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加隆,换算成西可是一百七十个,换成纳特则有四千九百三十个,可以压死一个人了。
巫师的货币与麻瓜的货币,兑换比例一般是一个加隆等价于五英镑,这是古灵阁的官方比例。
古灵阁,某种意义上就是巫师的银行,他们拥有货币发行权,说他们是魔法世界最富有的一群人也不为过。
对于收集到的麻瓜货币,他们会用来购买黄金等贵金属,然后再把它们变成金加隆、银西可还有铜纳特,从中赚取差价,利润惊人。
这是一种垄断,而垄断往往意味着惊人的财富。
总资产仅有十个加隆,阿斯克不觉得他还需要去古灵阁存款,那些妖精总是那么刻薄,对于金钱的贪婪和崇拜让阿斯克恶心的都快要吐了。
至于取款,那更没必要了,阿斯克没有有钱的父母,没有丰厚的遗产,继承而来的财富只有那个被他当成幸运币的金加隆。
破釜酒吧是个好地方,老汤姆也是个好人,阿斯克一直在那里住到开学,付出的代价也才一个加隆又六个西可。
“咚~咚~咚~”
阿斯克设置的闹钟响了,翻了一个身,他关上了闹钟,眯着惺忪的睡眼看了一下窗外。
虽然现在已经不是工业革命时期,伦敦的工厂也都迁移到了他处,但伦敦“雾都”的地位却从来也没有发生过变化。
灰蒙蒙的雾气,压抑沉重,即便是阳光也很难穿透,它们努力而执着的阻止着光明的到来。
阿斯克曾经在一个雾气很大的地方生活了十年,他喜欢那里的一切,除了寒冷。在那里,虽然同样有雾,可雾气却是白色的,很稀薄,就好像是一层轻纱,笼罩着大地。等到太阳升起,这些雾气就会很自觉的散去,运气好的话也许还能看到彩虹。
阿斯克不喜欢伦敦,他也不喜欢英国。在他走过的半个地球,他最喜欢的还是挪威,其次是法国,然后就没了。
布斯巴顿作为女校,不招收男生,这也曾经是阿斯克最为失望的一件事。没有多余的选择,他也只能千里迢迢来到英国,来到这个他并不怎么喜欢的国度。
今天是霍格沃茨开学的日子,阿斯克和其他学生都需要到国王十字车站,找到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乘坐霍格沃茨特快前往学校。
东西早已收拾好,魔法确实是好东西,施了魔咒的小袋子可以装下整整一间屋子,这省了阿斯克很大的力气。
又在床上趴了一会儿,等到雾气终于抵挡不住阳光,开始被驱散之后,阿斯克从床上爬了起来。
刷牙、洗脸,整理了一下衣服和头发之后,阿斯克又收拾了一下房间,最后才离开这里。
“阿斯克,你要走了吗?”
老汤姆起的很早,像往常一样,他缩在吧台里,手上拿着一块布在擦拭酒杯。见到阿斯克出来了,他知道阿斯克这是要走了。
“嗯,今天学校开学。”
“时间过得可真快啊,转眼又是一年过去了……阿斯克,要来一份草莓味的三明治吗?”
“如果能再来一杯黄油啤酒,我想就更好了。”
“我觉得你应该多喝点牛奶,你还是个孩子,正在长身体。”
“我已经喝了快一个月的牛奶了,看在我都要离开的份上,能给我一杯黄油啤酒吗?”
阿斯克有些无奈的说道,因为长期生活在冰天雪地之中,他早就学会了喝酒御寒。他也喜欢喝酒,因为喝过酒之后,浑身都热乎乎的,脑袋会有些沉,头重脚轻,但思路却很清晰,他喜欢这种感觉。
最后,阿斯克还是从老汤姆手中接过了三明治还有牛奶,撇了撇嘴,坐了下来,慢吞吞的吃着早餐。
老汤姆笑呵呵的看着阿斯克,为自己的又一次胜利暗自得意。不过,如果他能去查看一下自己的酒窖,或许他就不会这么开心了。
“是你先对不起我的……”
阿斯克苦着一张脸,但心里却异常的开心,甚至有些得意。虽然老汤姆的酒窖很隐蔽,门锁也很复杂,但这都阻止不了阿斯克。
毕竟,阿斯克的努力目标是偷光古灵阁的钱,志向远大。
按照惯例,再过一会儿,老汤姆就要去酒窖取酒,阿斯克也是时候离开了。
“再见,阿斯克,祝你好运!”
“嗯,我会想你的……‘酒’(低声)!”
“你刚才说什么?”
“没说什么啊,好了,时间不早了,我走了。”
五分钟之后,破釜酒吧今天第一批客人听到了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
阿斯克的口袋再一次空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小壶酒,那是老汤姆的珍藏,阿斯克取走了三分之一。
秋天已经到了,冬天还会远吗?
阿斯克觉得有必要为冬天做好准备了,一壶酒那是必须的,其他的东西以后有时间再慢慢解决吧。
如今快到九月了,天气也不像一个月前那么炎热,因为昨天才下过雨,空气比往日要清新不少,正是个出行的好日子。
来到国王十字车站的时候,时间还早,阿斯克进入站台的时候,霍格沃茨特快似乎才刚抵达没多久。
运气不错,阿斯克心里想到。他从口袋里取出了幸运币,随意的对天空一抛,然后接住了它,看也不看的重新放回口袋。
阿斯克熟悉自己的幸运币,不需要看,他也知道幸运币究竟是哪一面朝上,他也可以控制力度,让任意一面朝上。
一如往常,今天的幸运币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