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澎湃热闹的酒宴,一下彻底凉透,此刻才知,这绝世强者过来,不是提携各位,更像是要奴役所有人!
否则,哪能自称孤?
于金胜尊的眼中,在场众人都是走狗罢了。
与此人相处,定如与虎为伴,许是便宜占不到,稍不留意招惹了对方,却要人头落地。
好在,金胜尊有一句话很中听。
那就是,让秦未央!当街跪行而来,舔遍靴下尘土,磕碎这一地瓷砖,断四肢,割耳鼻,方可留命!
秦四海冷冷的笑了,赵泰与白金生面露阴寒!
隐忍许久,吞下奇耻大辱,许是终于可以翻身了!
消息就如深秋的那场流感一般,飞快传遍临川,火爆各个阶层,大鲜王朝真武榜,黑暗神榜上的绝世强者,这几个字眼,就足够让人关注了。
再加上他是来寻仇,而不是来游玩。
就显得更是劲爆了!
那个即将被金胜尊收割性命的人,怕是成了此刻临川最倒霉的人……
而听到这个消息的秦未央,正在金悦大厦顶楼,抱着那只黑背小犬,懒洋洋晒着太阳。
背负青天/朝下看,都是人间城郭。
那金胜尊,在秦未央的眼中,与芸芸众生何异?
当年他只手横推三山五岳七十二宗,气吞万里如虎,一个外邦叫嚣者,哪有资格让他亲自回应?
若对方再不识趣,当真想要献祭一条命,秦未央便可勉为其难,收了。
微微闭眼,小憩。
清闲了这么多日子,不知为何,一闭眼,总是想起西北……
向昆仑。
回头万里。
故人长绝。
醉中,似挑灯看剑。
梦里,似吹角连营。
再不见,八百里分麾下炙。
也再难闻,五十弦翻塞外声……
那绷紧了十年的神经,一旦这么长久的松散舒展,真就有些不舒服了,他念如此,料那西北百万铁血虎贲,也应如此。
没了王,他们怎能不想?
微微一声叹息,从秦未央的口中传出。
即便他能抛开身前身后名,也难抛开那群烽火中生死与共的兄弟们。
年关将至,临川返乡的人渐渐增多,大街上的人,变得熙熙攘攘,在杨欣然过来住了两天之后,又有两位林家亲戚前来造访。
秦未央中午就接到了电话,然后捎着林意晚一起去了林家。
来人是林意晚的堂姐林芳容。
是大伯家的独女。
林芳容一直在晋城做贸易,不仅成立了自己的公司,还将营业额做到了年上亿,利润高达三千万,在林家往年的年夜饭里,她一直被奉为林家小辈中的雏凤。
也被寄望于来日重振林家辉煌。
往前翻二百年,林家曾有老祖,官至兵部侍郎,正二品大官。
只是后来家族中落,荣光坍塌,落魄为了晋城之中一三流家族而已。
听说与林荣芳一起来的,还有她的男友,据说这位男友是做进出口贸易的,两人也是因为生意合作,才有幸认识,然后成了伴侣。
到了林家院子之后,便见林翰在园中正修剪着那棵梅花。
寒冬腊月,冷气骇人。
而这梅花,却独秀绽放,香气盈盈一院。
林翰戴着眼镜,不苟言笑,见林意晚与秦未央进来,都没打招呼,只是随意看了一眼,便继续修剪梅花了。
许是还生两人搬出去的气。
虽说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他不应多管。
但在他一家人眼中,秦未央少时顽劣,此刻平平无奇犹如废物,哪里配得上他的掌上明珠?
所以林翰还是心中期待有朝一日,林意晚幡然醒悟,离开秦未央。
林意晚苦笑,牵着秦未央的手,提着礼品就进了客厅。
秦未央自然也不会生气,前不久静若婚礼,他目睹钱翰林送女如割肉,悄悄抹眼泪,心中隐隐还有触动,不管林翰对自己如何,他终究是林意晚的父亲,一切也是为了林意晚好。
立场不同,何必生气?
进了客厅,就见孙妙月正坐在椅子上剥柚子,沙发上坐着一名珠光宝气,穿着貂皮大衣的时尚女子,看眉眼与林意晚有几分相似。
但许是性情不同,林意晚给人的感觉,是一朵荷花,濯清涟而不妖。
而这女子,则分明带了几分势利,像是那绚烂的玫瑰,花吐露刺在外,香虽浓,却让人多看几眼,就腻了。
这女子正是林芳容。
坐她身边的,就是男友萧林。
萧林长的个头很高,身材匀称,面庞白净,五官俊逸,难怪能让林芳容喜欢。
据说当初萧林只是一个跑外单的业务员,两人认识之后,是林芳容拿自己的钱捧对方,辞职单干,一路成了在临川外贸界小有名气的人物。
在秦未央朝两人看去的一刻。
两人自是也朝他看去。
彼此眼神半斤八两,都很平静。
平静之中还带着一种叫做不屑的光色。
秦未央以玉龙大司马之位,矗立在大夏权贵之巅,他视两人自然如泥土,半分高看都不可能现于眼中。
但林芳容与萧林看他,则是因为他在林家人眼中,以前是纨绔,现在则是废物。
根本不屑去深交。
“姐你来了啊,来了就别走了,我听我妈说,今年的年夜饭在我家吃,你在这边玩几天就到了,欣然也来了,今天出去聚餐了没过来。”
林意晚笑着道。
“也好,听说你搬进大别墅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