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你等等我。”江浩锋走出法庭,坐在听审席上的李曼赶紧跟了上去。
“你怎么会来?”一直到走出法院,江浩锋才转过身去问李曼。
“我知道今天对于你而言很重要,所以我想要陪在你的身边。”李曼挽着江浩锋的手,小鸟依人的说着。
江浩锋转过头,不高兴的看着她。
“江总,李曼小姐请看这里!”就在江浩锋准备责怪李曼的时候,俩个记者从他们的身边走过。李曼转过头去微笑地配合着。
“张律师,你老师告诉我,我们的胜算到底大不大?”林媛担心的问着张俊。刚才在法庭上,江浩锋那冷漠的眼神和他的律师气势逼人的问责,都纷纷戳中了她的痛处,使得她心里慌乱无力申辩。
三十分钟后,双方都回到了法庭上。听审席也坐满了人。
法官敲了一下法槌,宣布继续开庭。
“我们针对原告律师所提的林媛小姐经济有问题,无法很好地抚养孩子。但是如果仅仅凭借经济状况来判定谁更适合抚养孩子,那这场官司根本上就没有必要进行下去,因为在整个香港都没有几个人比江浩锋将大总裁更有经济实力。可是,我们的法律并不用来维护有钱人的工具,而是来保障所有的公民的基本权益的,维护所有人的权益的。至于说我的当事人不能抚养孩子,这一点我完全不能认同。试问一下,如果我的当事人没有抚养孩子的经济实力,那又是怎么将孩子抚养了五年的呢。而且她现在也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每个月除去基本的开销,也还能有剩余。试问一下,这样子还是没有抚养孩子的经济实力吗。当然了,对于有的人而言,钱才是一切。我的当事人自然是无法向江浩锋先生那样提供孩子优渥的生活条件,可是,一个才五岁大的孩子,他需要的是享之不尽的金钱吗?我的答案是否定的,孩子需要的是亲情。江浩锋先生对于孩子而言就是一个陌生人,他能给孩子亲情吗?答案是否定的。可是我的当事人完全可以。”
“对于被告律师的陈词我并不是很赞同。孩子和父亲怎么会是陌生人呢。感情是可以培养的,我的当事人在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以后绝对是会和孩子好好相处的,而孩子也绝对不是离开林小姐就会生活不下去。金钱确实不是万能,可是如果一个人连工作都成问题,住的地方也不稳定的话,这样子怎么可以好好地照顾孩子,怎么给孩子一个稳定的生活。而且林小姐在五年前就因为某种不可告人的原因和家里人断绝了关系,从此一个人飘零于香港。她的生活情况可想而知,试问一下,孩子跟着这样子的母亲能有什么前途?”
…………………………
双方陈辨的很是激烈,法官也只是在遇到争吵和听审席里的人议论的时候敲一下法槌便让他们继续陈述自己的辩词,最后都一一由陪审团记下。
法槌敲下,法官宣布休庭,半个小时后宣布结果。--6850+dc+2474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