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砰’一声巨响,位于古牧族后方一座大山腹部,凹下一个大洞,灰尘飞扬。
须臾,就见从洞中钻出一名气质如烈阳般的少女,她长发飘逸,眸光四射,一股睥睨之势。
“终于出来了。”她说道。
没错,这名女子,正是颐和。
她花了五年的时间一统漠北十七族,又花了三年时间打通这条隧道。
当初,她统一十七族后,因为始终找不到回中原的法子,便不得已出此下策――一路向西,遇神杀神,遇佛杀佛,遇山直穿,遇河造桥,她就不信回不到中原!
这不,皇天不负有心人,终究还是让她回来了。
附身望去,大草原上毡帐如蚁,牛羊似星,春风拂面,带来湿润的青草香。
“你就是在这里长大的?”颐和的身后,出现一名绝美男子,红衣黑发,身材修长。
最奇特的是,他的肩膀上蹲着一只黑色的大老鼠,老鼠尾巴黑白相间,倒也有趣。
颐和并没有回答他的话,而是道:“走,重生,我带你去见识见识古牧人的热情!”
这男子,正是颐和当初在山洞救的人。
这么多年了,重生始终伴在颐和左右。
这么多年了,纵然成为漠北十七族的实际掌权人,颐和想要的,也不过是重回中原,回到她的家人身边。
然而,当他们来到毡帐跟前,眼前的一幕,用萧条二字都不足以形容――这里的牧民穿着破烂的衣裳,头上的帽子也没有饰品,劳作的双手又黑又糙,风吹过他们的身边,将一股难闻的臭气送到远方。
他们的牛羊,一只只瘦骨嶙峋,身上的皮毛没有光泽,大片大片的挂在腹部或腿脚上。
颐和皱褶看着这一切,这里和记忆里的古牧,完全是两个样子。
重生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还是没有说出口。
“走,我们再去看看。”颐和说道,运功而起,瞬转眼飞腾云霄之间。
重生二话不说,便跟了上去。
他们两人,在这八年历练中,武功早已至臻化境,运风飞行不在话下。
二日后
一男一女并肩走进了古牧皇城,男的俊美,女的绝美,所到之处,无一不吸引人眼球。
纵然他们已经平民化很多,也低调很多,可强者的气息却已经浑然天成,让前面挡路的人自动分开,让出一条宽敞的大道。
一进城,颐和便已注意到,这里的人,各个都穿的破烂,目光呆滞,游走在街上,如图丧尸。
重生皱了皱眉,淡淡的瞟了这些人一眼,便迅速的转开视线,看向位于自己前方一步远的女子。
这时,却听颐和道:“我和亲去南炎国的时候,古牧还很繁华,不说人人珠光宝气,每个人的帽子上都有饰品是肯定的……”声音渐渐低沉下去,带了一丝惆怅,道“也不知道这些年发生了什么事。”
听闻这话,重生快步上前,探究般看着颐和的侧颜,当初在收服漠北十七族时,颐和身受重伤,又被困在大牢里的时候,也没见她这么惆怅过。也许,乡愁就是这样的?重生默默的想着。
“我去打听一下,你在前面的茶楼等我可好?”重生说完,便一个人走了。
这么多伴在颐和身边,重生对于颐和的习性和想法已经了如指掌,而且,他也已经习惯照顾这个看似强大,内心却孤独的女子。
颐和点点头,当下去了前面的茶楼。
站在酒楼前,抬头望着飘在茶楼二楼窗外的幌子,一个大大的汉字“茶”,明显是南炎国的字体。
南炎国已经有商人在古牧开茶楼了吗?颐和想,一面上到二楼,要了间包厢坐下。
因为她的气质不凡,出手又大方,掌柜的亲自将她安排在二楼靠窗的好位置,一边可以看街景,一边听茶楼大堂里说书先生说故事。
才落座,便听那说书先生形神兼具,绘声绘色道:“……各位,淑侧妃那勒施的尸体在宫帐中无人敢问津……我们的公主当初身负重任,小小女子也敢深入古牧腹地,和茹毛饮血的古牧人打交道,其忠肝义胆,有勇有谋……”
这么说,古牧是被南炎国吞并了吗?颐和的眼神暗了暗,思绪不觉得的想到那个俊美无涛又非常果敢的南炎国懿王世子澹台绝,和那日天宁节上的一幕:
“澹台绝这次并没有带来什么实际礼物,只将皇姑康嘉公主澹台琦送来贵国以示南炎最真诚的祝福!”
“南炎国澹台琦见过大汗,愿可大汗福寿康宁,吉祥如意!”
原来,这一切,从那个时候就埋下了祸端。
颐和的眼,又暗了一分。
噔噔噔,上楼声响起,一阵脚步声靠近。
颐和知是重生回来了,便不在多想,打算先听他的消息,在做决定。
“渴死我了!”重生几步冲进包间,拿起颐和用过的茶杯,仰头咕咚咕咚两口喝完,还不解渴,于是干脆提起茶壶来喝,吞咽来不及,晶莹的水珠便顺着刚毅的下巴,直滚进衣襟中,画面不要太香艳了!
等他喝好了,坐下来,颐和才问道:“你打听到什么了?”
闻言,重生却冲她眨眨眼,故作高深道:“你猜!”
凸出两个欠扁的字。
颐和秀眉一挑,竟是站起来便要走,重生只好赶紧拉住她,告饶道:“我的姑奶奶,你不猜便不猜,干嘛急着走啊!”
他拉着颐和重新坐下,给她填茶水,“我打听到这个古牧被南炎国吞并了,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