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青春校园>陆弥异世证道传>第四十六章 惊获神人功法

陆弥带作胡媚、悟真等人,辞别昌宜城主,放出大车出了昌宜城沿着中原帝国的帝都方向中,最靠近昌宜方向的上原城进发,路上,他将警戒与防卫交给胡媚与悟真等人,自己来到宝塔的第二层,查看他这次密境所获。

国度主人的庭院,可能是主人休闲之所,陆弥都能感觉到那个魔法阵中的斗气比院外的斗气还要浓厚几十倍。因为院落被收入陆弥的法宝后无主的院落没认了陆弥这位主人,因此,魔法阵没有对陆弥进行攻击,陆弥平安地进往院中,到了院中陆弥所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寻宝而是修炼,他上一世到过天界的人自然知道这里的斗气与天圣大陆斗气的不同,在上一世,凡间吸收的是灵气,而天界吸收的是仙气,陆弥是过来人自然知道神域的斗气与天圣大陆的不同,放开神念细心的体会,小院的斗气蕴涵有法则的气息。心想,就算小院一无所有,这里的法则斗气的价值就无可估量。

陆弥在院中当即盘坐下来一遍又一遍地打着手决,不断地搅动周边的斗气吸入体内,随着蕴涵有法则的斗气入体,他的识海中也随之呈现出各系的法则,如火系的焚烧法则,雷之毁灭法则,水之流动法则,风之飘移法则,土之厚重法则,金之锐利法则,木之枯荣法则等等,这些法则在识海中从模糊慢慢地变得清晰,识海法则变清晰的同时他的斗气修为也意外的突破到神级高级,而且是离神级顶峰不远了,五天后,他身体吸入的斗气已到完全饱不能再吸收后,他只能遗憾地将修炼停了下来,再用练体功法将吸入的斗气进行炼化。使之成为鸿朦法则斗气。

修炼完后,他开始对小院从左面的房间进行探查,左面有三个房间,第一间陆弥进入后,发现是一间修炼室,房内除了用高级清心默玉做成的地板和一座小型聚气阵外别无他物;第二间是一间药剂室,一套魔法药剂的提炼、粹取、合成器具与天圣大陆所用的器具大同小易,陆弥用惯了炼丹炉对它不怎么感兴趣。第三间是一间书房,三面书柜装满图书只可惜经过十万年的风化,这些图书已化为书坭不能再看了,正当陆弥心痛疾首的时候,发现一张桌上放着的两本用兽制作的书,完好的保存了下来,这两部书应该是院主人修炼的功法,书名为“战神决”,上篇为战神斗气的修炼功法,下篇为战神斗技,修炼可从神人一级修炼到神人十级,修炼到十级便可成为主神。这一意外所获,可把陆弥乐疯了,只见他高兴得在房中大喊大叫,这是他从出生到现近二十岁从来没有过的事。

陆弥仔细地浏览战神功法的基础篇,介绍的是怎样利用法则吸收斗气和炼化斗气为战力,和怎样利用法则斗气和法则战力进行法则攻击。

陆弥心想先试一试,他将功法的下册收入戒指,拿着上册来到修炼室,盘坐后,细心的再次阅读功法,逐字逐句地领会功法的奥意,全面理解后,调整坐姿,入定观想,先对先前院中修炼中体会到的存于识海中的各种法则仔细体会一遍,选择一个法则仔细的体会一下,他先选了“风之飘移法则”用神识与识海中“风之飘移法则”靠近浸入,神识感应到,从和风吹柳轻无声息的轻抚万物,到吹动小草、轻摇柳条,在法则的带动下,神识完全进入了风的世界,只见风如有形之物一样,时而云卷云舒,进而龙卷而起,时而和风吹面若有若无,时而狂风大作吹动万物,时而疾风千里,它能成股如魔法中的风之绳,也能成流如狂飙万里,也能成飓一扫千里,用风之法则引导风整移一尺就能毁万物于无形,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冲击波。法则威力之大,是平常功法的千万倍。

陆弥只体会了一下不敢深入,他感觉到,如果真的能对法则的全面理解,它的威力不下于上一世仙人的功法。

陆弥停了对法则的体会后来到右侧的房中,右侧的第一间房屋,室的一端,一个铁架上陈列着五把双手大剑,经历了十万年的时光浸蚀,依然是澄亮澄亮,散发着一股股地冷冽杀气,这些杀气无不显示出它们都是久经战斗的嗜血之兵。这五把神兵,应该是国度主人用过的大剑。陆弥伸手将架上最上的一柄主体是默绿色的双手大剑提起,神器有灵,在离架后,争脱陆弥的手中,立于在空中,停了下来,整个剑身同时发出“铮铮铮”的剑鸣声。陆弥默运鸿朦斗气,强行将其捕获,仔细地轻抚一遍,没有让它认主,只对它说:“会有你出头之日的。”又将它放回架上。

陆弥已有本命法宝“擎天如意棒”,他不在乎这一世的神器,但他也知这五把神剑是整个天圣大陆无价之宝。

右侧的第二间房屋,在房间的两侧,左边四件被支架撑起的一字排的男士全身重铠甲,右侧是被支架撑起的一字排的五件轻甲。铠甲的质量与神剑相比一点都不差,八件全都像新的一样,铠甲上被刻录有的魔法阵图,远远就能感觉得到,每一件都散发着非常强劲的魔法波动。

魔法阵陆弥在学院接触过,但没有让人能直接感受到威压的,这八件铠甲特别是四件男士全身重铠甲,远远就给人一种压迫之感,而且这还是在没有人穿的情况下,如果被人穿在身上,那么它们将发挥出多大的魔法防御力?陆弥很难想象。

右侧的第三间房屋,里面存放着各种材料,整齐地被堆放在房间的地上,有的陆弥认识,如天外陨铁,星核碎片,有的


状态提示:第四十六章 惊获神人功法--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