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数双手托着他,把他传送出去,无数的手痴狂地想要触摸他。在红水河岸的石滩上,他好似沉浸在一条人肉的河流缓缓向前。无数的人跟在他身后追逐着他,喊着他的名字,喊着花婆娘娘的圣名。一场斩首竟然变成了狂欢!
“罗昂!罗昂!”金士麒也狂吼着要追上去,他开心啊!
他刚迈出几步就被那个刽子手一把扯住,“爷,快撤,别被踩死!”
金士麒冷静了,“师傅,还是你的刀法过硬啊!”
那个一身黑袍扮演“刽子手”的人,正是迁江营武艺教头田叔光,“赶紧撤,这套行头热死我了。”
随后金士麒又对水营的其他“参演人员”连续下令——
“夜莺中队,把藏在山坡上的几面反光铜镜都撤了,千万别让人看到。”
“给‘制铁组’记功!那几个铁匠各赏银二两!要严守秘密。敢泄露的话,我用真刀子砍他们。”
“各位把总、百总,盯紧了各队的甲兵老爷们,他娘的!”
这时候魏广良凑了过来,赞叹道:“爷,刚才你真跪了?你真是……能屈能伸啊!”
“我跪的是花婆圣母!”金士麒笑道。他心想:为了把戏演好,别说让我跪了,让我搂着罗昂亲几口都没问题!
魏广良却叹息道,“只可惜我那把雁翎刀,可是三年前我升为百总时金老将军的亲赏,在我心中价值千金啊!”
金士麒一笑,他把手指向那些依然在狂欢的赤脚兵们,“这一场戏下来,我们的收获又岂止万金!”
魏广良不明白此话怎讲,他没学过政治,更不懂的“阶.级.斗.争”的学说。他当然不明白为何金士麒把一个小卒子的生死看得这么重,也不明白所有的赤脚汉子们为何会陷入痴狂。
那一天,罗昂变成了明星。
他是曾经被花婆娘娘用金光护法的人,因此就不能留在陆营当大头兵了。他被送到了藏宝港养伤,等伤愈之后,金士麒将重新安排他的角se。
罗昂的房里房外挤满了赤脚汉们,无论熟悉还是陌生的,都欢天喜地地望着他,凑过来时不时地摸他一下。人们不停地问着一个问题:“罗昂大哥!被花婆娘娘金光罩身,那是啥滋味?”
罗昂的身体还很虚弱,他缓缓地说:“其实……发生了什么,我都不知道。那时候……我只觉得很祥和,无忧无虑,就像睡在娘亲的怀抱里……”
罗昂这家伙很有表演天赋,把金士麒写的台词演绎得非常到位。说那话的时候,他脸上还笼罩着一层神圣的光泽。
那些聚集在罗昂身边的士兵们无不泪汪汪,因为这罗昂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赤脚汉,只是相貌俊朗一些、打猎什么的挺厉害,但本质上他与众人一样是卑贱的农奴。但他竟能成为花婆神的选择,金光加持、刀剑不入,甚至千户老爷也崇敬他!
这分明是一个预兆啊!
……
傍晚时分,金士麒来到了藏宝港城区。
他视察了英武祠、岳王庙和千户府的建设情况。它们都是藏宝港的重点项目,土建已经完成,但还剩下很多细致活要赶工,估计两个月之后才能完成。交付使用时,大约要到冬季了。
现在藏宝港的工场正一家家地开张,所需的熟练工人只能从工地上调走,金士麒急也没用。
由于罗昂的事儿很顺利,金士麒的心情也特别好,他只觉得眼前的一切都是好的。看那低矮的城墙,遮不住城外的秋se;脚下铺展的路面,夕阳在碎石上化作点点的金光;天上的云朵,也长得俏皮可爱;手臂上落的蚊子,翅膀上也长着花边……
道路两旁都是军民的“排屋”,虽然都是工场里模式化生产的木房,但百姓们分得了房产之后就着手装扮起来——在房前屋后种花栽树,在墙壁上粉刷了各se的土灰,在房檐窗棱上挂着晒干的瓜果蔬菜。门外修起了各样栅栏篱笆,街道上鸡群奔行,猫狗乱跑,猪羊逃窜。
放眼望去,到处都是温馨热络的景象,金士麒如痴如醉地看着他的城池,看着那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前面是一位娘亲追着娃娃打屁股,旁边是一个小媳妇在屋子里换衣服没关窗子,左边是一个少年郎帮邻居家寡妇挑水,右边那个老汉正在吱吱嘎嘎地推车;转身一看,几个娘们正隔着栅栏吵架,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生活气息极浓!
“多美好啊!”金士麒赞叹着,这一些都是他所带来,都是他所缔造,他很有一番成就感。
“金老爷!”民众们发现了金士麒,立刻围了上来,“哎呀呀!真是金老爷!距离我们这么近!”
由于天还没黑,各家的男人们都在外练兵、干活、种地,此刻聚集过来的多是些娘们。她们互相呼唤着奔走过来,对着金士麒行礼、作揖、道万福、下跪,乱七八糟地在金士麒身边凑在一团。她们哧哧笑着、望着他,却都不敢说话。
“你们可好啊!”金士麒把手一挥,“妇人们,你们不去干活,怎么都躲在家里?”
女人们面面相觑,“干啥活儿……”
金士麒一愣,他猛然转过身问跟随的金财,“金财,刚才我说了什么?”
“你问她们为啥躲在家里,不去干活。”
“我发现了什么!”金士麒顿悟。没错,他在藏宝港不止是2000男丁啊!是整整2000军户啊,他有一批女人啊!
金士麒开始扳指头计算:2000军户中有一半分散在城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