就在今天,雷拉格对斯迪安再多了一条深刻的印象,就是他那口大白牙。
“虽然眼见就要到手的冠军和奖励被你给抢了,不过那一场打得可还真是过瘾,改天可以定要和我再比试比试啊!”
斯迪安搭在雷拉格右肩膀上的左手落了下来,然后右手握着的大枪也放在了手边,挨在雷拉格的右手边就坐了下来。斯迪安身上外穿一层皮甲,里层还有一件锁子甲,坐下来的时候锁链铿锵作响。
“我说剑士兄弟,不过区区哥布林而已,有什么好担心的?它们敢来侵犯,我们正好大开杀戒一场!到时候比比看谁杀得多,好不?”
“哈哈,枪兵兄弟说的不错,我们确实是应该大开杀戒一场。”
雷拉格看到斯迪安手边的大枪,心下忽然想到,要不要试试请斯迪安帮忙,指挥一下那个“枪兵队”?只是这个所谓的“枪兵队”,用的兵器着实太过简陋了,把木枪和钢枪相提并论,怕有可能会显得不尊重。雷拉格不是用枪的,他并不知道使长枪的人心里有没有这种忌讳,有些职业是对兵器区分三六九等的,要是分等不对那就是不尊重。
就例如说是斧头,战斧和伐木斧就完全是两个阶级的,拿凯伦的话来说,战斧那可是个好家伙,而他们平时砍树用的伐木斧,可不过就是个小玩意儿!
但是换做用剑来类比,在雷拉格、鲍斯、南斯等人看来,不管你是长剑、短剑、宽刃剑、窄刃剑、细身剑、双手大剑……这些都是剑的不同种类,甚至就说一把木剑,也没有什么不好的,不同职业、不同倾向、不同境界,用的剑种类不同乃至造型奇特刁钻,这些都不会有高低贵贱。并非传统制式的剑就是最好的,剑的不同也是一种美,没有天生高人一等的说法。
雷拉格的思路漫天飞出,斯迪安的话题却仍然落在“大开杀戒”一词上,并且深入延展。
“只不过哥布林这种东西,它是真的恶心,并且还真的烦人,杀了以后又溅出一堆脏油来。油倒是不怎么,但是哥布林体内的这个油,就比它们的身体还脏,沾到锁甲上非常容易生锈,而且还很不好清洗。”
油……
斯迪安反复提到的一个词勾起了雷拉格的想法,之前他就有想过用火,但是那时候在黑雾森林里面,把森林点着了他们所有人都逃不掉,但是现在又到了溪木镇的领地,如果提前布置下木柴,到时候使用火攻的话,或许会有不错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