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里头那个女人,是他的恩人,但也仅仅是如此,永远不会理解他,也不想理解他。
包括他不喜欢穿西装这件事。
但是这次,他还是把两支试管放到提包里,带回去给她尝试一下绿色无公害除皱的魔力,游说她对自己下一次量产的投资。
车是好车,开在宽阔的人民大道上,风弛电掣,路人看见一道红影疾闪而过,留下无数纸醉金迷的幻光,看着就很爽。
却从来不去了解里面坐着的人的感受。
王信大学毕业后,最痛苦的事情就是不能再在实验室做实验。
所以,为了支撑自己这个新发现,一毕业就马上到处投递履历,迅速找一份工作来投资自己的研究。
也许是病急乱投医,他的履历连孟晴的化妆品店也投了。
那天,孟晴亲自接待他。
不过不是跟他谈工作的事,而是跟他谈入赘的事。
“我要给家人一个交代,又不想其他狂蜂浪蝶骚扰我,所以想你跟我结婚,没有行为那种,作为代价,我会给你一笔钱让你继续你的研究。”
“平时如果你想赚钱,就得帮我做家务…”
“在我没有找到未来老公之前,你不可以离婚,但可以出去泡妞,不结婚。”
真是久旱逢甘霖,孟晴这笔钱对他来说无疑是一场及时雨。
虽然她的要求怪怪的。
第一笔投资不是很多,那时候孟晴也正在创业之中,但是已经足够他租房和购买显微镜、消毒柜等仪器。
他做实验本来就要十年如一日的废忘餐、全神贯注,不能有女朋友之类的,现在孟晴提出只做名义上的夫妻,对他的实验毫无影响。
所以,他答应了。
这几年,孟晴把本来十几间分店,一口气开到一百多间。
钱有了,对他的要求也多了。
比如这穿西装的事。
他们的家在一个叫做‘豪远至尊华庭’的电梯洋楼小区中。
本来是她父母送给她的,她给他住了,除了她的房间,其他都归他管,以此来换得零用钱。
王信好不容易穿上她送的但一直少穿的西装革履,在端仪镜面前,就是帅得一匹。
要不是脸上这个帅字,孟晴还真不会看上他。
她才不管他还有什么真才实学,她要的只不过是让他当她的花瓶。
让他在那些她认为重要的场合去做她的陪衬。
6点,他再次来到这间四星级酒店。
果然,在水银灯下甫一登场,立即引来她那些员工的尖呼小叫。
“哇,帅哥――”
“你找死呀,叫出来,这种事应该在心里叫,他是老板的老公!”
“哇,老板的老公真帅!”
“靠,以为老板请明星来了呢!”
“当然,老板那么漂亮那么能干能嫁给一个癞蛤蟆吗?”
这时候,他那些高中聚会的同学还没有离去,正吃喝得杯盘狼藉、醉眼醺醺,听见外面大厅的尖叫声,扭头就看见王信一身名牌西装革履的样子。
“王信!原来换了西装更帅…”
“你还说他落魄了,看人家现在有车有钱有漂亮老婆,这样的入赘,来几个也不嫌多…”
“要是我当年追了他,我也愿意把我家的小卖部交给他…”
许多发福的女同学看得两眼发直,冒出许多小星星,怪王信之前怎么不穿帅一点。
男同学不羡慕他的帅气,只嫉妒他老婆的漂亮和老婆的钱。
“那个家伙,还真当大爷了…”
“入赘入得这么风光的,他是我们市第一人!”
“老婆那么漂亮高佻,让老子变成狗也成!”
“得了你们,现在他都不鸟我们了。”
他们悔得肠子都青了,不应该之前那么过份讽刺王信,现在他们还有颜面过去巴结吗?
“看,每次你穿西装出来,都能引起一片尖叫声,为什么你就那么不喜欢穿呢?”
孟晴这时也换了一套玫瑰色单肩长裙晚装,比之前更冷艳更大气,嘴轻轻一勾,勾出一线红唇,卸去风雪飞扬那孤狼般冰冷的气场,释放出一丝大赦天下的恩赐。
在走到他身边轻轻挽起他手臂的那一刻,她瞬间卸去身上所有的紧张和疲惫,依赖地傍着他走。
这时候王信不去看她的冷艳,就觉她多了一份女性该有的妩媚和性感。
可她也不经常这样穿。
两人金童玉女般从大家闪耀的镁光灯中穿过,她也不无骄傲地向大家展示她挑选的‘花瓶’,是那么的帅气和才学。
恐怕再冷竣再高傲的女人,都会骄傲。
“人家都喜欢把漂亮老婆、帅气老公藏着掖着,自己享受,就你喜欢到处晒,到处分享,对于一个专注研究的人来说,引起关注是件令人分心的事。”
王信每次都这样解释,她每次都不听。
挽着他上了台,向大家介绍了他,让大家各种羡慕嫉妒恨,孟晴的少女心也在这
夜得到了最大的满足。
然后她开始对员工们讲话,他就下台去自助角那边找些食物填个肚子。
突然,一只香手趁他挑食物的时候,从他背部蜘蛛般缓缓爬上他的肩膀。
他心中‘咯噔’一声,心想谁那么大胆敢摸他?
是孟晴?不,孟晴不是这种人,况且她在台上讲话的声音还传来呢。
“我说孟晴她整天拽得跟个二百五似的,原来她老公这么帅呀!”
一个柔软昵喃的声音缓缓送到他耳畔。
不是孟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