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都市现代>一个厨子的往事>第12章——第16章
景的时候都有点眼晕。开始刷吧,眼睛是懒蛋,手是好汉,活不怕多,只要去干总有干完的时候。每天中午刷碗都会刷到下午两点左右,刷完碗伸伸腰,腰酸疼酸疼的。现在一回想起来都有点后怕,腰就有点不自在。不知道当时自己是怎么挺过来的,还是年轻的关系吧。

一般的情况下中午没有晚上忙,等到了晚上酒店的客人非常多,大多数都是爆满。我的工作和中午饭口一样,只是时间比中午要长一些。

厨房员工八点半左右吃过晚饭下班,我不行,还得继续战斗,一直战斗到客人全部离店,餐具全部洗完,然后把厨房所有的地面卫生打扫完才能下班。等我离开酒店的时候几乎就是半夜十二点了。有时候问自己:累吗?累!可是这个世界上有不累的活吗?在这个城市里,对一个外乡人来说,要想生存就得去吃苦,去学会一门手艺,有一技之长才能够养家糊口。

无数次在半夜回寝室的路上,抬头看夜空,问自己:这是我想要的生活吗?也会回答自己,这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自己正走在想要的生活的路上,正在走,正在经历。

人这一辈子,有人说是命。我的理解是人一辈子都是走在自己选择的道路上,在这条路上一定会经历沟沟坎坎、上坡下梁,一定会经历喜悦和悲伤,一定会品尝失败,会庆祝成功,而走过的这条路,就是人生,就是命。

命是自己的,人生的路是自己走出来的。

看好自己的命,走好自己的路,这就是生活。

第13章锅包肉引发的厨师

酒店老板娘是个好人。

有时候看我实在太忙,老板娘会帮我洗洗碗,摘摘菜。

老板娘四十岁,以前就是一个家庭妇女,很朴实的一个人。这回老公承包了酒店,就过来一起经营。夫妻俩想好好的拼一把,多挣点钱,让日子过得好一些。

老板娘有时会问我一些家里的事,就告诉她一些。她说她老家也是农村的,了解农村,很不容易。说实话,遇到这样一个通情达理的老板娘是件很幸运事。

来到盛美一个星期之后给卜志毅、王姐和英子都打了电话,把我的情况告诉他们,王姐和英子知道我的情况后很高兴,说有时间过来看我。卜志毅叫我在这里好好干,争取学成厨师。

厨房里一共六个人,两个厨师,两个水案,一个干凉菜的,再加上我。没有面点,主食就是速冻水饺和挂面,还有现成的小馒头、豆沙包,外加米饭。管事的厨师姓姜,说起来他老家和我是一个地区的,都是朝阳的,我北票他建昌。他不怎么爱说话,挺有城府的一个人。

厨房里除了我之外,其他人都是他带过来的。我这个零活位置是他留给自己一个亲戚的,他那个亲戚干了两天嫌累不干了,这才找了我。另外当时许多人都不爱到三台子干活,认为是郊区,三台子还太乱,都不爱来。我不知道这个情况就过来了,才有了这份工作。

刚开始的时候对厨房工作不熟悉,做起来慢,还总出错,出错就得挨训。时间长了,熟悉了也就很少出错了。那时候对厨房陌生,啥啥的不懂,就知道人家让干啥就干啥,忙的跟个懵头人似的,根本没时间看师傅炒菜,等熟悉了,干顺手了,才有时间仔细的看师傅炒菜。

说说给我震撼的一道菜。

那时候只听说过“锅包肉”,根本就没见过锅包肉,就别说吃了。在我进厨房的第二天,正站在厨房与洗碗间的门口边上,见服务员端了一盘菜从厨房出来往前厅走,经过我的时候我被那盘菜给震撼了。什么菜这么好看呀,桔黄色,金灿灿的,还摞起来那么高,看着就有食欲。服务员端着菜从我身边过去,飘过来的香味太好闻了,酸酸甜甜的,我都有点流口水了。

说实话,从那一刻起,我对厨师的手艺感到高深莫测,心想这得什么样的手艺才能做出这么好的菜。看到这盘锅包肉,就更加坚定了我学厨师的念头,告诉自己,一定要学成厨师,也做出这么好的菜。

其实那就是一盘锅包肉,只不过我是头一次见到。

有时候就觉得好笑,人家有个电影叫做“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我这就是“一盘锅包肉引发的厨师”。

渐渐地,我零活干的越来越顺手,也越来越快。没事的时候水案会叫我帮忙切点辣椒、胡萝卜这样简单的料头工作。

天渐渐地热了,外面热厨房里更热,不忙的时候水案和厨师都到厨房外面的院子里喝茶、抽烟、聊天,这个时候我就在厨房拿着菜刀切简单的东西。刚开始切的时候很慢,总切手,最狠一次把小半拉儿手指甲连着肉都切掉了,疼了我一个星期才好。那洗碗的活还照样干,戴手套就行了。农村孩子没那么娇气,在家割庄稼、打柴,被刀拉出口子的事总有,也没创可贴,往口子上撒把土,一会儿血就凝固,过几天就好了。都说农村孩子皮实,那不是皮实,是打小练出来的。

我也只能切点尖椒、胡萝卜,想切点肉,姓石的水案就说,切肉不行,肉挺贵的。我知道,要想当厨师,像厨师一样站在灶台上炒菜,首先得学会切菜,学会配菜。这一关过不了,就上不了灶台炒菜。俗话说“学艺不如偷艺”,不叫我切肉配菜,就在他们干活的时候仔细的看,看人家怎么做,然后记下来。另外,每天早上再早起来一点,把水案每天需要准备的料头都切好,等他们来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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