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青春校园>覆水>20十九

沈延北时隔五年重新遇到罗歆是在一次商业酒会上,觥筹交错,杯光盏影,而她美到让人于富丽堂皇之间一眼就能看到她,高贵,妖媚,以及无懈可击的自信。

罗歆从小到大在他们的圈子里就像大众趋,你可能并不是那么喜欢她,但你一定会希望得到她,因为她是出了名的难追以及出了名的奢侈傲慢,如果你的女人是罗歆,那么你大可以不用炫耀就被人刮目相看。

沈延北年少的时候是喜欢过罗歆的,彼时他极其看不惯她,有事没事就喜欢挖苦她,而那丫头伶牙俐齿总能给他奚落回来,一来二去,两人便熟络起来,若同为男人,怕是早就成了说一不二的铁哥们,偏偏罗歆又是千娇百媚的女人,这里面的关系就暧昧不清起来。可喜欢归喜欢,沈延北虽然平日里泡妞很有一套,却也对卑躬屈膝地追女人没什么兴趣,所以得不到就算了。

沈延北本来没当回事儿,直到他再次碰到罗歆。

她似乎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了,居然跑去泡温泉,结果晕在里面被人救出来,而她又是独自出行连个照应都没有,当时他恰好在场,索性就当做好事把她抱回了住处。

可这一抱,他的心就稳不住了。怀里的女人温润如玉,香气袭人,周身氤氲的水汽还透着炙热的温度,剥壳鸡蛋一样细腻的皮肤白里透红,是那种天生丽质外加昂贵的保养品促成的奢华美,而她那一双饱-满-挺-翘-呼-之-欲-出的娇-嫩-酥-胸几乎紧紧贴在他的胸膛上。

沈延北挑选女人的思路其实跟他那帮朝秦暮楚的狐朋狗友没什么两样,只要女人有脸蛋有身材基本就能玩一阵,而像罗歆这种不仅有脸蛋有身材还有品位有身价的女人,则让他非常有娶回家天天对着的冲动,就算是撬人墙脚也无所谓。

那个时候沈延北是没想到谭佳兮的,对他而言谭佳兮让他怦然心动的那些感觉无非就是想睡她,这总有一天也会睡腻了的,谭佳兮和罗歆的份量对于他来说,就如同一个用着很顺手款式很喜欢的帆布包和限量版有钱难求的奢侈品包包的差别,你可能更喜欢前者,但如果让你选择的话,无疑会选后者,因为前者总有用旧了丢掉的时候,而后者大可以当收藏品摆在家里。

罗歆有个宝贝女儿,叫阮向暖,由于从小被宠翻天了,任性程度比罗歆小时候有过之而无不及,整人的头脑更是罗歆当年的加强版,沈延北一路被那小妮子闹腾的头疼,直到回去之后还不停被她嚷着吃冰淇淋,他当着罗歆的面儿不好跟阮向暖一般见识,索性十分慷慨地把她往车上一扔,带她吃冰淇淋。

沈延北以为自己已经够大度足以让那丫头感恩戴德一阵儿,结果那丫头还蹬鼻子上脸,毫不客气指挥着他开车,硬要去接她“宝贝”。

沈延北以为她口中的“宝贝”估计也是个小丫头,这年头小孩子之间的称呼不都是宝贝来宝贝去的么,结果开车在胡同口等了半天才看到阮向暖拽出来一个高瘦的少年,远远看去模样甚为别致,仅仅在模糊昏暗的路灯下都能隐隐约约看出轮廓精美的侧脸。

沈延北嘴角微微抽了一下,顿时同情起这个少年来,看那不情不愿的模样肯定是被那磨人的小丫头给强拉出来的。

两人上了车,少年一脸无奈地坐下,很礼貌地朝他笑了笑:“叔叔好。”

沈延北被小丫头欺压了好几天,突然就听到如此彬彬有礼的声音,一时不由得泪目感叹,你看看人家的孩子,多懂事儿,罗歆到底养了个什么闺女……

“好,”沈延北一边发动车子一边回头看了他一眼,“你是暖暖的同学?”

“不是啦,他是暖暖捡到的哦~北北叔叔你听我说,”阮向暖抢着回答,双眼已经变成了心形,两只手合十,十分虔诚地回忆道,“那天,下着瓢泼大雨,他发着高烧在回家的路上饿晕了,但就算脸色不太好还是可帅了,幸好本小姐坐在车上路过,把他救起来了,好浪漫啊是不是?那时候我就觉得,这肯定就是缘分,妈妈说了,缘分很重要的,我以后一定会嫁给他!”

前面那一段描述已经让两个人很不适了,等到阮向暖一脸陶醉而自信地说出最后一句话,沈延北用很纠结的眼神看她,然后用极其同情的眼神去看沈忘,心想这么一个大好少年的父母哪儿去了怎么还不赶紧把他从那个小魔女的手里救出来,而沈忘已经彻底无语,面色微红地偏过头去。

阮向暖发现车里突然安静了,小脸一拉,继而十分亲昵地扑过去抱住沈忘撒娇:“沈忘,你说对不对?”

“嗯。”沈忘也懒得多说话,就那么应着,他知道,先不说阮向暖的长相头脑,以阮向暖的身份背景,以后必定会遇到更好更优秀的男人,而那时候,她也绝对不会记得今天所说出的话。

沈延北被后面那俩小屁孩酸的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开着车轻哼一声:“阮向暖,男人都不喜欢这种积极倒贴的女人,懂?”他算明白了,阮向暖是典型的智商奇高情商为零的孩子,照她妈妈差远了。

“叔叔,她还小。”沈忘微启薄唇,淡淡地道,既没有否定沈延北,又维护了阮向暖,“而以后的事情,谁知道呢。”

不过三言两语,沈延北便眉头微拢,当下明白了,这孩子分明对阮向暖没有那方面的感情,说起来这感觉更像哥哥护着妹妹,而他又很清楚阮向暖的固执,所以并不说破,将一切都交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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