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说如今自己是快乐的,陆光南终于有了那么一丝丝欣慰的感觉,他把奶茶放在她旁边的桌子上,有些迟疑,“那……你后悔喜欢小川吗?”
明知道没有结果,还是喜欢了。
如今后悔吗?
“爸,你怎么突然问这个……”
陆曦珏是有些不自在的,“我记得以前,看过一个故事,一个青年,喜欢一个姑娘,但是很想找到一朵红玫瑰给她,正好被夜莺听到了。
夜莺不想让青年伤心,自己呕血培育出了红玫瑰。可是最后,姑娘拒绝了青年,青年丢掉了红玫瑰。最后结局太凄惨了。”
陆光南听的很认真,女儿阅读的书,他从来都不会干涉,她讲的是夜莺与玫瑰的故事,恰好,这本书他看过。
“那你,觉得自己是夜莺,还是那个姑娘?”
“我?”
陆曦珏笑了笑,“我觉得自己,像是那个青年……”
她自己都没想到,有一天她会变成这样,她转头看向他,“爸爸你,就像是那只夜莺,为了我想要的红玫瑰,一直都在付出……”
可是她呢?
从头到尾,并没有做出其他努力。
只是坐享其成。
“如果我是那位姑娘,说不定也不会和青年在一起。只有一朵玫瑰的爱情,那叫什么啊?”
她苦笑,“所以,我也能够理解烈川的心情,他看不上我,我也觉得正常,至于后不后悔喜欢他?”
她看着陆光南倾听的认真,眸子透着澄澈的笑意,“没后悔过,我应该后悔自己的无知和鲁莽,而不是去质疑自己的心意。”
真的不后悔。
哪怕是现在,她也没觉得,喜欢烈川有什么不好。
他那个男人,确实太优秀了。
足以得到很多女人的喜欢。
可这样的优秀,并不能让他弯腰和她并肩。
所以她也想的足够明白,在不在一起,其实没有多重要。
重要的,是不让爸爸受伤。
再为她操劳。
“知道了。”
陆光南突然有种错觉,就是……
女儿长大了。
不再是那个爱撒娇的小姑娘。
她有自己的想法,而她的想法,也总会让他觉得惊奇。
这一点,不容易。
陆曦珏说自己想休息一会儿,陆光南回自己房间了,其实,陆曦珏是想让老爸睡一会儿。
她在窗户边看书,没一会儿就犯困。她干脆也在床上躺了一会儿,等门外的铃铛响了,才醒过来。
陆光南想扶着她下楼,但是她不愿意麻烦老爸,自己拿着拐杖,扶着楼梯,跟着到了大厅。
费力太太的手艺确实不错,菜色也很丰富,今天中午鹅肉和鱼肉都有。
面包是她自己烤的,陆曦珏找了个位置和陆光南坐在一起。
同桌的倒是有六七个人,每个人面前摆着餐具,看到陆光南父女,还很友好的打招呼。
他们都是出来游玩的,有的是长期住在这。
有个叫约克的男生告诉陆曦珏,这儿晚上才热闹,一共十几个人,都会聚在一起,他还邀请陆曦珏一起去烤肉。
陆曦珏当他是在客气,自然也是很客气的回应。
在这种集体生活里待上一周,也没什么不好的。
她觉得很热闹。
也没有那么害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