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潘安便坐在了沙发上抽起了小烟儿,见他终于不再意yin那些内衣裤之后我的心情逐渐的也舒缓了许多。坐在沙发上的我开始不由自主的胡乱琢磨起了通灵这件事情。
我胡乱的琢磨了一阵子后突然想起了潘安之前说过的一句话。什么很难进入非血之通灵的媒介体里。
什么叫做非血之通灵呢?于是我便感到一阵好奇,在猎奇心的驱使下我便问及起来坐在一旁看着悲伤大本营的潘安。
只见此刻的潘安正在专注的欣赏着电视机里的某位女主持人表演着一系列的漏傻桥段,啊!难道他好这一口吗?
看潘安并没有想搭理我的意思,于是我便立刻大吼了起来。“次奥!赶紧还钱!把之前从我这儿拿的银子都还给我。”
我看着此刻的潘安居然跟我装起了大尾巴狼,我猜肯定是因为我用着他帮忙了所以他便想要无时无刻的拿捏我几把。 这能惯着他吗?指定不能,于是我便突然想到了用还钱这件事来跟他对垒。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我想即便潘安再不懂事再不着调儿,不会不知道这些道理吧!
潘安一听这,顿时便表情为难了起来。只见哭丧着脸的潘安这般那般的跟我一阵说到。说日后等有钱了一定会加倍奉还,让我一一定要放心之类的豪言壮语。一说还钱这小子就软蛋了,果然他**的是个瘪犊子材料。
接着我又问及起了什么是非血之通灵的事情,潘安一看我原来试想问及那些事情,于是他便又不耐烦的给我补了一课。
通灵术,严格的来说分为两种,一种是非血之通灵术,另外一种则是血之通灵术,其他的那些碟仙、笔仙、镜仙之类的只能算是通灵游戏,并不能召唤出所被通灵的灵魂思想,并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通灵。
真正的通灵则是通灵者利用某些外界条件以及比用道具和自身的精神灵力去召唤阴间里的那些还未被投胎转世的孤魂野鬼的秘术。其召唤的目的多种多样,有的是为了和阴阳两隔的亲人取得联系,更有那些居心叵测的恶类便是利用通灵为了与阴间里的妖魔鬼怪狼狈为奸祸害他人,还有一种则便是利用通灵术去破案,最后这一种情况在外国等地出现颇多。
潘安说非血之通灵的意思便是利用通灵者的鲜血作为通灵媒介,因为这种通灵手段是与被通灵的对象签订了血契,所以必须要用施术者的鲜血用其召唤次对象,签订了血契后血契上便会留有血纹,一旦通灵得到了认证,其对象便会被立刻召唤出来。施术者会将自己的鲜血集中在签过契约的那只手上。
血是签订血契的必要道具,这股鲜血必须是在之前十二个时辰内没有混合任何杂物的鲜血,说白了就是之前的一天内不能吃任何东西和饮水。血之通灵所需要的媒介就看通灵者自己选用什么了,如果通灵者签订的血契约越是狠毒,那么被通灵的对象也会跟着一样狠毒,说白了就是当签订了血契约后阴阳两者的命数便紧紧的绑在了一起,如果有一方违背了契约或者是受到了重创,那么另外一方也会跟着受到同样的待遇,只要是与那些阴间里的鬼碎们签订了契约后两者之后便再也脱不了干系了。
一般只有那些心怀鬼胎居心叵测的恶类才会冒此生命危险干出这等令人厌恶的勾当。
而非血之通灵术则完全不同,这种秘术说白了就是让被通灵的灵魂短暂的寄生在施术者的人体内,也就是用施术者本人的身体做通灵的媒介,虽然不用耗费鲜血,但也会消耗很多精神力,如果施术者自身的精神灵力薄弱或者克制不住震慑不住灵魂的话,那多半也会有很大的危险,轻则上吐下泻发烧感冒,前提是灵魂抽离之后的症状,也有可能会变成植物人。重则被鬼附身胡乱作祟,也就是鬼不离体。
这种事情潘安自己都说不好,只能看自己的精神灵力和自己和被通灵对象之间的造化了。。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本站)订阅,打赏,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