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经天见鸳鸯笑了出来,二十多年来木呆呆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窘迫的红晕,只是脸膛太黑,不细看根本瞧不出来。贺经天跟着林远志头一次来贾府,园里莺莺燕燕的都是漂亮的女孩子,他只低着头不敢四处乱看,丫头们悄声笑话自己凭他的耳力自然听的一清二楚,唯有这个鸳鸯姑娘总是出来笑着骂走那些家雀儿般吵嚷的小丫头们,说是不可对客人不敬。她虽然是贾母身边的红人,但她自重自爱,从不以此自傲,仗势欺人,因此深得上下各色人等的好感和尊重。她长得不算特别美貌,蜂腰削肩,鸭蛋脸,乌油头发,高高的鼻子,两边腮上还有微微的几点雀斑,却看起来格外的俏媚可人。见她被贾母迁怒骂了出来,在那里捧着割破的手指含着泪却不敢哭出声音的模样,贺经天觉得心里盾盾的疼,从怀里摸出一方自己的帕子就这样递了过去。
林远志让贾母带人去清点嫁妆,贾母只一味的装傻充愣,过了一会儿便说身子乏的很要歇着,赶了林远志出来。林远志知道这事不能一次成功,便抽身走了出来,见贺经天呆呆愣愣的瞅着一个姑娘远去的背影,见是穿着水红绫子袄儿,青缎子背心,束着白绉绸汗巾儿的背影,便知是那鸳鸯姑娘,遂嘴边滑出一抹笑容,狠狠拍了贺经天的肩头笑道:“你对那姑娘一见钟情了?妹妹曾和我提起过她,她虽年长,却是个心细的;能知意,且稳重;既守份,又擅言,绝对是个贤惠的姑娘。”贺经天窘的脖子根都红透了,只推说事情办完该回去了,抬脚便往外走了去。林远志忍不住笑了一阵,又想起熙凤说的,这姑娘虽是个极好的,却被那又老有好色的贾赦看了上,总琢磨着何时跟贾母要了她去,她虽是贾母身边的得力人儿,但贾赦却是贾母的亲身儿子,若她不小心犯了什么过错,很有可能就要葬送在这吃人的地方了。
(鸳鸯是我在红楼中最喜欢的丫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这首诗用来形容她的个性再合适不过了,夜深回房无意遭遇正在偷会的司棋,潘又安。虽羞的要死却仍赌咒不把这事说出去,把一个高洁善良的少女形象雕刻的棱角分明。相较于晴雯的无忌尖刻;金钏的无知调笑;司棋的无愧tōu_huān;她又有多少的自重,庄重与稳重啊。这个女孩子弥足珍贵,我要给她一个美满的结局。)
ps:
感谢的桃花扇,小尛感动坏了,晚饭没吃都不饿了,吼吼……