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上半场让女子心动欢呼,那么下半场的沈璋就让男子心悦臣服。
三刻钟后,下半场结束,没有沈璋动脚,所在的队伍依然进了10个球,气得对方眼都绿了。
10加36,一共46,顺溜顺溜,真是好个吉利数字。
沈璋一把拿下额间的抹带,鬓角的发丝被汗水浸得湿漉漉的,整个人帅得一塌糊涂。
陈蔡表情无波,死死盯着沈璋的背影,“祝明睿。”他叫。
黄达注意力一直放在这头,见陈蔡神色不对,心立时就咯噔一下,不是要打架吧。
“嗯?”沈璋转头,眉梢轻挑,嘴角轻勾,明明是略带嘲弄的神态,却让人从心底胆怯。
陈蔡咽了口唾沫,定定地看着沈璋,然后突然伸出右手,竖起大拇指:“厉害,陈某佩服,愿赌服输。”
沈璋点了下头,连一道眼风都吝啬给他,直接就转过头,不再看他。
以前是他自己搞错方向,把一切都怪罪在别人头上。如今他想通了,其实陈蔡又如何,哪怕再来张蔡、李蔡,只要莺姐姐的心在他身上,就无所畏惧。
他要做的不是将别人踩低,而是努力让自己站得更高,让莺姐姐眼里只看得见他。
——
比赛结束好久,黄莺回到房间,倒在床上仍旧不能平复心绪。
沈璋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细微的神态都在她脑海中清晰无比。
前世的沈璋在她眼中先是一个漂亮的令人心疼的小弟弟,然后就是突然变脸囚禁她的大变态。从来没有以这样一种夺目的绚烂的姿态,展现在她眼前。
那在赛场是奔跑的少年,帅气逼人;还有他逼近她的胸膛,带着稚嫩的气息,却难掩成熟,让人脸红心跳
他就像是一颗种子,在她心里生根发芽,然后长成参天大树。
黄莺捂着脸,她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活了三世,虽然每一世活得年龄都不长,但是加起来也有六七十年了,居然还能有如此小女儿情态。
像是回到了高中,每天堆积如山的作业中,唯一能让她透口气的就是窗外足球场上肆意奔跑的少年。
还像是参加渴盼已久的演唱会,对着偶像声嘶力竭,他的每个动作都牵动心神。
天啊!
黄莺捂着发烫的脸颊,一遍遍训斥自己:黄莺,你疯了吗?你这个疯子!
不准动心,不准动心,不准动心!
忘掉,快点都忘掉!
就像是少女绮梦里年轻英俊的王子,都是虚幻的,都是假的,激动一会,就赶紧恢复现实吧!
可是……怎么办?
突然间,黄莺又趴在床上吃吃笑了起来,就像是面对全民偶像,别人只能远观,只能声嘶力竭地呐喊,可她却能近距离接触。
那种隐秘的快乐和得意,还有一点小小的虚荣,让黄莺埋在被子里,乐得像只小松鼠。
嘻嘻嘻,她见过沈璋没穿衣服呢!
算了吧,激动就激动吧,这种情绪太难得。黄莺不想压制,有些情绪越是压抑反弹得越是厉害。
她相信,这不过一时的动心,很快,很快,一切都会烟消云散。
——
沈璋傍晚,早早地就来温泉洞泡澡了,虽然知道莺姐姐不回来,但他还是忍不住。
如同食髓知味,让一个舔过肥肉的老饕,突然间只能对着肥肉远距离咽口水,还不如杀了他!
有些东西就像是瘾,一旦沾上,就再也戒不掉。
沈璋能控制着自己不靠近,可是一旦尝到了甜头,他就再也过不了苦行僧生活了。
哪怕不能真刀真枪,沈璋也要舔个通透!
作者有话要说:两人两世纠缠深,但是却缺少这最初也最动人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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