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楼:【楼主觉得自己可能真的交了华盖运了,有一种要吃断头饭的赶脚是肿么一回事?那是御医好吗?楼主这辈子还没被这么高水平的医务工作者亲自瞧过呢,宋伯不算,他已经改行当法医去了。坑爹的是御医的技术水平高得一塌糊涂,居然只是诊胎就能诊出双胞胎来!有木有搞错啊?!这种亲妈给予的待遇怎么可能落到楼主的头上?楼主忽然有了一种不妙的感觉。
救命!还是让后妈来吧,亲妈我真的不习惯呐!搞不好要出乱子……楼主对“安全生产”四个字突然有了强烈的渴盼!为防万一,楼主又做了一件想抽自己的蠢事——立遗嘱,分遗产。
然后楼主就生了一双儿女。#这不科学#这么亲妈的情节怎么可能发生在我身上?喂,后妈,你还好吗?没吃什么奇怪的东西吧?to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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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一共办了三天,姚妮就住在了城里,也不住在缁衣巷,而是住在了范姜家的宅子里。听说东家一家三代半都要过来,忙得掌柜的们脚不沾地的。各位掌柜的家里还有许多别出心裁的娘子们,宁愿自己出钱出工给姚妮布置屋子,等姚妮参加完了婚礼,挪回伴山居的时候,大家把自己贡献的东西再一窝蜂地抢回去,意在沾点好运气。
本来待产应该在城里,这样找大夫也方便,什么都方便。然而姚妮现在名气略大,连在范姜家的宅子里都会被围观。更兼范姜爹嫌城里吵,觉得伴山居再闹腾,也不比城里安静多了,吃完三天喜酒,第四天上又结伴去了城外。虽说拖家带口的住儿媳妇的房子听起来不太讲究,却也不得不从权。再者,姚妮又怀着孕,住回自己习惯的环境里,也不是不能理解的事情。
说起来范姜爹还真是悲催,通常情况下,武功越高、内功越强的人,自然是五感愈发灵敏来的。范姜爹身为本文最大的boss,武功之高,自不在话下。于是,他的听力也十分之好。在老宅,那里隐居,而且家中人口也简单。大家知道他喜静,动静也少。范姜娘爱热闹,不过是喜欢带一堆人,跑出几十里去,也碍不着他。
到了京城可就惨了,封建社会嘛,等级要求很严格,什么样的人穿什么样式的衣服、戴什么样的帽子、衣服的颜色有什么限制,连女人的首饰样式都要管!推而广之,什么样的品级住什么样的屋子,几间几进,哦,死后坟头多高……都是有规定的。范姜家是商户,在京城真算不到什么,那宅子说是不小,却是相对于范姜家的人口来的,三进宅子算深宅了,架不住范姜爹的听力好!
天不亮就听到墙外有人担着担子叫卖:“热粥~卖热粥~热乎乎的小米粥~”“煎饼油条大饼~”妈的!这日子简直没法儿过!
偏偏范姜爹又懒得动,更懒得使人去赶人。就只能被吵醒,然后又想睡,可偏偏各种叫卖口号如同洗脑神曲一般脑内循环!范姜爹都能学几句早点流动摊点的经典台词——还是方言版的!
到城里三天,可真是给“亲家”面子了,这三天,范姜爹得亏长得好,才没显得在人家酒席桌上摆出讨债脸来。三天一过,火烧火燎地奔逃回了城郊。
城外孟家来的客人还没散多少呢,大部分是远道而来的,都在孟家挤着呢。伴山居终于没借成,然而离伴山居不远的小镇又热闹了起来,有生意眼光的人民群众在那里开了不少客栈。还有搞民宿的。前阵儿大侠们住的地方,临走之前被闻风而来的许多普通人出了十分低廉的价格给买了下来。有些人纯粹是冲着仙师来的,有些人是冲着讲课来的,倒也住得相安无事。
现在还赚了一回回头钱,感觉十分快意。朝廷也展现了其高效,陆明一个报告打上去,朝廷就派了官员来梳理,给各人上了户口,按照垦荒的算,头五年不收税,渐渐聚成了个小镇子,不少房舍也翻新了,不再是窝棚草房,有不少土坯房,砖房也有不少。
路过这里的时候,姚妮都不认识了。范姜柏倒是常进出,天天看着它变化,反而不觉得突兀,一路给姚妮解说来着。姚妮心说,我好像又做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了。叶铭在这个时候展现了她的高素质:“可惜了,咱们应该早些在这里屯几处房子,一转手,可能赚不少呢。就不卖,也是个钉子……”
姚妮:“……”她已经对这个连大小姐脾气的直肠子都比自己有头脑的世界绝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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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伴山居之后,范姜柏被女王大人踹去陪媳妇儿了。姚妮现在身体比较沉重,行动还真是有些吃力,尼玛走路都变形了,觉得自己活像只螃蟹,大概横着走比竖着走还要顺畅一点。闵行的婚礼十分闹热,幸亏是男女双方分开了请客,不然这警察和黑社会一起吃几天的喜酒,可真是要让人看西洋景儿了。
范姜柏小心翼翼地护着姚妮去房里休息,姚妮临休息前,还让香附叶铭几个都歇着了,又对小新说:“你也紧张了三天啦,早些歇着罢。想吃什么叫厨房里做。”
小新一抿嘴,答应一声,领着香附、叶铭走了。远远的还听着叶铭的声音:“小新姐,你教我用针呗~”自从小新拿砚台砸出一个熊猫来之后,叶铭就对她十分佩服。小新很是无奈,再没想到自己一个杀手,能跟叶铭这样的武n代有一天处于这么个奇怪的关系上。
姚妮回房里休息,范姜柏正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