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更担心的是,假如我们出局,就意味着当初签订合同的附加协议内容,我们就会从“情浅缘深音乐酒吧”滚蛋走人,如果大家还想一起搞……又得去找好下一家酒吧。
现在不论是一支乐队还是独立的音乐制作人,不可能一上来就要做自己风格的东西,风险太大,要么能火了才能走得长远;要么就已经扼杀在摇篮里。
所以许多玩音乐的人,大家都只能尽量迎合市场需要什么而去做什么风格,等到有一定的粉丝基础后,才开始做自己喜欢的风格。
不只是投资才需要看市场,做音乐也一样;这是一个作为音乐人的无奈,也是现实大众口味产生出来的一种无力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