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桌上,沈越陵似乎是看出了柳末末一直心不在焉,眉头微蹙,“哪里不舒服么?”
他话音落了半天,柳末末才注意到,他是对自己说话的,这才摇了摇头,“没有。”然后低下头,继续啃着手里的包子,她甚至没有注意到,吃进嘴里的包子是自己最讨厌的萝卜馅。
饭后,沈越陵送那女子离开,而柳末末也终于从青丝口中得知了这女子的名字,水歌月,水家大小姐。年芳二十五,丈夫过世之后,回到水家执掌大权。
水家乃是沈氏一族所属外门中最强的一支,这位水家大小姐虽然不会武功,却是极为聪明,如今水家的生意,全部交由她打理,故而她在沈氏一族的地位很高。听说,她还是沈越陵的青梅竹马。
吃完饭之后,她在花园里水塘边的青石板上坐了一会儿,把周围的花花草草都拔光了,心情这才有所好转。
虽然至今她都没弄明白,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心情不好的。
反正,我们柳小姐也不是追根究底的人,想开了就好,该吃吃该喝喝。刚才吃进嘴的萝卜馅包子,这会儿正在她肚子里翻滚着呢,一张嘴一股萝卜味,让她忍不住在心里编排了几句沈管家的坏话,然后找青丝去了。
虽然沈越陵没有刻意吩咐,但是青丝心里却是明镜的。二少身边没有丫鬟,把她留下,定然是为了那位二少带回来的柳小姐。
别看这位柳小姐年纪不大。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定然是得了二少的疼爱,伺候好她,绝对是有益无害。
所以当柳末末跑过来找她,非得要吃蜜汁山楂的时候。青丝还是咬着牙答应了。然后她就头大了,一来,沈家沟这地方不产山楂,二来,这个季节那棵树上也长不出山楂来啊。
要说这蜜汁山楂,沈家沟里,的确是有一个地方有,不然她也不会应承下来。问题是,她不敢去拿。
沈越陵才送了水歌月回去,就看见青丝一脸抓狂状在回廊上来回走,就连他过来都没看见。他看了眼青丝,脸上的表情变得柔和起来。
看来刚刚还在闹别扭的丫头这会儿心情一定变好了,不然青丝也不会有机会烦恼了。
直到沈越陵走进,青丝才发现自家主子的存在。吓得她小脸惨白,赶忙跪在地上。“少爷。”
“怎么了?”
“是柳小姐,她想吃蜜汁山楂,奴婢……不敢做主。”说完,青丝还小心翼翼地抬眼瞄了一下沈越陵。
“这时候吃山楂,她也不怕酸了牙。”说完这句,沈越陵就走了,留下青丝一个人发愣。
跟在沈越陵身边久了,就算是丫鬟也能稍稍明白自家爷的习惯,说话从来都是一半一半的。还不说在点子上,不过身为沈家的仆人,她自然也会揣摩他这半句话的意思。
在去取蜜汁山楂的时候,青丝越琢磨就越觉得这位柳小姐在二少心中地位定然很高。要知道,这东西可是他家二少的自己做出来的,别说是外人,就连他亲爹都没尝过。青丝可还记得。当年沈老爷眼巴巴的看着儿子坐在椅子上吃,自己就在另一边咽口水,他儿子连眼睛都没抬一下,更别提让他爹尝尝了。
等柳末末心满意足地吃上与平日里一样味道的蜜汁山楂时,浑身的火气也都散了个七七八八,再见到沈越陵的时候,她也不会觉得心里堵着不舒服了。
刚走出书房的沈越陵直接去花园里找柳末末,果不其然,在凉亭里看见她。我们的柳小姐一点都不顾及形象,一手抱着青瓷大碗,一手用白瓷汤匙在碗里捞山楂。
眼看着那一大碗的山楂就剩下半碗了,沈越陵走到她身后,直接把碗给端走了。
“我的山楂……”我们柳小姐倒是个只认食物不认人的主,抱着她的碗说死不放手,那轻飘飘的小身子板,差点没被沈越陵一起给拽起来。
“放手。”沈越陵挑眉,对自己面前这位塞了一嘴山楂的柳小姐道。
柳末末的嘴虽然还没空闲下来,但她显然不准备放弃自己的福利,小脑袋摇的跟个拨浪鼓似的。
“你抢我山楂,我跟你不共戴天。”总算是把嘴里的东西咽下了,柳末末终于有机会开口了。这一开口,差点没把一旁的青丝吓个跟头出来。心里暗道,这位柳小姐胆子也太大了,还敢跟二少爷说这种话。
上次说要跟二少不共戴天的那位,眼下坟头的草都长半米高了。自家这位少爷,那是一般人敢威胁的么!开玩笑?就算是开玩笑他也能要了你的小命。
“你都跟我不共戴天多少回了,中午还准备吃萝卜馅的包子?”沈管家风轻云淡的两句话成功的把柳小姐吓白了脸,乖乖松手。
“那我要吃清蒸鲈鱼。”人家是给点阳光就灿烂,给个竹竿就往上爬,我们柳小姐虽然没有竹竿,但是她可以顺着沈管家往上爬嘛,没有条件咱就制造条件,你不让我吃你的蜜汁山楂,我就非得要吃你做的清蒸鲈鱼。
沈越陵会不同意?按照青丝以往的观点,她家二少会把提出这个主意的人身上的零部件拆下来摆出一百零八个造型,然后扔进狼窝里被啃成骨头架子,再扔进狗窝里,本着不浪费的原则。现在嘛,自从柳小姐出现之后,一切皆有可能才是真理。
“好。”
“要你亲自做的。”柳小姐十分认真地说。
“要我在鱼的身上签字画押么?”沈越陵似笑非笑地问。
“要是你能让鱼开口说话,证明是你把它做熟的,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