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秦未央沿着江畔一条小路走了数百米的时候,背上的宇文天兰问道:“你当年,率一万精兵,奇袭漠北三王的时候,难不成就是用了木筏?”
“你猜。”
秦未央继续前行道。
“防务大学教材上没有这经典战役的详实记载,但我曾研究过漠北一代的地图,得出的最终结论是,你采用木筏,选择了沿江奔袭,唯有如此,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夜行千里。”
宇文天兰说道。
眼神之中已然浮现某种色彩,但口吻却偏偏装作了极为冷淡。
“你怎么了解我这么多战役,对我感兴趣?”
“我只是对这些战役感兴趣。”
“但这些战役,分明统帅都是我。”
“自恋!”
……
往日里,惜字如金的秦未央,此刻却接连挑逗了宇文天兰,许是那日瓢泼大雨中对方嚎啕而哭的凄凉画面,总不觉呈现在他脑海,以至于他对背上王女,生出了一丝让他都想掐灭的心疼感。
于是,便总不自觉的说出了挑逗的言辞,大概是为了让对方放松一些吧。
而宇文天兰,则在说出最后两个字后,陷入了沉默。
谁人知,她曾经看过有关秦未央的所有战役,更是为了这个男人,研读了整个西北军史。
那些年,她英姿飒爽不让须眉,渴求成为一将的原因,不外乎就是因为这个男人,所经历的一切,引燃了她骨子里的英气,也沸腾了她一身的热血。
那些年,她就如一个追星的小女子,沉浸在秦未央的个人战史之中,反复翻阅。
那曾是她最投入最着迷的岁月。
只可惜,此刻却成了她最想掩盖,最想深藏的一段岁月。
临川大战前,她主动朝父王请缨,成为二十万赤虎军的统帅,为的就是与自己心中的绝世将星一战,为此还前后做了诸多的研究。
只可惜,那一战之后她才明白。
何为米粒之光,不能与皓月争辉……
他是军史上无可撼动的存在,而自己,终究是洛王宫中养大的金丝雀,飞出笼子,华贵羽毛便就只剩了摆设之用,怎能经得起炮火的考验?
大约半个小时后,两人进入了小县城。
街上清冷,行人不多,商铺多半有些萧条,想必整个县城的经济也是一般,但因为远离大城市,倒是处处洋溢着一种宁静安逸之美。
这倒适合秦未央修炼恢复,也适合宇文天兰修养心神。
两人从山中走出的时候,身上衣物已经极为破烂,猛一看像是逃荒而来的人,那还有半分万里疆主与王族独女的高贵显赫?
好在宇文天兰头上有一根玉簪,找了一个珠宝店,鉴定之后卖掉得了五十万现金,其实这玉簪乃是冰种翡翠,价值远超五十万,但此刻的宇文天兰对于钱财,显然没那么看中了。
两人一起买了衣服,换在身上之后,又在县城近郊租了一个农家小院。
如此便就安顿了下来。
外人看去,好似一对情侣。
谁人能知,这开始一个屋檐下生活的两人,乃是不共戴天的仇敌?
夜晚来临,买了一些锅碗瓢盆,柴米油盐酱醋茶,还有菜与肉,秦未央掌勺,做了一顿饭,两人在大山里出来终于吃了一顿热乎正常的饭菜。
宇文天兰独臂有些费劲的吃着白米饭,眼神闪烁,这等画面,似乎有些温馨,但就不知月余之后,两人分道扬镳,再见又是何等情形。
吃完之后,秦未央收拾碗筷,然后去刷洗了。
宇文天兰则回了自己房间。
房东搬去大城市,留下的被褥都很是干净,也足够两人使用了。
时间刚过了八点,两人便就各自灭灯,结束了这一天。
只是彼此房间之中,却各自都未入眠,秦未央在打坐修炼,恢复自己的武道境界,而宇文天兰则坐到了窗前,在看着外面那孤独明亮的月亮。
若是时光这般静怡的渡过残生,也倒不错。
可惜,她忘不了那些生死离别的大仇。
不知不觉便是三天过去了。
期间日子一概平静,好似一汪淡水,没有半分滋味,两人住在一起,各自生活,倒是相安无事。
每日的饭菜都是秦未央负责,独臂的宇文天兰倒是舒服多了。
后来,她渐渐开始拿起麻布擦桌子,再后来,也开始帮秦未央摘菜,扫地,冲茶,只是两人三日都未曾说过一句话。
这日秦未央又去买菜,出门却见旁边小院内走出了一名女子。
原本就是一个经济萧条的小县城,又是县城的郊区,此地女子大多打扮有些俗气,言行更是透着乡村特有的爽朗与粗鲁。
只是眼前这女子,却让秦未央不由眼前一亮。
粉红色的香奈儿长裙,朝气而夺目,长裙裹着的身材稍显丰腴,却透着无尽妖娆的风情,宛如一朵刚从清湖之中盛开的荷花,雪白的天鹅颈上闪闪的钻石吊坠,看尺寸最少十克拉,价值数百万。
长发染成了黄色,呈现波浪卷,极为时尚,脸蛋鹅卵石形,皮肤白皙,五官艳丽脱俗,即便放在大都市,都算是极为上乘的颜值了,能在这种小县城的郊区碰见,自然让秦未央有些讶色。
而在他愣了一瞬时,那女子却瞅着他,一手微微扬起,两指夹着一根细长的香烟,然后微微抬起下巴,撅起诱人的红唇朝他吹了一口烟气。
这姿势,无比撩人。
性感到了极点。
但秦未央却只是眼神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