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惺:“我靠,还不醉不归,喝醉我可不管的,扔楼道里去。”
宿舍老五:“怎么能这样呢,好歹也要扔到宿舍楼的楼道啊。”
季惺:“哈哈哈,想得美……”
一场风波就这么平息了,再也没人提那回事,大家都把季惺看成哥们儿,而王军却是被抛弃的那一个。
这件事充分说明了一个课题:人缘的重要性。
季惺自己拖着箱子,把东西搬到了朝阳村的教工宿舍楼。这里住的要么就是老教师,要么就是租房的年轻教师和学生,环境还不错,楼房是老式的,还蛮隔音,关上门就是一方小小的天地。
丁凯搂着季惺,什么都不管,先亲个够本再说。本来说好收拾屋子的,结果当晚唯一收拾好的就是床铺,一铺好床,丁凯这条大狗就嗷嗷地扑着季惺倒在上面滚来滚去闹腾了半天,结果闹得两个人裤裆里都是涨涨的,急切地脱了个精光,在仲秋的凉意里,互相搂抱着在被子里取暖过了一夜。
一觉睡到了早晨,丁凯醒过来的时候,季惺正把脸埋在枕头里,枕着他的胳膊睡得香。丁凯把被子拉好,手滑在里面,抚摸着季惺纤瘦的肌肉,鼻间都是被窝里温暖的男性麝香气息,没忍住在那雪白的肩膀上吮出了一个红印。
过了几天,季惺没有食言,叫上同寝的几个好哥们儿来了房子里吃饭喝酒。他们租的是个两室户,还是假巴一二地在两个房间都放了个床铺,一人占一边这样。几个人看了,也没说什么。
只是道,王军也要搬出寝室了。
季惺笑笑。
这一年,中国的通信行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手机开始普及。丁志聪给丁凯配了个拉风的摩托罗拉v998,翻盖型,绿色的屏幕,小巧又好看。丁凯要给季惺也买一个,季惺死都不肯。
“用不着!我每天就是四点一线,教室、食堂、菜场、出租屋,要手机做什么?”
“可是,万一你回家呢!”丁凯赖着他。
季惺道:“回家,家里不是也有电话!”
“但是我想和你说点别人不能听的,那怎么办!”丁凯跟在季惺的身后不停的磨。
“好了啊你,有什么别人不能听的话,你不能回来再跟我说?”季惺一个转身,把他推坐在沙发上,“再闹腾今天不许吃饭。”
丁凯撅嘴。
过了一会儿,季惺把饭菜端上了桌,丁凯还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季惺把饭碗递在他手里,“你想想看,我要是带个机子回家,我爸妈首先就得问从哪儿来的,我一个月也就五六百块钱的生活费,哪儿存得下钱买几大千的机子?再说了,就我们两个互相通个话,有这个必要么?我们天天都在一起,你还不满意?——还是保持点距离好,距离产生美。”
丁凯似是同意了,但还是哼哼唧唧地挑着菜,“什么距离产生美,我就是想随时随地找到你,万一我有什么重要的时刻需要你见证,你又不在身边的时候,不是得打个电话吗!还有啊,要是你和别的男人见面,我还可以第一时间知道……”
“爱吃吃,不吃拉倒,让你乱挑!挑你个头!”季惺啪地用筷子把他的筷子打开,“说的什么话?什么和别的男人见面,你的意思是我还不能和别的男人见面是怎么地?”
“我不是那个意思。”丁凯索性放下筷子,“我、我就是想要每时每刻都和你在一起!即便见不到面,也要听到声音。”虽然住一块儿了,他心里患得患失更严重,一个多月,季惺始终没和他跨越那一步,动不动就敲他脑袋,骂他笨蛋,丁凯极度忧愁,他老担心季惺会厌烦自己。他真想把季惺绑在裤腰上,时刻掌握他的动向。
季惺这人是属于如果不真正惹怒他,一般不会乱发脾气的类型。见丁凯钻牛角尖了,他也心软下来,夹了一筷子红烧肉给丁凯,示意他吃,“你就不要瞎操这些心。等明年要找工作了,估计家里还是会给我买一个,现在真的没必要。用你给我买的手机,那算怎么回事?再说了,咱们在一起也有两三年了,你老这样腻着我,要是哪一天你厌烦了呢?”
“我不会厌烦你的!”丁凯最不爱听这个,郑重其事道:“既然我喜欢你,就决不会变心。——你也不能!”
季惺一笑,四两拨千斤,“行了,我懂了。别讨论别的,吃饭吧。”
买手机的事情就这么不了了之。确实,原来还不觉得,现在发现校园里用上手机的人原来越多,大多数是大四毕业找工作的。季惺看着低头嚼着饭菜的丁凯的侧脸,已经有了成年男人凌厉的线条,眉目依旧是那么精致,却有着十足的男人味。照理说,丁凯比他更招人喜欢,他应该更担心丁凯才对。可这小子这态度,分明介意他介意得要死啊。嘿嘿,开心。
季惺想着,嘴角漾起了漂亮的小酒窝。
也许……某些事情……可以尝试一下了……
过几天就是平安夜,正巧是个周日,要不然就,嗯,试试呗。
季惺没有告诉丁凯自己的想法,而是找了个没课的下午,偷偷去校外的网吧拣了个最角落的地方,抖着手指查了老半天那方面的信息。看了一个下午,眼睛都开始转圈圈了,也不过就得了几个关键词:润滑、扩张、安全套。
殊不知,这些关键词,丁凯早就烂熟于心。他那边房间的衣柜里,偷偷藏着一瓶水性润滑剂和一盒安全套嘞。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