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上就没有蠢人!
除非先天性的脑残,否则是个人,就有各自的聪明心思。只看用在什么地方。
所以任何人都小觑不得。
这是常威的经验之谈。
他小心翼翼的避过回马枪二人组,等他们再次离开,又等了半个小时,见他们没有再回来,这才从树上下来,按着自己早买好的地图,穿山越岭绕道向圣爱德华方向而去。
他并不打算把那块代劫的地设置在距离农场太远的地方,这太麻烦了。
而且灯下黑的道理,他也十分懂得。
用了一个多小时,只比汽车稍慢,常威回到了圣爱德华镇附近的树林里。这儿距离自家农场也不是很远,便于看顾。
他找了一处风水险要、一看就是那种坠崖得宝的好地方,用背包里的一瓶植物生命精华为引,施展了半个土地改良术!
怎么叫半个呢。土地改良术的效果本来是永久的,本质上,是对地气的一种运用、汇聚。所以并不会因为种植时间长而地力衰退。因为消耗的地力会得到源源不断的补充。如果觉得补充的速度不够,可以用植物生命精华来凑。
但不完整施展的土地改良术则有时限。一旦超过时限,土地就会退化成原样。
常威选择改良了的这块石崖下的土地,其持续的时间是半年。
用来代劫的东西,临时的就够。他倒要看看,这种半成品最后会给人什么样的美丽心情。
土地改良出来,常威把带来的西洋参种子侵泡过植物生命精华,用种子育化术育化一遍种下,又斟酌着留了点后手,掉头直接离开。
原路绕回停车的地方,常威没急着回圣爱德华,而是往法尔茅斯市方向开去。
法尔茅斯,说起来是个市,地图上标的明明白白,实际上小的可怜,人口不到五千人,比起天朝的镇子都远远不如。但比圣爱德华强得多。
常威在这儿转悠了一个多小时,办了点事,买了一大批西洋参种子和一些其他的物品,这才开车返回圣爱德华。
...
在圣爱德华南郊的一处别墅里,绅士一样的汉克斯接见了他派去跟踪常威的两个跟踪者。
“就是说你们跟丢了?”
汉克斯慢条斯理的说着。
“是的,汉克斯先生。”白人大汉道:“我们对我们的失败表示歉意,您的钱我们一分不要,全部退还。”
汉克斯摆了摆手:“你们是跟踪的好手,怎么会失败?”
“那小子跑的太快。”尼哥道:“我和汤姆甚至没能跟上他的脚步。汉克斯先生,这小子可能是野外生存的高手。”
“不止如此。”白人汤姆道:“他也许早就发现我们了。”
汉克斯思索着,点头:“看来我们的小伙子并不如他表现的那么朴实。”
接着他道:“这样,钱我不计较。你们继续帮我监视他。可以使用手段逼迫他一下,但你们不要亲自出面,知道了吗?”
人在遭遇危机的时候,最先想着保护的一定是自己最宝贵的财富。汉克斯这么想着。
尼哥和汤姆对视一眼,一起点头:“明白。”
...
常威回到农场,天都已经快要黑了。捞几条鱼,扯几颗大白菜,再煮上满满一锅米饭,将就着对付了一顿。
然后燃烧运数,修练。
之前本来已经松活了一些的精神,因为现在这件事,又绷紧起来。安全感大幅度降低,他必须要修练,提升自己的自保能力。
于是他的运数终至于消耗过半。
“最后一次。”常威给自己打气:“一口气冲上第五重就好。不能再消耗运数了。”
虽然还剩下50运数,但未来的不确定让常威危机感很深。运数一定要维持在水平以上,否则倒起霉来,比任何事都麻烦。
修为到了现在这个境界,常威已经可以连续修练七八个小时不停。但会很累。
不过有植物生命精华随时补充体力,还受的住。
这一晚上,常威在危机感的敦促之下,藉着燃烧运数的机会,拼了命的修练。
到凌晨五点,终于一口气冲上了玄武拳经的第五重。
他累的不想动,草草灌了几口植物生命精华就昏睡过去。
这次常威是被嘈杂的叫骂声惊醒的。
他迷迷糊糊的走出屋子,看到了令人愤怒的一幕。七八个吊儿郎当的混子正在他的菜地里乱搞,把他的西瓜、白菜弄得稀烂,满地都是!
“住手!”
常威心中一动,面色怒火骤燃,他吼叫着抱起一根大腿粗的木桩莽冲,像极了一个被愤怒冲昏头脑的愣头青:“我要打死你们!”
“哈哈,这小子出来了!”
一个混混抓着一颗西瓜狂啃,见常威跑来,不但不怕,反而嘻笑连连:“你这个孤儿杂种,快从老资胯下爬过去!”
常威就给了他一棒子。
咔嚓一声,混混惨叫着倒地,一条大腿完全变形,断了。
“该死!这小子打断了尼尔森的腿!”
“干他!”
另外几个混混掏刀子的掏刀子,捡石块的捡石块,嚣张的没有一点畏惧和忌惮。
“黄陂猴子,见你的死鬼老爹老娘去吧!”
当先的混混刀子捅过来,那股子狠劲,完全不把性命放在眼里。
常威心下怒极,神色愈发莽烈粗直,像一个只是力气大却不会任何技击术的普通人,狂吼着抱起木桩乱舞。
风声呜呜,惨叫连连。
几个呼吸,七八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