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河岸边,李伟匆匆收拾好刚才熬药的一切用具,全部搬回游船上,交还给正在后舱歇息的船家。
李伟没有注意到在不远处的一棵大柳树下,隐身着两个人,是飞鸿郡王和随从小哲,正目瞪口呆地看着船头甲板上的红丝和即墨大小姐。
飞鸿郡王刚才从客栈奔出来,带了随从小哲赶往叫花帮去察看情况,发现那里没有红丝的踪迹,大为失望,沿着河边急行,准备去普慈寺庙查探。
二人路过小码头时,飞鸿郡王忽然一拉随从小哲,闪身躲在了一棵大柳树的后面。
随从小哲正低头傻乎乎地跟着飞鸿郡王身后加油走着,忽然被飞鸿郡王一拉,心里“咯噔”一下,躲在柳树后,偷偷向前面瞧。
前面小码头的岸边停靠着一艘游船,在游船的甲板上有一个身穿红色披风且戴着风帽的少年站在甲板上,在少年的面前,有一个女子痴情地望着他,似乎在嘱咐着什么话,然后,那女子极为温存细致地为那少年解开一圈圈缠绕在眼睛上的纱布条子。
“那个不是即墨大小姐吗?”
随从小哲差点喊出声来,却被飞鸿公子捂住了嘴巴,小声“嘘”了一声。
飞鸿公子暂时不想惊动游船上的人,想看看船上的人还想干什么?
果然,令人惊奇的是事情发生了,即墨大小姐打开了纱布条子,看见了那少年的相貌,突然张开双臂,将那少年紧紧地抱住,激动地诉说着什么。
飞鸿公子他们所站立的地方距离游船比较远,听不见即墨大小姐在和那少年说的话,只是看见他们亲昵的动作和急切谈话的样子。
飞鸿公子忍不住绕过几棵柳树,向前走了十来米,靠近了那艘游船,看得清清楚楚,那身穿红色披风的少年侧着身子,似乎是一个盲人,闭着双眼,伸出一只手去抚摸即墨大小姐的脸庞。
其实,红丝并不是在轻薄非礼即墨大小姐,而是想摸摸即墨大小姐的脸,记住她的长相,却让旁边偷偷围观的两个人引起了误会。
“少爷,他们光天化日之下竟敢这么无礼?那可是你的挂名未婚妻嘢。”
随从小哲心里一肚子的话,没敢说出来,急的直跺脚,很替小主人打抱不平,他不知道后来飞鸿郡王已经取消了即墨大小姐做挂名未婚妻的身份。
飞鸿郡王一点也没注意到随从小哲在旁边不安分地挤眉弄眼暗示自己,就算飞鸿郡王知道了随从小哲在意的是啥,也会一笑了之,因为即墨大小姐只是一个朋友,她有权做她想做的事,如果她喜欢这个红披风少年,也是无可厚非的。
事情还是多少有点不大对劲儿啊!飞鸿郡王注视着船头,认得那少年身穿的红色披风是即墨大小姐这几天穿的,怎么会让给他穿?按理说,即墨大小姐有了自己喜欢的梦中人,不会这么快就变心而去喜欢另一个人的。
虽然心中有点疑惑,飞鸿郡王并不介意这些和自己无关的事,相反,那个身穿红披风的少年倒是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个站在船头甲板上的少年似乎十分虚弱,站立不稳,完全凭借着即墨大小姐半扶半抱,慢慢地侧过头来,风帽从头上滑落至脖子,露出了一个光头,把脸贴在了即墨大小姐的肩膀上。
飞鸿郡王正在全神贯注地看着船头甲板上的那个少年,他的视线集中在那少年的脸上,大吃一惊。
此刻正是天色微明,晨雾消散之际,飞鸿郡王看得真切,那是钦犯红丝。
红丝的长相、红丝的样子,为什么给自己的感觉很熟悉呢?飞鸿郡王心中产生了极大的困扰和疑惑:这个红丝真的是和自己心心念念的大皇子长得惟妙惟肖。
八年前,自己七岁的时候进宫做伴读,大皇子南宫明月眼底那一抹淡淡的忧郁,深深地印刻在自己的心中,让自己牵挂惦念至今。
经过了八年,一个孩童已经长大成为了一个挺拔的少年,容貌应该会有些变化,可是万变不离本源,对于大皇子的相貌,自己应该依稀分辨的出来。可惜红丝失忆了,否则的话,真相立刻水落石出。
因为是第一次看见红丝的容貌,飞鸿郡王恍惚了一会儿,很快地清醒过来。他牢牢地记住自己的使命,这次前来是捉拿钦犯红丝,绝不能因为红丝的长相有几分像大皇子,自己就陷入迷茫而无所作为。
飞鸿郡王一转眼,看见李伟登上游船去后舱还东西,心中恍然大悟,原来即墨大小姐表面上帮忙自己捉拿钦犯,其实她在暗地里,伙同她的大师兄从客栈偷偷带红丝逃走。
要想从他们师兄妹手里抢夺钦犯红丝,恐怕有点难度,飞鸿郡王心里掂量着李伟和即墨大小姐都是身负武功的人,而自己这边只有自己一个人会武功,随从小哲帮不上忙。
飞鸿郡王想了一下,决定去搬救兵,向随从小哲打了一个后退的手势,回到刚才躲过的那棵大柳树下,低声吩咐道:
“小哲,你在这里监视游船,本郡王去府衙借兵封河道,征用游船。”
随从小哲心里没底:“少爷,你不是说王爷吩咐过捉拿钦犯红丝要秘密进行吗?你身上没带皇上颁发的圣旨和官府下发的令函,这样空手前往府衙,能借到兵吗?
飞鸿郡王远远地看着红丝他们,当机立断地说道:
“现在没别的办法了,紫羽和他的大师兄都会武功,他们两个如果联手抵抗,我不知能不能以一敌二战胜他们。为了把握更大,我去府衙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