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上原因何在,就是心中这么认为来着。
不了解怪人的感官到底是否敏锐,丁阳只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隐蔽起来,不被怪人发现。
黑暗的夜色帮了他很多,让他静静的伏在地面上。怪人根本没有注意到不远处,就有一双眼睛在盯着他看。
或许注意到了怪人也不会在意,反正怪人还是一步一步的向前走。
每每落下一个脚步,都能踩出一个清晰的脚印。土地上所留下来的痕迹,全都是以骨骼为主的印记。只看印记的话,任何人都会以为这是骷髅在走路。
事实也差距不远,怪人身高足足170公分,还是弯着腰状态下的高度。假如他能挺直了腰板,丁阳相信还能再增加几公分的高度。
可是,丁阳看怪人的体重却很轻,目测也就最多才不过30斤的重量。
对于一个成年人而言,这个体重太夸张了。换句话说,就算是把全身的骨头单独算,也差不多有个15斤以上。但是这人去掉了骨头的部分,还剩下的重量基本也就15斤左右了。
只是想想,丁阳都觉得心中害怕:什么情况下的人才会变成这种鬼样子!
可怪人的体重这么轻,却还能每一步都踏出深深的脚印,又说明他的力量很可怕。
至于每走几步,就会出现爱头顶的一蓬火焰,更是让丁阳完全摸不着头脑。
眼前看见的这个家伙,还能算是人类么?
按照正常人类的标准来看,丁阳觉得这个怪人根本不算人类。若是给一个十分相似的存在模型,丁阳认为这和里见过的骷髅兵差不多。
但比起骷髅兵来说,这个怪人身上又有皮肉存在,不是完全的骷髅躯体。
虽然脸上的五官看上去很可怕,但是仔细分辨也确实都还在。形状不好看是一回事儿,眼球眼眶和鼻梁鼻孔,乃至于嘴巴也都还在。耳朵固然是已经看不见了,但是耳孔却还在。
体重可能很轻,但是除掉骨骼外,也还有皮肉存在。但是有没有血液流动,就不好说了。
至少目前丁阳根本看不出怪人的身上有血液在循环流动,皮肤都是很干枯的质量。
假如把皮肤揭开的话,丁阳相信皮肤下面就是骨骼,绝对不会有肌肉或者血液存在。
怪人的半边身子是皮包骨头,另外半边身子则是像被火焰焚烧过,基本焦炭化了。
当然最古怪的还是怪人手中提着的骷髅头,骷髅头的眼眶当中燃烧着两点蓝色火焰。这个状态很像是丁阳记忆中的骷髅兵,无论在游戏或是电影中都见过。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我不是穿越到了宋代么,为什么会出现西方魔幻效果的影子?这个画风明显不搭调呀!鬼舞也找不到人,实在是太坑了有木有!对付这样的家伙,难道我应该去找点水银么?还是拿出大蒜?圣水和圣光我都没有呀!”
越是看着怪人不断的靠近北海湖边,丁阳越发的急躁不已。
冥冥中他感觉怪人可以无害通过湖水的距离,可是他要怎么做才能跟上去搭个便车呢!
无法制服怪人,那么他就算想跟在后面浑水摸鱼也做不到。丁阳可不认为届时去依赖怪人会有助人为乐的愿望是个好办法!
究竟该怎么做呢?
就在丁阳心乱如麻的时候,怪人已经即将来到北海湖的湖边,再向前踏足一步就要正式步入湖水当中了。
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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