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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圣祖平辽战争时(沈云和方誊的祖先就是在这一战中因救驾有功而崛起的)差点被袁绍麾下的颜良文丑“斩首”成功后,骑兵作战时就很少有主帅会将大纛醒目地树在阵列当中。
骑兵本就是一个以速度和强力突破见长的兵种。在骑兵对决的战场将大纛树的那么醒目,无疑是在邀请对方来“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而在圣祖时期,这种绝世猛将是一抓一大把,几乎每个独当一面的将领都有这种本领和嗜好……以至于后来罗马人都吸取了这种教训,再也不敢在骑兵对决时将主帅大纛树的太过醒目!
当然,在有步兵护卫的情况下。大纛还是要树的越醒目越好的,毕竟在冷兵器时代,大纛的指挥作用无可取代。
北疆方面军第三军团是纯骑兵军团,虽然因为押送辎重粮草,所以步兵也有不少,但主要作战还是依靠骑兵来完成的。所以月氏第六军团在决定酉时发动攻势时就将大纛藏在骑兵大阵的右翼,直到攻势开始才高举起来,指挥全军前进。
沈云这支汉军的突然闯入显然出乎了月氏主帅的意料,而他们的决死冲锋,更让月氏第六军团的军团长斯里文森意外!
是的,月氏第六军团的军团长叫斯里文森,一个典型的西方人名字。而他事实上也是一个西方人。斯里文森。罗马帝国高卢行省的一个新兴贵族,今年三十四岁,受雇于亚细亚行省的泰坦.休斯克.马诺总督,来到月氏指导月氏人的“造反”事业。这次包围第三军团以及酉时出击的行动计划都出自于斯里文森之手。
这个斯里文森家里是靠经商起家的新兴贵族,对商业利益的诉求很大,这也是他为何想着帮马诺在大汉掀起风雨的原因。斯里文森读过几年罗马的军校,但毕业后并没有继续当兵,而是选择了经商游历。这与他家族的培养以及他个人的性格不无关系。在他看来,大汉帝国雄霸东方上千年,垄断了全球几乎所有最赚钱的商品。这对于西方商人来说简直是不可饶恕的罪过。至于战争,自负的斯里文森认为战场不过是另一种模式的商业运作罢了---这种想法其实与现代西方的商业巨鳄们不谋而合---只要计算好得失,战争也不过如此。
最起码在之前的计算中,斯里文森准确地把握住了战争的主动权。不论是凌晨偷袭,还是酉时出击。他都把握住了这场以人命为资本的“商业运作”核心主动权。对面的汉军看似很强大,但却依旧被他这个商人出身的将领压着打,对此斯里文森很是骄傲!
但这个骄傲在两百汉军突然向他的大纛直冲而来的时刻被砸的粉碎!
“这些汉军都是疯子,他们要干什么?”斯里文森惊恐地望着逆向冲锋,并且如切黄油的利刃一样切开前面的月氏骑兵,气势汹汹地朝他狂奔而来时,斯里文森已经吓得在马上坐不住,一个劲地高叫:“拦住他们,拦住这些疯子!快些,上啊!”
沈云在决定直冲大纛的那一刻就抱着最后一战的念头,他必须以最尖锐的姿态切入月氏骑兵的阵列,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冲上去,砍倒大纛!为此,他让赵信和方誊与自己并列充当尖锋,以决死之态,冲了上来!
战斗以前的谋划非常繁复和杂乱,但到了真正作战时,一切又变得那么简单:手弩、弓箭,最后是骑刀,挺身射箭,伏低冲锋,借着马速砍死敢于挡道的一切敌人---就是这么简单!
在最初与月氏骑兵接触的瞬间,沈云以为自己要死了,无数支箭矢像雨点般落在身上,大多数都被身上的骑甲挡掉,可仍然有许多箭矢从刁钻的角度射入身体,沈云只觉腰腹和手臂一阵剧痛,但却咬牙让自己忽略这些。
他不断的大口呼吸,压低身体。将圆盾放在瑞兽脖颈下,为它挡下致命箭雨,至于其他地方也就顾不得了。同时右手挥舞骑刀,不断挽出刀花,逼近敌人后不管对方什么反应。骑刀瞬间挥出,劈向任何一个可以看见的部位……事实上,沈云也没办法去观察自己劈砍的位置对不对,他只知道必须将挡在面前的敌人尽数打落马……在这一刻,沈云忽然明白为什么很多骑兵喜欢使用狼牙棒之类的重型武器了,因为在混战中。骑刀的伤害效果的确不如棍棒来的有效。
惨叫声不绝于耳,怒喷的鲜血像喷头上的水,无止尽地洒出来,有人血,也有马血。受伤的战马更加狂暴,横冲直撞。好几匹马甚至撞向沈云,但在瑞兽的几声咆哮和甩踢之后,这些受惊的马儿都开始往别的方向冲撞--沈云终于明白它为何叫瑞兽,在马群里,它无论何时都是当之无愧的王者!
“啊!”沈云用已经钝了的骑刀将一个骑兵扫落战马,却被从侧面伸出的一把骑刀看中后背,虽然有骑甲格挡并未伤到肌肉。但那股巨力还是让沈云觉得眼前一黑,仿佛要死去一般。
“沈渊让,右闪!”一声爆喝传到沈云耳朵里。是赵信!
沈云想都没想,本能地向右一侧身,一杆粘带着无数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