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穿越重生>重生之相逢未晚>第一一五章 琐事
也烦得不行,点头道:“行,我一会儿回去就跟她说。”

一个小小的插曲很快在大家的闲谈中过去。

在锦城逗留了两三天,林墨兄弟俩和老太太一起回了l县。

阿灰大老远瞅见面包车的影子,颠儿颠儿的冲了过来。原先肥嘟嘟的小土狗已经长成威风的大狗了,中华田园犬悲剧就是,小得时候再乖再口耐,长大了也会变得很‘土’,阿灰一身灰不溜秋的毛,彰显着它纯到掉渣的纯血统。林书却一点都在意,跳下车,一把抱住扑过来的阿灰,被它舔得哈哈大笑。

在这一刻,林墨觉得,不管去了多远的地方,不管去了多繁华的地方,这个生机勃勃的小村落才是他永远的家。

今年早些时候,老太太做主将家里里里外外重新装修了一遍,门口换上了气派的大黑铁门,荒山那边修了小猪场后,索性把家里的猪圈鸡圈全拆了,让人在原址上修了两排房子,一边留作当车库,一边改成客厅和饭厅,家里楼上楼下全贴上的瓷砖,重新粉刷了墙壁,天花板也改成现下最时髦的模样,挂上漂亮的吊灯。家里的家具能用的做人情送了村里人,不能用的全都打了当柴火烧,几间卧房,从床到衣柜全换成了时下最流行的样式。

当初装修的时候,老太太还特别高兴的告诉韩勋,她专门给他留了一间房,以后再不用跟林墨挤了。

韩勋欲哭无泪地告诉老太太,他其实一点都不介意跟林墨挤,真的,比真金还真。

老太太‘净瞎说’三个字,把韩勋满肚子的牢骚全堵了回去,只能通过电话像林墨倾述,结果反被林墨幸灾乐祸了好久。

看着家里的变化,想起这一茬,林墨不禁勾起了嘴角。待会儿一定好好去‘观摩’一下韩小人的‘专属’客房。

家,与其说是一个地方,不如说是一种感觉。无论多久没有回来,无论家里怎么变化,只要一步踏进家门,心底就会禁不住生出一种‘到家了’的感觉,仿佛刹那间便能卸去所有的心防和疲惫。

老太太身体硬朗,但年龄毕竟大了,家里总她一个人,林建哪里放得下心?等家里的房子重新装修后,林建就让荒山农场那边一个女工过来陪老太太住。

这女人已经四十多岁,姓吴,叫吴兴华,打外地来的,离婚,独自带着一个儿子。儿子在外地读大学,她没有文化,只能靠四处打工维持母子二人的生活。她原先经亲戚介绍在县里一家皮革厂上班,今年生意不景气,皮革厂破产了,她早先在家里时就做过菜农,经验丰富,抱着试试看的想法,荒山农场应聘农技管理员,虽然当时不怎么缺人,老太太见她勤快带个孩子挺不容易的,就将她聘了下来。吴兴华干活确实很有一手,有技术有经验又勤快,为人也正派,从不跟农场里其他男人嬉皮笑脸,做饭、打扫卫生都十分麻利,闲暇时,跟老太太也谈得拢。因此,林建就动了心思,请她进出照顾母亲,晚上住到他们家,多看着老太太帮老太太做点家务,额外给她算一份保姆的钱。

吴兴华拼命干活就是为了挣钱供儿子读书,将来还要买房、娶媳妇,一串串的都是花大钱的地方,忽然多一个赚钱的地方,她哪里有不答应的道理?老太太闲不住的性子,家里的那些家务都是跟她分着在做,更不会故意使唤她什么的,多数时候都在陪老太太聊家常。

知道林墨要回来,吴婶提前将家里楼上楼下的地板砖擦得光可鉴人,还提前准备了一桌热气腾腾的饭菜。

“李阿姨,我已经把饭菜准备好了,你们快去吃吧,不然一会儿该冷了,我先回农场去了,还有一拢茄子要掐苗。”吴兴华还是第一次见林墨兄弟俩,有些惊艳,也有些拘谨。

“走什么走,这会儿正是午休的时候,把饭吃了再过去也不迟。”老太太拉着她说。农场是正规的八小时工作制,夏季的时候早上七点到十一点半,下午则是三点半到七点,中午有四个小时的休息时间,距离下午开工还早得很。

吴兴华也不是矫情的人,高高兴兴地答应下来,转身回去系上围裙,张罗着添饭摆桌。

吴兴华做菜的手艺算不上太好,普通的家常风味,做得多是些清淡的菜肴。老太太对她什么都满意,就这一点上颇有意见。奈何老太太年龄大了,正是该吃些清淡口味的时候,一开始不太适应,时间长了就好了。

“这汤真好喝。”林书咕咚咕咚喝了一碗鲜美的野菌老鸭汤下去,忍不住赞美道。

吴兴华做炒菜烧菜的手艺很一般,但是煲汤绝对是一绝,就是林墨喝了也忍不住点头。

吴兴华笑着说:“小书喜欢阿姨再给你做。”林书向来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看着他,想起暑假在远方打工没有回来的儿子,吴兴华眼底浓浓的慈爱和思念简直快要溢出来了。

老太太帮腔道:“小书,你还没尝过你吴阿姨炖得玉米排骨汤,那才叫好吃。”

吃货·书立马拿星星眼看着吴阿姨,看得她连谦虚的话都说不出口,“阿姨晚上就给你炖这道菜好不好?这几天的玉米正是嫩的时候,炖出来保证好吃。”

“谢谢吴阿姨。”

林墨在心底悄悄骂了声小吃货,白养了他这么久,一道汤就把他给勾走了。吃完午饭,林墨在客厅看电视,林书跑过来坐到他身边,人小鬼大地说:“哥,你别吃醋,在我心里你做的东西永远是最好吃的,我还指望你给我做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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