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走下来,李易的眼睛真是应接不暇,发觉兰桂坊的酒吧似乎一直保留着欧式酒吧和叶总会的风格。一切都是疯狂、吵闹、无理而贪婪的攘扰,闲荡的男人冷眼里的火花,三三五五千娇媚笑的妙龄女子,这片星空下的夜,仿佛没有尽头似的。
当从他口中得知是第一次来夜店,李斯捷一副白天见鬼的模样,一直用英文连冒出了三句上帝,一边狂甩英文一边摇头,显然觉得不可思议。
夜店李易还真从没去过,想唱歌都是直接跑去歌城唱,唱完了就买单走人。身边不少熟识的人日趋成熟,装牛x已经很少用诸如认识哪儿哪儿的谁谁谁、或是在哪儿哪儿的大混混混和自己是结拜兄弟这种糊弄无知少男少女的伎俩,想想,用多了也必觉得无济于生活,了无情趣。
而时下夜店文化正盛,型男索女均把夜店当做个消磨放松的好地方。人人似乎都觉得谈夜店既能彰显自己的时尚品味兼可在朋友面前充大面儿,迎来友人的歆羡之光,效果远胜认识谁谁谁。
李易身边友人不乏品味高尚者,闲来多爱问他去没去过夜店,无奈不爱撒谎与吹牛,只能照实回答没去过,也确实不想去。此时友人多投来或怀疑或鄙夷的目光,随后一副可怜天下父母心的模样,循循善诱多言道,兄弟你太土了,哪天哥带你玩儿玩儿去。碍于友人面子,也只能回答是是,回头跟哥你玩儿玩儿去。
经不住百般人询问,李易忍不住在跑龙套的间隙去夜店一条街转了一圈,还没进门就被门口的诸多豪车所惊愕,上至f5ubo下至4.8的cayennex5。迈进门口的半步又缩了回来,生怕自己的身价儿进了去让别人耻笑,身为宅男的他感觉夜店可不是自己这种普通老百姓玩的。
俩人走进了一条七扭八歪的小巷子,进入了一家名为ladolcevita97的英式酒吧。走进去,古老的爵士乐,黯淡的光线,散落的人语,新鲜的、细腻的、浓厚得泛起泡沫的酒香……
李斯捷一边走一边熟络得和酒吧里的服务生热情打着招呼,显然是个老江湖了。走到卡座坐定,闲聊之下,李易才知道周四和周六这里各有一次免费表演,演出的内容曲弹唱、劲舞等,今天刚好周四,舞台上有不少衣着暴露的女孩在忙碌着。他就像刘姥姥第一次进大观园一样,对一切都很好奇,对即将开始的表演也很期待。
女招待走到俩人身前,她似乎是个混血,一头鬈曲的米色头发,浓得不可收拾,高高地堆在头上。生着一个厚重的鼻子,小肥下巴向后缩着。微微凸出的浅蓝色大眼睛,身材娇小丰满,雪白的皮肤。此时,她说话的声音很低,像是三天没吃饭,“请问两位需要点什么?”
她说的是英文,李易一时没反应过来,李斯捷赶紧问了一句,“李易,喝什么?”
“哦,那个,请给我一杯啤酒。”李易微微一笑,用标准的普通话朝身前衣着很给力的女招待说出了这么一句。
酒吧的女招待愣了愣,闷声不响的,看着李易笑起来倒还是笑得很甜,她的笑有一种深藏不露的,不可撼的自满,眼睛射出一丝很耐人寻味的眼神。
一旁的李斯捷忙用流利的英文说着,“一打百威,二杯龙舌兰加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