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几天的相处,大家基本上都看出了布雷恩秀的喜好是什么。她极其喜欢钱,以及由此附加得来的种种便利和享受——既然这两者理所当然的呈现因果关系,那么她也就理所当然的最喜欢钱。
不过作为更擅长总结的苏来说,她不说出点更加惊人或者更加直白的描述总觉得有点欠缺,于是她经过仔细的研究决定给这个喜好加个字,使其能够更加精准的描述布雷恩秀的状况。
布雷恩秀的喜好因此就被定性为花钱。
布雷恩秀造访赫特福特郡的第四天,苏花了一个上午从家里走到镇上的图书馆最后又两手空空的满腹牢骚的走回了家。她走了这么久一口水也没有喝,一分钟也没有在路上休息,拒是秋天,这一个来回也把她折腾的满身是汉。她难免有点气急败坏,在简劝解她不该无端对别人发脾气的时候,她更是愤懑以对。
“简,你能够心平气和是因为你不知道她做了什么事。我现在觉得她什么事都可能做出来。现在她把镇上图书馆里所有值得一看的书都借走了,一本都没有给人剩下!”
简从最后那句话里听出了妹妹生气的原因。关于布雷恩秀这种一网打尽的性格,做姐姐的经过这几日的交往,要比妹妹来得更加深刻。布雷恩秀自称对于选择之事十分不在行,因此很少做出普通人那种花费时间细心挑选的事情。
就在前两天简有幸同布雷恩秀一同去了一次商店。那是家兼营成品衣饰和成匹料子的老店,麦里屯有不少年轻姑娘就是在这家店给自己挑痒种细纱长裙和缎子的。而布雷恩秀作为一个外地来客跑到这里光顾也是事出有因—说话,没留意边上又来了辆不守规矩的马车把她的透花长裙挂破了。
布雷恩秀原本只打算在这里待上一周,后来因为自己觉得时间过于仓促而把时间延长到了两周。这样一来她带的衣服本就不算太充裕,再加上菲利普斯一家决心让客人体会到本地人的热情好客而邀请她参加镇上的舞会,这个小错误导致的麻烦就严重起来了。贝内特大秀当时正好就在场,她是来和姨夫姨妈看舞会场地的。她马上陪同布雷恩秀走到镇上最富盛名的那家衣料店,请她挑几码上好的细纱布好把裙子的下摆重新修补一番。饶是有简和布雷恩先生作陪,布雷恩秀也好不容易才拿定主意。她发现这里虽然是乡下地方,不过胜在距离城里还算近,因此伦敦流行的款式和料子这里也不虞匮乏。她问店家哪些料子卖得好些,哪些卖得差些,又问决定销量的主要因素是布料本身还是价格的关系。她有心要挑一匹别人不会穿的好看细纱,但是问了价格发现不若自己想象的那样贵,就又开始担心这块料子乏人问津是不是因为这料子不受大家欢迎而自己的品味过于怪异造成的——虽然人人都在某种程度上喜欢标新立异大胆创新,但一碰到这种问题,则总是觉得自己应该和社会主流保持一致。
店主马上打消了她的疑虑。这匹纱布是伦敦这个月的畅销货卖得非常好,不过这的确还是本店第一次进货,刚刚才摆到架子上,布雷恩秀是第一个相中它的有心人。
最后一点困扰布雷恩秀的疑虑也被打消了。要说她还额外做了些什么保证措施,那也不过是她高高兴兴的花了大价钱把整匹布都包了下来——拒她自己需要的不过是一码这样的细纱布而已。新货刚上架,本地的姑娘们还来不及饱饱眼福,就永远和它失之交臂了。
简把自己所知的事情大致讲给妹妹听,想要安慰她劝解她,告诉她这不过是人家的生活习惯,没想到这回连旁观的伊丽莎白都搅了进来。
“难怪早上妈妈和我去问店里问有没有新到的货,店主先生一个劲的说没有。我觉得好奇怪,马上就要开舞会,怎么可能连块新布都没有准备。原来不是没有,是被人买光了。布雷恩秀也真是的,光顾着自己要参加舞会的事情,却也不想想别的人也是要参加舞会的。”
“谁也不愿意在舞会上穿和别人差不多的裙子。”简继续劝另一个妹妹,“就算布雷恩秀没有把布料全买走,只要大家一打听有谁买过那块布料,就不会再去买了。所以她有没有把布都买走又有什么关系呢?”
“你这么说起来倒的确是没有什么关系了。”伊丽莎白装模作样的叹了口气,“只不过我一心想要看看城里的时髦货色好开开眼界,这个愿望就得这么落空了。倒是你看见了那块料子了吧,来给我们说说吧,它和我们平时穿的细纱长裙的料子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它是接近湖水色的一种绿色。摸起来很柔软也很细致。我想做手帕和袖子口和领口的堆纱花边比较适合,做裙摆来说,它实在是有些太软了。”简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那么,你怎么眼睁睁地看着那位秀把它买走做裙摆去啦?”伊丽莎白锲而不舍的追问道,“你居然没有把你的意见告诉她吗?”
“一开始我是打算说的,如果她只买上几码的话,因为后来我看她把整块布都买回去了。我像不管是多么软的料子,只要多用上几层应该还是能满足基本的维持轮廓的需要的吧。而且那是一块新款的料子,我还真不好说我对它的用法了如指掌,兴许别人对它来的更有研究。”
“我的简,想不到你也有这样坏心眼的时候。看着别人咎由自取(我这个词的确是用的太夸张了些),这对你来说实在是太不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