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救了蓝裳,便是我的恩人。护禅阁也是你的,你便是我主子,我跟着你有什么不对么?”蓝衣似乎是赶路过来饿坏了,边说边吃着,很是豪迈。
言禅衣想了想,便又从背包里将没吃完的兔子拿了出来,也坐在火堆旁开始吃了起来。
“对了,刚刚在你们后边有几个死士,我帮你们解决了。”蓝衣说的云淡风轻,好像在聊这兔肉好吃一般,“我剥开他们的衣服看了一下,后腰上都有个沈字。”
言禅衣沉默了一会儿,开口道,“看样子沈家除了沈国舅和皇后外,还有人迫不及待想灭我的口。快些吃吧,吃完我们继续赶路。”
众人加紧时间吃完,蓝衣十分娴熟的将火堆掩埋了,又用树枝扫去了众人歇息的痕迹,这才放心的上了马。
“主子是打算直接去石洲么?这个方向似乎有些绕路了。”蓝衣上了马,很是不经意的问道。
“我们要先去泾川。”言禅衣并没有隐瞒。
风华和不弃的武功确实不如蓝衣,既然京城里已经有杀手出动了,那留蓝衣在自己身边,确实也是能多些保障。
“泾川?我们这速度,明日午时应该能在泾川用午膳。”蓝衣并不好奇为什么要去泾川,反而是砸吧着嘴道,“泾川飘香楼有道远近驰名的荷叶鸡,那味儿,绝对能让你们回味无穷。”
言禅衣淡淡笑了一下,掩下了内心的羡慕。
她好像还欠自己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这次,她要和自己爱的人,游山玩水,吃遍大江南北!
当言禅衣到达泾川时,便直接带着大家找了客栈歇息。昼夜赶路,一行人真的是倦极。
言禅衣和丫鬟们都换上了男装,做了易容,也不怕被人认出来。她虽然想念未有尘,但也并没有急着去找他。她只是想着歇息好了,回复了自己的最佳状态,才好去见他。
这一觉便睡过去三个时辰,言禅衣是被窗外的喧闹给吵醒的。睡的一脸惺忪的她走到窗前,便见窗外灯火通明,热闹非凡。
“小姐醒了?”风月先从客栈的外间走了进来,一脸兴奋的说道,“今日这泾川可热闹了,有遮面灯会。”
“什么是遮面灯会?”言禅衣望着窗外,有些困惑,听着这意思,怎么有些像化装舞会?
“就是大家都带着面具,去猜灯谜。男子做灯笼,女子望见心仪的对象,便可上前去擦灯谜,若是猜中了,便必须相邀一起游河。”风月可没见识过什么化装舞会,到了这泾川,听着这热闹都想去瞧瞧。
“女子搭讪男子?这泾川的民风可不一般啊。”言禅衣对这个兴趣缺缺,她都有对象了,并不想去凑这个热闹。“可找到……风公子了?”
“还没有,我和不弃在城中探寻了一番,风公子应该还没到泾川。”风华正好从外边打探回来,赶紧接上了话。
“既如此,那我们便去飘香楼吃蓝衣说的那个荷叶?”言禅衣想了想,他要假装坠崖,还要诈死,应该没那么快赶来。
“那我们还是戴上面具吧?”风华说着从身后掏出了几个面具,有些不好意思的答道,“今日泾川街面上男女老少皆戴着面具,我们若是不戴,定然极为惹眼。”
言禅衣望着风华掏出来的几个面具,犹豫了一下,将中间烟紫色的面具给拿了出来。那是一张只能遮住一只眼的眼罩,上面画着半只蝶翅,很是精美。
她选了这张面具,也是想起了未有尘,他还是个小和尚的时候,也总是戴着一个单边黑色的眼罩。
“今日我们便都换上男装,只要手中不提着灯笼,应该便不会被女子搭讪了吧?”言禅衣颇为自恋的望着镜中自己易容后十分俊朗的模样,仿佛已经看到满街的女子都为自己疯狂了。
风华和风月笑了笑,似乎早已经习惯了自家小姐偶尔这般自恋的模样。
“走吧,吃荷叶鸡去。”言禅衣对街上的热闹并不感兴趣,但对着让蓝衣赞不绝口的荷叶鸡倒是充满了期待。
于是主仆几人便一齐带着面具,来到了飘香楼,吃了一顿果然赞不绝口的荷叶鸡。荷叶鸡并不大,她们几人从昨日赶路开始便一直是没吃饱的状态,所以五个人,整整吃了六只荷叶鸡。
吃完后,各个都撑的不行了,想着反正街上也正热闹着,不如就去看看热闹当散步消食了。
言禅衣从飘香楼出来,便遇到不少女子追着男子跑,而男子护着怀里的灯笼,像是护着自己的命根子一般。让言禅衣望着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个泾川的民风,还真不是一般的彪悍啊。
不过走着走着,她便要笑不出来了。她以为她将自己弄的芝兰玉树的,定会被不少少女觊觎。事实上呢,还真是有不少女子多看她几眼的,但走到她的面前,发现她的身高跟自己差不多之后呢,便一脸嫌弃的走开了。
言禅衣差点没被气吐血,怎么怎么?矮子就不配有春天么?
言禅衣有些郁结的闲逛着,风华发育的太好,即便穿男装也不难看出是名女子,而风月,又干又扁,就是比言禅衣还要矮上一截,她们三人大概是整条街上,唯三没有姑娘搭讪的“男子”了。
反观不弃和蓝衣,不弃虽是一身普通至极的玄衣,但练武之人身材健硕,还是有不少女子找他要灯笼的。而今晚最大的赢家,大概要属蓝衣了,他总是一身招摇的红衣,又格外爱笑,虽带着面罩,也掩不住他的明眸皓齿,找他要灯笼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