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猫,更爱讨饭。怕蜘蛛不代表我胆子小,我能孵蛋,你会么?我是凡客,我是格雷斯。”葛白翻到最后一张照片,这是张特写,背景是厨房还有格雷斯红色的饭盆,带着墨镜的格雷斯把大鼻子伸到镜头下,让人看着呆头呆脑。照片旁边还配了这行字。
“凡客体?”凌锦看着配字再看图片更想笑了,“这文字谁给配的啊,那么有才。”
“蒋欢,曼达太太家的房客,中国留学生,她特别喜欢格雷斯。”葛白简单跟凌锦说了下,是谁配的字不重要,对于老爸在无意间捡回这么一个大活宝格雷斯,葛白觉得对于她他们家来说是件非常幸运的事。
“要是有机会,我也得见识见识你家那只狗。”凌锦早已笑的前仰后合,看得出葛白和他周围的人都懂得记录下生活美好的瞬间。
这么多照片,有邻居照的,有葛白自己照的,还有葛白爸爸妈妈照的,总之大多都围绕着他们身边这些可爱的小动物。
如果不是他们善于发现,即使格雷斯孵出十只小鸟,也不一定有人能知道。虽然这些照片没有一张上面出现葛白父母的身影,凌锦心中对于他们的想象也出现了变化。
拿掉了酒瓶底,放下了大背头。他们的形象更年期,更儒雅,更和善。否则,葛白小姨这样的母亲,是无论如何也养不出葛白这样单纯阳光的儿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