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家,作为一个垄断国家近70%花卉市场的家族,唐万辉一直被人称为花王。
唐万辉受祖辈影响,自小便从事花卉的事业中,而其独生子唐安明更是青出于蓝。前不久,唐安明研究了四年的的新品种终于开花了,因为这花每层开着七瓣,每瓣都像彩虹一样七彩斑斓,所以就取名为七彩天竺,是世界上独有的一株。这新闻一报道,立马引起了世人的好奇,更是有人不惜出高价欲买下,但都让唐家拒绝了。
前不久刚举办完唐家每年一度的花卉展览会,唐万辉正翻阅底下各市送来的报表,办公室的门敲响。
“进来!”
话落,秘书推门走了进来,走到他跟前恭敬的请示,“老板,有个叫末初的小姐说要见您!”
唐万辉正专注于手中的报表,对这不太熟悉的名字想也不想的拒绝了。
“让她离开吧!”
自从外界知道他们唐家有个奇珍的花后,每天都有无数的人想前来拜访,几乎都快这些人烦透了。
秘书顿了顿,“但是,这会小姐说她是你的乾女儿……”
听到这话,唐万辉冷哼了一声。
“我活了这么大岁数何时收过哪个乾女儿!就算有,也只有末初一个--”唐万辉猛的抬起头看向跟前的秘书,“你说来的人叫什么名字?”
看老板这般激动,秘书忙再次报上,“她说她叫末初。”
末初在等候室来回行走着,心想对方定是忘了她这一号人物了吧。答应了客户后,她特意去查了七彩天竺的资料,不想这七彩天竺的主人竟然是唐家。
如此想来,缘分总在冥冥之中安排着。
只是,她就这样厚颜的说自己是他的乾女儿,应该,不会等来被人轰走的结果吧。
末初正不安着,等候室的门突然打开了,除了方才那位亲切的秘书,还有那两年未见的唐先生。
“末初!”
见到她,唐万辉十分高兴,一点也不亚于七彩天竺开花时的欢喜,上前便是一个拥抱。
“好久不见了唐爸爸!”
末初笑着投入他怀中。即便是许久不见,然而当年的生死共患难让两人更为珍惜这意外得来的亲情。
“这些年你都去哪了!”
将她好好审视一遍,确定她过得安好,这才故作板着脸询问起她的行踪。
“我还是和以前一样到处瞎跑呢!”
在唐万辉面前,末初就像寻常人家的女孩一样,撒娇,欢喜。
“你这孩子,当初让你和我一起回唐家你不肯,这下可让爸爸逮到你了!你唐妈妈还有安明大哥都一直盼着能和你见一面呢!”
看着跟前变得更漂亮出众的女儿,唐万辉庆幸老天没有亏待着她。两年前他与好友相约前去攀登喜马拉雅山,谁知竟遇到了一场大雪,那会如果不是末初及时出现救了他们,只怕这会他人已是在天国了。
原以为自己有着多年的登山经验,在他们几个之中也算得上是老手,但之后才发现,自己在这丫头面前全然就是个菜鸟。也多亏她,他才能拥有这么一次有意义的登山旅程。
唐万辉带着末初来到自己的办公室,亲自为她泡上自做的花茶。而后听到她在不夜城工作,着实为她欢喜。因为和不夜城有过合作关系,所以不夜城是什么样的地方他也十分清楚。
“既然你现在决定呆在a市,要不,来爸爸这住吧?”
当年,他最遗憾的就是下山后这丫头竟然偷偷离开了,没机会给她一个家。虽然她给他的感觉一向是坚忍不拔,但终归是个丫头,叫人不放心。
知道他是真关心自己,但祁家那更不好交代,末初婉言拒绝了,怕他再提起这事便说起自己来这儿的目的。
“唐爸爸,其实我这次来除了和您见面之外,还想看一看七彩天竺……”虽然这样说有些失礼,但她更不愿选择欺瞒。
听到她对七彩天竺竟然有兴趣,唐万辉有些诧异,不过能托七彩天竺的福和这丫头再相聚,那也是好事一桩啊。
“好啊,爸爸带你去,正好你安明大哥就在研究基地呢,你们也能见见面了!”
说着,两人坐上唐万辉专用的名车来到唐氏的研究基地。
唐家的研究基地分为两个部落,一个是研究院,一个是花卉种植地。得知儿子人就在种植地,唐万辉带着末初前往。
末初曾去过法国的普罗旺斯,没想到在这儿竟也能看到一个丝毫不差于普罗旺斯的地方。眼前一望无际的花海就像是被遗落在人间的多彩天堂。
一眼,就爱上了。
令她感到诧异的是,这里的花不仅仅是长得好,而且有着一种说不出顽强的生命力,透着几分蓬勃的生机。相信客人在见着了它们之后心情定是十分美好。
“安明!”
一道好看的身影蹲在花海之中观察着,白色的衬衫和身边紫色的花相称,很美的风景。
听到身后有人在呼唤自己,唐安明回首站直了身子,见是父亲前来,而身边还多了一个少女。
“爸爸!”
来到父亲面前,唐安明问候道,脸上扬起一丝笑容显然对刚才的观察结果很满意。
虽然眼前这个男子和不夜城的几人相比起来略有些逊色,但五官看去很是顺眼,尤其是笑的时候,嘴角下有个小小的梨涡十分随和。
唐万辉急忙向儿子介绍起末初,“儿子,这就是我一直和你们说的末初,爸爸的救命恩人!”
对于末初这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