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车来到野营的地点,这里的人不多,也多半是薄初有打过照面的。
徐阳还在车上没下来,薄初知道他在和一直联络的那个人打电话。薄初觉得周围的风阴阴凉凉的,吹得她的心头发麻。她走了几步,才听到身后的脚步声靠拢。
她回过头来,是徐阳笑着和她打招呼:“我和我哥打了个电话,怎么?没我在不习惯吧?要不要考虑做我女朋友算了?”
“……”
徐阳这副模样,还真不像是装出来的,薄初都快觉得他能去演艺公司面试了。
半晌,薄初笑着拿起一串烤肉串,无视了他的请求,配合地演起了戏:“我快回国了,你没有这个机会了,我们还是做朋友比较合适。”
徐阳虽然眼神在她身上,却能够感觉到周围绝对不止一双眼睛在盯着他们两个人看。
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直到有人过来喊他们的时候,薄初已经吃了三串肉串了。她装放松装得都要变成真放松了,终于有人耐不住性子行动了。
金发碧眼的美女过来拉住薄初的手,告诉她自己的项链不知道丢在哪里了,能不能陪着她一起去找找?
这个女孩是薄初面生的一个,几乎没有半点印象,她的出现实在是突兀。
徐阳上下瞄了她两眼,为了不打草惊蛇,他咂舌用英语道:“你可以自己去找警察。”
金发美女委屈地盯着两个人看,薄初清了清嗓子,继续配合徐阳:“我们还是陪她去找找吧。”他点头,装作一副勉强的模样同意了。
随即,金发美女为两人带路。
走到偏远的地方后,金发美女说自己肚子疼要去厕所找借口离开了,薄初和徐阳甚至都没有来得及拦她,她就走了。
徐阳都快忍不住笑出来了,还真是心急啊,这么无聊的招数都能想得出来……
他转头看向薄初:“怂了?”
薄初耸耸肩:“怂我就不会来了,好好‘找项链’吧。”她倒要看看,秦仲华藏在哪里等着猎捕他们?
三个小时前,临近欧洲的飞机将落地。在落地后,他穿着那一袭黑色的风衣,浑然衬托出他冷冽幽邃的气质。周围有人在偷偷地看他,这样帅气高挑的男人,无疑走到哪里都是人群的聚焦点。
别人眼里的他气质出众,时尚潮流;而他眼里的人群,只有黑白两色。
风衣口袋里的手机响了,秦纪琛拿起手机,对面是方崇斯的声音:“纪琛,英国有我的熟人罩你,别怕啊。”
“我什么时候说我怕了?”
从他决定来的那一刻,他就没怕过。
“你变了。”方崇斯笑了笑,以前的他从来不会关心则乱,更不会为了除了个人利益之外的事情有情绪波动。
怪不得秦仲华要对薄初下手,这才是他唯一的软肋。
对面的人沉默了会,答他道:“你也是。”
爱情也改变了方崇斯。
以前的方崇斯爱冒险,喜欢新鲜有趣的玩意,甚至和他说自己小时候的梦想就是当警察,行侠仗义。他从初中起,就是一个坐过山车都可以面无表情的男人。
可在秦纪琛来英国之前,方崇斯却犹豫了很久不陪他来了,回了他一句:“我现在是有家庭的人,得收收心。”毕竟,他和霓絮结婚的日子,就定在今年七夕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